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我再多工作兩週,該怎麼跟新公司延後報到?如果新公司不准,我要怎麼跟公司主管講才不會撕破臉?」雖說「不幹最大」,但離職的背影可以說明一個人的品格。假如公司對我無情在先,就沒必要再演「你無情、我義氣」的戲碼;如果原公司沒有苛待你,你可以問問自己「以後會不會想回鍋?」如果會,就留一條後路給自己。
雖說離職「不幹最大」,但是離職的背影,可以說明一個人的品格。
請以恭謹的心,面對離職。就算這家公司對你超刻薄,讓你超不爽,「以暴制暴」或許可以帶來一時的痛快,但套句「模範計程車」第一季裡「彩虹運輸」及「犯罪受害者支援中心青鳥財團」張省哲代表說的話:「單靠摧毀對方並不能完成復仇,只有你徹底過好自己的人生時,那時才是真正的完成復仇。」
最近有讀者私訊問我:「已經按照公司離職規定,在40天前遞出辭呈,我把剩下的年假算進去,也跟公司確認了最後一天上班日期,並且跟新公司說好報到日,但公司在我最後一天上班日的前一星期要求我再多工作兩週,我該怎麼跟新公司說要延後報到?如果新公司不准,我要怎麼跟公司主管講才不會撕破臉、自斷後路?」
離職,簡單說,就是兩種因素。
一、推力,在原公司看不到未來。不只看不到加薪升遷的機會,繼續待下去,只為了一份吃不飽也餓不死的固定收入,還要陪著公司老人們一起沉淪。太積極做事,會被打壓、被邊緣化。
二、拉力,新公司讓我們看見光明前景。產業賽道對了,企業規模也比前公司大,薪資到位,新知、新技能等著我們去學習、精進。
當推力大於拉力時,代表你在原公司待得非常不開心,多待一天,都是身、心折磨。有人只求儘速離開現在的工作,就算新公司薪水沒有比較好,也無所謂。
在這樣的情況下,只要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離職預告日期,遞出辭呈,並確實做好交接,實在沒必要再被原公司凹(不需要再體恤)。如果是我,我會依照原訂報到日去新公司工作。
公司對我無情在先,臨走前,真沒必要再演一齣「你無情、我義氣」的戲碼,只要確定自己「就算未來沒工作也不會想回老東家」,那麼,就按規定辦妥離職手續後,安靜地離開。
拒絕多幫原公司工作兩星期,不是沒義氣,真正的大器、義氣是:我在職時,你百般刁難我;我離職後,沒說你壞話、不爆料也沒發黑函。
倘若離職是拉力大於推力,原公司沒有苛待你但也沒有太優待你,你該不該再多幫忙兩星期?可以問問自己這個問題:「如果以後失業了,我會不會想回鍋任職?」如果會,就留一條後路給自己,那麼,可以試著和新公司商量,報到日可否延後一週或兩星期?
我的做法,會以新公司的要求為首要考量,假如新公司堅持不能更改報到日,我會如期完成報到,婉拒原公司再多工作兩星期的要求。
當然,最好的做法,就是中間有緩衝,不要「無縫接軌」接得太緊。但有些人有必須無縫接軌的壓力,以上文字,僅供參考。
離職,有時候,有點像離婚。在一起時,有再多的不愉快,在遞出辭呈(離婚協議)的那一刻起,該把重心放在:怎麼過好接下來的生活、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
有怨恨、甚至報復的念頭,很正常,但 不要陷於仇恨及埋怨太久。
可以訴諸法律解決的仇恨、寃屈,就採取法律行動;不能的話,就暫與怨念共存,並重整自己的生活。
當你把日子越過越好,你對前公司(前夫或前妻)的怨念就會越來越少。
我們是「苦」?還是「樂」?說到底,就是我們有沒有能力自救、改變自己。當你喜歡現在的日子、現在的自己,根本不會去追憶過去的爛人和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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