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萬人騎驢找馬!求職者最想進「3大產業」,民生消費服務業轉職增幅最強

過去一個月,超過27萬名求職者透過104人力銀行找工作!以民生消費產業的上班族人心最浮動;騎驢找馬轉職潮,最想前進半導體、軟體及網路業、以及電腦及消費性電子製造業。104人力銀行現已推出「企業積極徵才與最新聯絡時間」標籤提示,加入求職求才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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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推出「企業積極徵才」與「最新聯絡時間」標籤提示

為加速求職求才媒合,104人力銀行網站與104工作快找APP同步推出「企業積極徵才與最新聯絡時間」標籤提示。104人力銀行產品暨價值營運處資深協理王之璘指出,徵才積極度排名前30%的職缺才可獲得「積極徵才中」的綠色友善標籤;為了讓徵才資訊更透明,企業人資7天內的聯絡訊息也會同步顯示「多久之前,聯絡過求職者」。

104人力銀行為「徵才積極度前30%的職缺」標註「積極徵才中」的綠色標籤

  • 104人力銀行工具推薦:

13萬人騎驢找馬!餐飲、零售、半導體人數最多

104人力銀行觀察今年各產業的轉職動能,過去一個月,已有超過13萬人騎驢找馬,目前仍在職,但找其他的正職工作!其中,「轉職人數最多」TOP 5產業:餐飲、零售、半導體、醫療服務、軟體及網路業,合計4.4萬人、占轉職者的三分之一,這些產業原本的工作者人數相對也較多。「轉職人數增幅最強」TOP 5產業:餐飲、教育服務、婚紗攝影及美容美髮、運動旅遊休閒服務、政治機構,年增幅9%~24%不等,人心相對浮動的產業。「轉職最想去」TOP 3產業:半導體、軟體及網路業、電腦及消費性電子製造業。

轉職人數最多TOP 5產業

轉職人數 最多排序目前所在產業騎驢找馬 最近一個月,曾主動應徵其他全職工作的人數
1餐飲業12,217
2零售業10,472
3半導體業7,841
4醫療服務業7,179
5軟體及網路業6,533
104人力銀行資料庫,「轉職人數最多」的TOP 5產業

轉職人數增幅最強TOP 5產業

轉職人數增幅 最多排序目前所在產業騎驢找馬 最近一個月,曾主動應徵其他全職工作的人數年增幅
1餐飲業24.1%
2教育服務業19.4%
3婚紗攝影及美容美髮業13.2%
4運動旅遊休閒服務業13.1%
5政治機構業9%
表二:104人力銀行資料庫,「轉職人數年增幅最大」的TOP 5產業

轉職最想去TOP 3產業

轉職者最想去 排序產業想去該產業的轉職者人數
1半導體業8,455
2軟體及網路業6,593
3電腦及消費性電子製造業5,954
表三:104人力銀行資料庫,「轉職者最想去」的TOP 3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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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三大QA!如何低調在職求職?何時提離職?沒休完特休如何折算?

104人力銀行整理三大實用QA,助轉職者一臂之力!

Q1:在職找工作,好怕被主管同事發現,如何低調在職找工作?

A:104人力銀行分享「不必公開,但也不要說謊」的原則,擔心上班時間接到對方人資電話,可在履歷表上註記「方便接聽的時段」,像是午休、下班後,或「先用Email聯絡」等,或是善用104人力銀行線上功能,直接線上文字聯絡,低調求職。

如果因為頻繁請假面試,擔心主管起疑,少用生病當理由,因為部分公司需要看診證明才能核假,且隔天上班生龍活虎反而更容易起疑,改用辦理證件、檢查身體、重要商品送貨到家等等,或簡單的「家中私事」,主管或同事通常都能理解,也不會多問。

延伸閱讀:悶聲發大財!資深人資「低調求職」三撇步,在職找工作又不被主管知道

Q2:當確定要離職,離職預告期是否包含假日?主管可以請我「提前離職」嗎?

A:104人力銀行指出,不論是「定期契約」或「不定期契約」要離職,多要提前告知雇主。根據《勞基法》,只有工作未滿3個月不需預告期,其他像是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需在10天前預告;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需在20天前預告;工作3年以上、需在30天前預告。預告期從提出離職的當天後開始計算,包含休假日、國定假日與特休都可以排在預告期之內。舉例來說:小美在A公司已工作1年1個月,如果她想在3月31日離職生效,她必須提前20天預告,至少在3月11日就要先提辭。

另外,公司內訂員工離職預告期不能比《勞基法》還要嚴格,不能讓員工已達法定離職預告期、還不能走人;若公司要求員工提前離職,也要經過雙方協商並達成共識,公司或員工不能單方面提前或延後離職日。

延伸閱讀:離職預告期怎麼算?離職免預告、例假日試算等勞基法QA大解析

Q3:離職前,還有特休假沒休完,如何計算薪水?

A:《勞基法》規定,工作6個月以上、未滿1年,有3日特休;1年以上、未滿2年,有7日特休;2年以上、未滿3年,有10日特休;3年以上、未滿5年,有14日特休;5年以上、未滿10年,有15日特休;10年以上,每年加給1日、至30日為止。離職前,沒有休完的特休假,採到職日「週年制」計算,用月薪除以30日為一天工資,計算剩餘特休假天數的工資。

舉例來說:小美2024年6月1日到職,月薪3萬元,每月5日領上個月的薪水,她決定在2025年2月24日離職,依法規定,小美有3天特休,但她只休了1天特休,還剩2天特休。用月薪3萬元除以30天、算出一天工資1,000元,小美還沒休的2天特休可領到1,00X2=2,000元的折算工資,公司應在小美終止合約時發給折算工資,最遲不得晚於3月5日的原定發薪日。

延伸閱讀:【離職科普】離職日壓這天最不虧?剩餘特休「換錢或請假」哪個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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