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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8 | 1267次觀看

失能人次減少,失能年金給付最低保障4000元.

文/ 許朝茂顧問 原文出處:104人資法寶
勞動部勞動統計:近3年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人次,截止107年8月底一共75,923件﹔各年度分類(傷病、失能及死亡)給付人次,請參「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人次表」。
其中勞工職業災害後至失能者,105-107年分別277件、256件、156件,失能件數逐年下降,給了勞工對安全衛生之預防警惕,實屬幸事!
申領失能年金要件
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身心障礙者,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得請領失能年金給付。
《勞工保險條例》所定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失能狀態經審定符合本標準附表所定失能狀態列有「終身無工作能力」者。
(二)被保險人為請領失能年金給付,經個別化之專業評估,其工作能力減損達70%以上,且無法返回職場者。
失能年金給付
(一)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罹患普通疾病而致終身無工作能力者
其給付標準,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1.55%;金額不足新臺幣4000元者,按新臺幣4000元發給。
(二)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致終身無工作能力者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並請領失能年金給付者,發給2項:
(一)失能年金(公式):P=Wins a× 1.55% × Yins
(二)職業傷病失能補償一次金: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20個月。
(三)加發眷屬補助
請領失能年金給付者,同時有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條件之眷屬時,每一人加發依失能年金金額25%之眷屬補助,最多加計50%。
加發眷屬補助對象,包括配偶、子女,並請參「失能年金與眷屬補助表」。
小結
上述失能件數排名前3名者,依次包括:營建工程業、批發及零售業、運輸及倉儲業。故勞工上班期間除必須具安全衛生意識外,更須重視並實踐預防性安全衛生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