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最新】基本工資調至26,400、勞保費隨之調整,元旦起生效12項勞動新制一次看

2023年起,許多制度將陸續正式施行,包括基本工資調升至26,400元、時薪176元;雇主基本工資補貼每人最高920元、勞保、職災保險、健保投保金額分級表調整、勞保費率調升、國民年金保險費率調升至10%、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等,104職場力小編為您整理12項自民國112年起生效的新制度,歡迎參考利用。

文/《104職場力》小編

1. 112年基本工資調升至26,400元、時薪176元

勞動部於111年9月1日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會中正式拍板決議2023年的基本工資月薪由目前25,250元調升至26,400元,調幅達4.56%;時薪部分則由現行的168元調升至176元,調幅為4.8%。

新聞媒體報導,勞動部指出:基本工資調幅主要是反映主計總處預測全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達2.92%,加上經濟成長率3.76%,認為應由勞資共享,因此包含本次調升在內,已是政府連續七年調升基本工資。

延伸閱讀:112年基本工資拍板!月薪調升至26,400元、時薪176元|職場新訊


2. 雇主基本工資補貼方案,月薪每人補助920元、時薪560元

基本工資自112年元旦起調整,經濟部考量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國內產業,為減緩調漲工資對事業單位所造成的負擔,研訂「基本工資補貼方案」,預計可補貼全職員工18萬餘人、部分工時員工6萬餘人。

考量疫情影響近3年,補貼方案比較基期之「111年9月、10月」,可與110年、109年或108年任一年之同期總營收作比較,衰退幅度10%以上者,即符合補貼條件。

  • 全職員工以月投保薪資級距在26,400元及27,600元之人數,以每人每月定額補貼920元;
  • 部分工時員工則以月投保薪資級距在25,250元以下之人數,以每人每月定額補貼560元;
  • 補貼人數以今年10月31日投保在26,400元以下的員工人數為上限。

「基本工資補貼」相關申請及受理期間,預計於112年1月將開放受理線上申請,屆時再請事業單位務必留意。

延伸閱讀:112年「基本工資補貼方案」月薪每人補助920元、時薪560元,衰退幅度10%即符合補貼條件|職場新訊


3.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調整,第1級為26,400元

2023年基本工資調升為26,400元,連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一併調整,新修正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刪除現行第1級之月投保薪資25,250元,現行第2級26,400元遞移為第1級,其餘金額未修正並依序遞移,修正後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調整為13級。同時於備註欄將增加25,250元等級。

勞動部新聞稿也說明,為減輕投保單位作業負擔,勞保局將主動針對投保薪資第1級(原25,250元)之被保險人辦理逕調作業,自2023年1月1日起調整為26,400元。

延伸閱讀:【2023年最新】「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新勞保級距、保費試算總整理|職場新訊


4. 勞工保險費率調升至12%,每月負擔約增加36元

根據勞動部新聞稿說明,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自2023年1月1日起,由現行11.5%調整為12%,經扣除內含之就業保險費率1%,2023年起將以11%計收勞工保險保險費。

  • 以111年6月一般單位被保險人之平均投保薪資35,071元估算:
    • 雇主每月負擔個別被保險人之保險費增加122元
    • 勞工每月負擔保險費增加36元
    • 政府補助保費每月增加18元
  • 以職業工會平均投保薪資29,125元估算:
    • 工會被保險人每月負擔保險費增加87元
    • 政府補助保險費每月增加59元


5.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調整,第1級為26,400元

2023年基本工資調升為26,400元,連帶「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一併調整,新修正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刪除現行第1級之月投保薪資25,250元,現行第2級26,400元遞移為第1級,其餘金額未修正並依序遞移,修正後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調整為13級。同時於備註欄將增加25,250元等級。

勞動部新聞稿也說明,為減輕投保單位作業負擔,勞保局將主動針對投保薪資第1級(原25,250元)之被保險人辦理逕調作業,自2023年1月1日起調整為26,400元。

延伸閱讀:【2023年最新】勞工「職災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特別加保適用對象總整理|職場新訊


6. 「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第1級調整為26,400元、健保費率不變

配合2023年基本工資調整為26,400元,健康保險(健保)投保級距也跟著上調,將原先第一級同樣調為26,400元。另外,衛福部健保會11月18日考量諸多因素及大環境影響,同意112年度健保費率維持5.17%不調整。

衛福部新聞稿指出,健保署依據9月份協商112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採付費者方案(成長率2.821%)或醫界方案(成長率4.224%)試算,在維持現行費率5.17%下,112年底安全準備皆超出1個月保險給付支出(分別為1.24及1.05個月),符合健保法第78條安全準備以相當1~3個月保險給付支出為原則之規定,所以健保署提出之方案為維持現行費率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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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國民年金保險費率調整至10%,月投保金額19,761元

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每月應繳納的保險費=月投保金額 × 保險費率 × 自付比率

12月9日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宣布明(2023)年1月1日起,國民年金保險費率將調整為10%、月投保金額調整為19,761元,預估影響271萬人,每人每月將多負擔72元至144元。

一般被保險人(一般民眾)自付60%計算,每月需負擔繳納之保險費為1,186元:

  • 每月保險費=月投保金額(19,761元) × 保險費率(10%)1,976元;
  • 每月需負擔繳納之保險費=1,976元 × 自付比率(60%)1,1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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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委外雇用的抽水站操作人員、主管配車駕駛不再適用第84條之1「責任制」人員

早前勞動部新聞稿指出,5月31日勞動基準諮詢會第32次會議討論於7月29日廢止「公營事業單位於立法院列冊之國會聯絡工作人員」及「臺北市政府新聞處隨同市長行程之專業攝影技工及採訪車駕駛」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

另外,有關核定公告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之工作者中,「各縣市抽水站之操作人員」、「事業單位之首長、主管以及獲有配車人員之駕駛」前經解釋以委外方式進用者亦得適用該條規定。

然而考量自僱人力與委外人力於勞動條件或福利等仍有差距,為保障勞工權益並給予用人單位適度緩衝期,勞動部已分別通函,自2023年1月1日起該2類工作者得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僅限自行僱用者,至於委外人員仍應依《勞動基準法》一般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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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移工一站式服務」新聘家事移工5天內須線上申辦許可、職保、8小時講習才可工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公告說明,12月20日起開放「移工一站式服務網」(https://fwots.wda.gov.tw/)供雇主及仲介公司登錄申請112年1月1日以後入國的新聘家事移工。

而2023年1月1日起,新聘或逾5年未參加講習的家事移工雇主在家事移工入國日5日前,申請入國講習並登錄移工基本資料,同時線上申辦「聘僱許可」、「居留許可」、「加入職災保險」、「加入全民健保」及「辦理入國通報生活照顧檢查」等5項法定事項,並檢附法定應附文件。

雇主若未完成登錄及申請作業,家事移工即無法入國工作。

而完成登錄申請,家事移工依預定入國日入境,並在「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完成8小時三天兩夜入國講習後,於第3日上午交由雇主或仲介公司接回,當日即可取得聘僱許可、外僑居留證,並完成職災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生活照顧入國通報等作業。

如有相關問題、更多相關資訊需求,可至「移工一站式服務網」或洽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03-2525838)及1955勞工諮詢專線。


10.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18歲正式施行,結婚、申報稅務、訂定契約調整

2020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將成年年齡自20歲下調為18歲,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成年年齡下修後,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上之義務、規定也隨之調整,如:

婚約(《民法》第973條)原先男生未滿17歲、女生未滿15歲,不得訂定婚約,修正後男女未滿17歲,不得訂定婚約;結婚(《民法》第980條)原先男生未滿18歲、女生未滿16歲,不得結婚,修正後男女未滿18歲,不得結婚

而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的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明年起18歲即為成年人,子女子只要滿18歲而訂定的契約、或單獨行為不須父母同意即有法律效力(《民法》第79條)。同樣子女滿18歲即可自行申報所得稅,而不需由父母列為扶養親屬之免稅額(《所得稅法》第17條)。

成年年齡下修之影響事例

調降前調降後
生活
買手機、租房子、簽契約
未滿20歲
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始得為之
滿18歲可獨立為之
金融
銀行帳戶開立、辦信用卡
貸款、行動支付申辦、
電子支付申辦。
未滿20歲
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始得為之
滿18歲可獨立為之
商業
擔任公司之發起人、董事
滿20歲始得擔任滿18歲可擔任
洽公
申辦戶籍謄本、
健保費分期付款
郵局臨櫃儲匯
未滿20歲
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
滿18歲可自行辦理
訴訟
提起民事訴訟、
行政訴訟
未滿20歲
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理為之
滿18歲可獨立進行
結社
擔任工(商)業團體、
教育會會員
滿20歲始得擔任滿18歲可擔任
資料來源:法務部「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專區


11. 循環杯新制,便利商店、速食店最少5%門市借用服務

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稿,2023年起環保署規定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至少須有5%的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民眾借用循環杯時,不須支付或只須支付少許的押金,即可免費借用。

另外業者於營業場所也須標示「免費借用循環杯」,每字邊長至少五公分。此外,店家提供的循環杯服務如符合服務指引,可張貼「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於明顯處民眾識別參考。

2023循環杯
2023年循環杯借用服務
圖片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稿


12. 電商營業人須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統一編號」

財政部新聞稿指出,因應營業人以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日漸普遍,8月8日修正發布「稅籍登記規則」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2023年開始如專營或兼營以網路平臺、APP或其他電子方式銷售貨物或勞務(也就是網路銷售、電商):

  • 其稅籍應登記項目新增「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及「會員帳號」,
  • 且應於網路銷售網頁及相關交易應用軟體或程式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

從事網路銷售營業人及平臺營業人倘對新制規定有相關疑問,可利用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有專人竭誠服務。

網路銷售營業人新制懶人包
網路銷售營業人新制懶人包
圖片來源:112.1.1網路交易稅籍登記新制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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