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的端午連假接續例假日,形成3天連假,依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付公資,如要求勞工必須於休假日出勤,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相關資訊《104職場力》都為您整理好囉!
文/《104職場力》
今年的端午節雖是連假,但受因肺炎疫情影響、目前全國仍處三級警戒期,政府積極呼籲民眾自律,希望能減少返鄉渡過端午節的移動人潮;但許多產業在疫情當下仍有出勤需求,如果產業屬性特殊、需要在連假期間要求員工出勤,有哪些工資計算的注意事項呢?
《104職場力》依據勞動部公告的訊息,為您整理如下。
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
今年(民國110年)的6月14日(星期一)為端午節、是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付勞工工資,若勞雇雙方協調,已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出勤,則當天的工資應加倍發給。
以一般公司行號的規定,若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會形成3天的「端午連假」,可獲得試算工資如下:
假設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若出勤8小時,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小編劃重點:以出勤8小時計算為例
6/14(端午節):原本的一日工資 + 「平日時薪 x 8小時」
6/12(休息日):(平日時薪 x 2小時 x 4/3)+(平日時薪 x 6小時 x 5/3)
6/13(例假):原本的一日工資 + 「平日時薪 x 8小時」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在6月的30天內需要排入4 個例假日與 4 個休假日,以及本次的端午節國定假日補假。
如國定假日當日出勤,工資應領兩倍,以8小時為例為「時薪 x 8小時 x2」。
雇主排班時需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國定假日當天遇到休息日、例假,應讓勞工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若國定假日當天為免出勤日(空班),則不用補假。
若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餘工作日放假(當天為上班出勤日),則無須支付雙倍薪水,否則應比照辦理。
小編劃重點:如將國定假日與工作日事先對調,就無需另計加班費,但重點是需要事先和員工協商取得共識。
110年端午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不論是強制出勤、未依法支付加班費,均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勞工需要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和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如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千萬要小心保護自身的權益哦!
最後,讓我們透過表格,來做一次總複習吧!
日期 | 假別 | 注意事項 |
6月12日 | 休息日 | 如出勤,應獲得加班費 |
6月13日 | 例假日 | 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出勤 |
6月14日 | 國定假日 | 如出勤,應領兩倍工資 |
以上資訊就是《104職場力》簡單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端午連假上班、加班的注意事項,請大家務必留意自身權益,也祝大家防疫平安、佳節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