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360

2022.08.11 | 4874次觀看

提防職場小人陷害栽贓!學3招自保技巧|職場霸凌

職場如同小型社會,為了利益競爭,被同事陷害背鍋之類的職場霸凌事件時有所聞,有時候甚至來自你最信任的人。專家提供三點自保預防,當有小人針對你而來,你才有保護自己的籌碼!

文/彭孟嫻

在職場很多同事會互相替對方承擔工作職務,因為希望自己的善良,能夠在職場中贏得更多的人脈,也希望能夠與同事更好地相處。

如果你因為協助同事,而能夠得到同事的感激,那麼你很幸運。但是,有時候職場是很可怕的,任何與「職位升遷」、「金錢利益」有關係的情況,就可能出現「你之前經手協助同事完成的職務內容,被動了手腳」。

因此,除非你真的確定對方的人品,而可以絕對的信任,你才能夠協助對方完成他需要完成的工作。否則接手同事未完成的職務,不單是你會吃力不討好,更可怕的是,有時候你會害自己職位不保,或者官司纏身。

公司常常有「高層職場派系」的「權力爭鬥」問題,也還有職員職場派系的「職務爭鬥」。我看過相當多不希望與公司政治有瓜葛的人,在職場仍然會遭到不平等的待遇或栽贓,因為「水至清無魚」。

「紀錄工作細節」明哲保身

person using MacBook Pro

所以,面對誤解,在平日就必須養成保護自己的習慣。在職場中如果平日發現哪些人對你不友善、有敵意,但是你與對你不友善的同事又有業務上的銜接需要接洽,這個時候一定要記得,在平日要「記錄你的工作細節」以及「記錄與對方工作銜接的工作部分」,以求未來萬一出事時自保。

外出洽公紀錄進出時間

black and brown analog desk clock

如果你的工作需要外出洽公,那你就必須記錄你離開公司的時間,以及回到公司的時間,還有洽公、會談的公司名稱與會談內容大綱。舉例而言,我在德商工作期間,我有時必須到律師事務所協助完成簽署商業文件證明,那麼我就會以大本的行事曆記錄工作過程,包含幾點鐘離開公司,幾點鐘到達律師事務所,幾點與律師談話完畢,會談的內容大綱,以及幾點離開律師事務所返回公司,還有幾點鐘抵達公司。這樣才不會在副總女祕書到我們部門視察的時候,發現我不在辦公室,就擅自向副總報告。

後來,別的同事告訴我,以前我們部門女經理,在二十幾年前大學剛畢業,曾經當過市場行銷部門副總的祕書,之後女經理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被提拔為現在的位子,然後副總才有現任的副總女祕書。那個時候,我才知道副總祕書處處刁難我,其實就是副總女祕書在跟我部門的女經理比拼。

但是在職場不要把女性被提拔都認為是因為使用美色。我部門的女經理,絕對是在工作職務上相當有能力的人,而且她對工作負責,以及對部門所有女同事關心,都是證明我工作部門女經理的專業態度。尤其,每當副總女祕書在公司常常找藉口霸凌我的時候,還好都是我們部門女經理出面阻止。

經手文件留紀錄,切勿假手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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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年輕人在公司要慎防居心不良的同事,要在工作場所中言行舉止小心,經手的文件內容更要記錄,不可以讓你的同事擅自經手,更不可以讓霸凌你的同事有機可乘。因為任何的文件,都有可能被有心害你的同事動手腳,唯有你全權處理自己的工作,不要假手他人;也要記得在協助同事的時候,記得留下紀錄,否則到時候出事,你會無法替自己辯解,因為當中的文件已有你的「簽名」以示工作完成。

職場栽贓是否觸法?律師:視情節輕重

被「言語汙衊」與「職務栽贓」在職場常常發生,但是風水輪流轉,假以時日霸凌你的人還是會得到報應。但是,萬一你遇到職場霸凌,最重要的還是要收集證據替自己討回公道。在職場很多人對於「職場汙衊」是否觸法,不太了解。因為職場汙衊,有時候是因為言語沒有查證,就認定對方犯錯,就像此文的公司副總祕書,沒有小心查證花店送花紀錄,就隨口在職場栽贓於我。這個時候如果這樣的類似情節發生在台灣,究竟沒有查證就以言語汙衊同事的人,是否觸法?

陳冠仁律師說明:要看栽贓手段與程度,不一定就是刑事責任的問題,有時候是單純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問題而已。要看情節輕重,如果是職場栽贓(更改文件,嫁禍同事),在台灣法律的部分也是與上述的職場汙衊(言語沒有查證,就認定對方犯錯)相似。

因此,這樣的事件就要注意「栽贓手段與程度」,但是,職場栽贓就算對方手段與程度不嚴重,也仍然會在職場讓你引起軒然大波。所以,在職場要如何證明對方的栽贓行徑,最重要的就是收集證據,在職場記錄你在公司的「每日工作紀錄」是最有效的方式。或許有人會覺得記錄工作內容與行程好像過度小心,其實在面對職場有小人的時候,真的有必要,這樣的紀錄常常是可以讓你避免職場霸凌之人的攻擊。因為當職場有人想辦法以言語或行為栽贓你的時候,你才有保護自己的籌碼。

在德商,我學會在職場,被指控無所懼!(From my previous work experience, I have learned that there is nothing to be afraid of when facing an accusation!)

節錄自:時報出版《職場霸凌:法律調停專家教你維護職場權益,化解工作場合的欺壓侵犯》/彭孟嫻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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