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14天教召」可至「後備軍人網路服務台」網站查詢,新制教召據國防部公告將於北、中、南的教召部隊各擇一實施「全營野宿」,預計新制教召訓練為14天,符合召集資格的後備軍人需至指定時間、地點完成報到,此外如符合免除教育召集資格者,可憑相關證明,辦理免除本次召集。
文/《104職場力》小編
新型的兵役教育召集延長為14天,並有相關的精進訓練作法(請參考下文整理),對職場工作者最大的衝擊就是:如果收到教育召集令,該如何向公司請假呢?這段期間薪水該怎麼算?教召期間若遇上假日,會補假嗎?
勞動部對此做出說明:勞工如遇教育召集,雇主應給予受訓期間公假,期間工資照給且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進一步延伸討論,因公假只會在勞工應出勤日時給予,原本的休息日、例假日與國定假日薪資本來就該照給,因此若召員在受訓期間遇到例假日、休息日或國定假日,雇主因已給薪資,則不需另外給補休假。
此外關於兼職人員、時薪工讀的薪資該如何發放,勞動部表示依法雖應給予公假,但時薪制勞工恐怕會因未出勤提供勞務而無法領取工資,但仍要「視個案事實認定」狀況,舉例而言:若有約定最低出勤時數(如每週出勤20小時),雇主仍應依規定給付工資,如雙方未約定工時,則可能無法給付工資。
《104職場力》 提醒您:勞工遇教召時應給公假,工資照給,14天新制教召如跨假日,則不需另外補假。時薪制勞工在教召期間是否領取薪資則「視個案事實認定」。
國防部目前實行的為「年年施訓、每次14天」的新制後備教召制度,預計每年會有萬餘名的後備軍人參與,訓練天數較舊制增加1倍,每日必須操課10小時,召訓期間不休假,累計上課時數136小時。
教召課程區分「部隊報到與法治教育等一般課程」、「專業專長複訓與鑑測」、「編制武器射擊與連以下戰鬥教練」、「營戰備任務訓練」、「裝備保養與解召」等5個階段,各項課程按程序、步驟、要領,落實各項訓練安全風險管控及防疫規定,並貫徹「處處皆戰場,時時都訓練」之指導,以達就地動員與作戰及保家、保鄉、保產之目標。
自112年12月1日起,民眾可自行上「後備軍人網路服務台」網站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以及戶籍縣市」即可查詢最新的教召資訊。
若收到教召通知該如何請假?會扣薪水嗎?哪些人可申請免除召集?本文為您一次整理相關資訊。
國防部宣佈的14天教育召集新制,主要訴求強化後備戰力,預計自111年起將由1萬5000名後備軍人試行「1年1訓、1次14天」教育召集新制,並會提前寄發「動員召集預告書」,書面將提醒收到通知的後備軍人,預先做好個人工作、生活規劃,並讓任職公司有餘裕提前調整代理人力。
新制14天採以下召集原則:
針對選員的原則,舊制為「後退新用、優先以8年內退伍為原則,軍士官得選用12年內退伍的人員」,新制將保留「後退先用」的原則,試行階段優先選用8年內退伍的人員。在預告書寄發方面,舊制為當年1至2月寄發,新制為便於大家提前準備,提前於前一年12月寄發。
原有的教育召集制度,天數最短5天、最長7天,新制希望能強化後備戰力,並協助常備戰力執行防衛任務。
預計會以作戰區為單位於明年第1季至第3季,由三軍司令部及後備指揮部在25個營(連),對約1萬5000人實施驗證,選定在第三、四、五作戰區試行;第一季將由陸軍203旅等五個單位接訓,第二季則由104旅等十個單位執行。預計第四季完成試行後進行檢討。
同時國防部也指出,新制試行的1萬5000名後備軍人之外,其餘教召者將維持舊制5天訓期,共約9萬7000人,因此兩者相加,預計1年內可施訓11萬人。
制度 | 新制 | 舊制 |
天數 | 14天 | 5天(一般兵) 6天(食勤兵) 7天(軍士官) |
教育召集人數 (以111年為例) | 約1萬5000名 | 約9萬7000人 |
選員標準 | ● 後退先用 ● 8年內退伍的後備軍人為原則 ● 依部隊專長缺員需求選充召訓,共有新訓旅、縣市後備旅及縱深守備旅等,召訓25個營(連)級單位 | ● 後退先用 ● 8年內退伍的後備軍人為原則 |
操課內容:射擊訓練 | 時數28小時、彈藥183發(共增16小時、97發) ● 手槍:35發 ● 步槍:45發 ● 機槍:69發 ● 迫炮:34發 | 時數12小時、彈藥86發 ● 手槍:15發 ● 步槍:21發 ● 機槍:33發 ● 迫炮:17發 |
操課內容:戰鬥教練 | 時數56小時(共增44小時) ● 行軍及宿營 ● 班攻擊及防衛 ● 工事構築 ● 戰傷急救 ● 地形地物利用 ● 障礙物破壞與通過 ● 戰鬥間各種狀況處置 | 時數12小時 ● 班戰鬥訓練 ● 排戰鬥訓練 |
新制教召將於111年3月起實施,根據新聞媒體報導,國防部將針對首波的教召部隊挑選北、中、南各一個教召營,施行「全程野宿」措施,利用戰術位置的營區、學校、體育場、活動中心或公園等,教召官兵住在帳篷裡「露營」,以符合「平戰一體」要求。
此項命令由國防部長邱國正親自下令,要求後備軍人教育召集訓練,運用於戰術位置附近的營區、學校、體育場或搭帳篷方式實施,野地宿營以熟悉當地環境、戰場經營、連同炊事都要求野外現地開伙、意即「不準訂便當、叫外送」,期望教召部隊成為隨時機動宿營、拔營,真正實施部隊攻、防、遭、追、轉等科目,落實真正的「野戰」。
有別於傳統教召只在營區住營舍、上室內課,今年3月起三個後備營試行完成後,爾後將推廣全軍。
針對民間企業提問,是否與「國防相關」的工業機構(包括如台積電)可免教召,國防部回應:依《兵役法》第41條第1項及後備軍人緩召作業規定,有以下情形者得予緩召,符合這6項情形者即可申請緩召。
《兵役法》 同時規定在「國防工業擔任專門技術員」、「高中以下學校任教1年的老師」或「生病無法作戰的人」可以申請緩召或免召。
而上文提及的「國防相關工業」可再細分為7種,分別為:
值得一提的是網友熱議中的「台積電員工是否免召?」,國防部回應:台積電確實屬國防部核定的國防工業機構,但免召條件是必須服過兵役、具後備軍人身分,並且工作滿1年以上,可由公司申請免招
國防部也指出,為兼顧國家國家安全及減少雇主負擔,經常僱用員工數20人以下的中小企業,有2人以上員工同時接受召集,有影響營運之虞,經擇定半數以下員工,可憑相關證明,辦理免除此次召集。
申請步驟如下:
另外,也有一種緩召或免召的狀況,是需要經國防部審核的特殊狀況。依據《兵役法》第43條,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國防部所屬權責單位核定者,得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包含:
後備指揮部提醒,當事人於收到召集令後,如符合《兵役法》第43條各款要項,需申請免除本次召集者,應於召訓前3天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提出申辦,經審查後(不論是否符合申辦要件),均會以正式公文書(載明事由)函覆。
詳細可免除教育召集的資格、檢具證件可至:後備指揮部「申辦免召」中查詢
每年國防部後備指揮部都會依據《兵役法》第3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及《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42條,公告的各階除役年齡。
目前最新版本的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階級 | 除役年齡 | 出生年 |
二級上將 | 70歲 | 民國42年出生 |
中將 | 65歲 | 民國47年出生 |
少將 | 60歲 | 民國52年出生 |
上、中、少校及士官長 | 58歲 | 民國54年出生 |
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 | 50歲 | 民國62年出生 |
志願役士兵 | 45歲 | 民國67年出生 |
義務役士兵、補充兵 | 36歲 | 民國76年生 |
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12年12月31日止,並自113年1月1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
關於很多後備軍人都很關心的「因事赴國外」的免除教育召集狀況。
過往許多後備軍人會以「出國」作為規避教召的作法,國防部於數年前已啟用「隔年再召」的方式因應,即便本次召集因「出國洽公」而免召,也會列入後續教召的「優先召集」對象。
此外,國防部亦同時修改相關辦法,年初時即將召集日期公告上網,若「於公告後才安排出國行程者」一律不予核准,若後備軍人在未申請免召逕行出國、駁回免召仍出國、或以出國觀光避免召集者,於查明確有避免召集意圖時,將依法追究刑責。
免召基準第六條第2項:出國(境)日期正值召集期間。但公告召集日程後始排定之出國(境)觀光旅遊行程,不得申請免除本次召集。
根據勞基法規定,只要事業單位適用勞基法,企業旗下的男性員工不論其約定薪資為月薪、時薪、正職人員、約聘人員、臨時人員等等,均受政府教育召集所管理。
行政院勞委會也曾於民國86年函釋,教育召集的公假應包括「路程」,其中說明:「依兵役法施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職工與學生接受教育、勤務及點閱召集或國民兵徵訓,視為公假。此公假應包含其往或返實際需要之路程時間,並應考量交通之方便性,核給公假。」
因此勞工在教育召集期間,不僅公司因給予公假,期間薪資依勞工請假規則的規定,應按原有之薪資標準給付。
針對後備軍人參與召集訓練,國家提供日支津貼,發放標準如下:
國防部在近日的記者說明會中指出,為了新制目前正特別增列優待條款,包括志願參加第5次以上教召者,每次加發召集獎金、企業所得額得減列減除應召員請假期間之薪資費用150%。
另外,還有解除召集1年內,持相關證明至國軍醫療院所就醫,得享有免掛號費之優待,以及國防部福利事業管理處所屬福利站購物、國軍英雄館自費住宿優惠,目前優待條例已呈報行政院審議中。
後備指揮部補充說明,若勞工因參加教育召集訓練,被迫休無薪假或遭裁員,依據《兵役法》第44條:「國民在營服役期間,學生保留學籍,職工保留職缺年資」;另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43條:「受教育、勤務、點閱召集之學生及職工 ,應給予公假」,應保障勞工的個人工作權。
如有無法請公假、或遭公司以參與教育召集的名義解雇時,勞工可洽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協處,以保障個人權益。
被外界稱作「史上最硬教召」的「新制14天教育召集訓練」中,後備部隊也在日前公布一份「裝備賠償價目表」,提醒後備軍人在教召期間應小心保護自身的公發裝備,避免損壞或遺失;如在離營前不慎遺失公發裝備,必須照價賠償。
日前新制教召的第一梯次在宿營地曾公布一份「公發裝備賠償價目表」,價錢均以新品計算,以下為相關內容:
此外,在公布內容時亦說明規定:若後備軍人領用上開裝備時屬新品者,遺失須按新品價格80%價賠;領用時如屬堪用品者,則按新品價格60%價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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