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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東西屬於公司營運的「營業秘密」呢?商品製造方法、獨家配方肯定是,那行銷策略、客戶名單、市場資訊呢?這些可以算公司自己持有的機密資料嗎?如果有人危害公司的營業利益能怎麼求償?公司又該如何自保呢?專業律師建議:應重視保護「營業秘密」的3大重點,才能有效幫助公司避險。
若以種類來分可分為技術性秘密及商業上營業秘密。舉凡商品的製造方法、配方、產品行銷策略、訂價策略、市場資訊甚至是客戶名單都算是營業秘密的範圍。
可口可樂的出現是由一名藥劑師所研發,當時公司怕配方落入其他競爭者手裡,因而將配方鎖進銀行的保險庫,據說知道這個配方的人只有個位數。而可口可樂公司將配方視為營業秘密,而不申請專利,就是為了保護這個配方不被公開。
營業秘密必須符合秘密性、經濟性、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等3要件:
關於營業秘密的侵害,最常見的型態是以不正當的方法取得、使用或洩漏他人營業秘密,這些不正當方法包含竊盜、詐欺、脅迫等,而侵害的行為人都必須負擔民事及刑事的責任。
參考實務見解: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10年度台上字第3193號、智慧財產法院民事判決107年度民營上字第3號
(原文標題:針對營業秘密,公司能用什麼方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