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112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將於2/15開始受理申請,獨立負擔家計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補助加給20%,每名子女一人最高可領28800元,申請即日起至10月13日止,可透過郵寄或網路線上申請。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助失業勞工一臂之力,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表示112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將於112年9月12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112年10月13日截止申請。
請注意,不是只有現在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可申請,包括「已就業但前一年內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也可申請唷,以下 《104職場力》 為您整理相關資訊,包括申請資格與條件、補助金額與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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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1學期的「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資格如下: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申請截止日(112年10月13日)止,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2年9月13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勞工於申請截止日(112年10月13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即111年10月13日至112年10月12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另外需注意的是,申請人還須符合:
特別注意: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不在補助範圍。
勞動部說明失業勞工之子女在不同情境下的補助金額如下:
另外,若為獨立負擔家計,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同時符合以加給20%為限)。
如您為獨立負擔家計的失業勞工或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除了每名子女可獲得24,000元外,每個人另外加給20%(4800元)的補助,因此一人為28,800元,2名子女共合計為57,600元。
此外,勞動部亦特別說明,若依照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的規定,已免學費者,或者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如:教育部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補助、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等),就不能再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112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期間:112年9月12日至112年10月13日
對本項補助有需求者,112/9/12起至112/10/13日以前以掛號郵寄紙本申請書,或至各地方政府、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服務中心(就服臺)、勞保局各辦事處等地點索取。
申請期間掛號郵寄至「勞動部就學補助受理小組」:104402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西路1-1號11樓
請於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系統網站「線上申請登入」處以自然人憑證登入提出申請。
相關事項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或至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查詢。
更多如「撤回聲明書」及「補發審核結果申請書」之參考格式,可至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