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家長請完育嬰假準備復職,重返職場的路上卻不如想像順利,最常見的狀況就是發現自己已經被調單位;工作內容被更換;被主管質疑工作能力能否跟上;準時下班或請假被白眼......,職業父母的育兒困境,有沒有解決的一天?關於「育嬰假」,104人力銀行人資協理給新手爸媽5大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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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關鍵評論網
為鼓勵生育,政府提出許多措施鼓勵父母請育嬰假照顧幼兒。然而請完育嬰假的家長,在復職時卻遇到許多困境,孩子接送沒有後援,準時下班卻遭白眼;幼兒園有人生病一次停課好幾天,家長想請假卻畏畏縮縮。這麼多的情況,讓人覺得生小孩有如原罪,得不斷看公司與同事臉色。職業父母的育兒困境,是否能有解決的一天?
「請問你結婚了嗎?未來是否有什麼家庭計畫?」
「近幾年有規劃要生小孩嗎?」
面試時,你有聽過面試官突然蹦出類似這樣的提問嗎?不論直白或迂迴,面試官心中考慮很可能是未來員工是否會有請育嬰假的可能,或者因照顧家中幼兒而需頻繁請假的機率。
究竟在公司主管心中,有哪些現實考量?育嬰假申請時有沒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請完育嬰假後復職,發現自己被公司轉換工作單位/職務是否符合勞基法?站在公司的立場相關作法的原因可能是什麼?而對於準備從育嬰生活重新回到職場的爸爸媽媽,專業人資又有什麼樣的建議呢?
不論是小孩打預防針/生病需要看醫生、托育機構因為疫情、腸病毒停課,還是保母有事要請假,沒有後援的爸媽在孩子還小時,經常會需要請假。然而結束育嬰留停的員工回到職場後,是否仍能保有原年資應有的特休假天數呢?
104人力銀行人力資源處協理江錦樺表示,有關員工育嬰復職當年度的特休假計算有兩種做法:
江錦樺說,以104的做法,是採第二種「不結清」的方式,等到確定同仁不回任時才會進一步的結清。這樣的作法,就不會造成育嬰假的員工復職之後正需頻繁請假照顧幼兒、卻遇到「無假可請」的窘境。而這也是比較建議企業採行的作法。
以企業的想法,他們可能會考量到員工回任的機會少,所以先結清掉比較方便。但這種作法讓父母回到職場後沒有特休可請,這時可以怎麼處理幼兒的照顧需求呢?江錦樺指出,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當家庭成員(例如孩子、父母、夫妻)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時,是可以向公司請一年最多七天的「家庭照顧假」。但美中不足的是,像這樣的家庭照顧假請下去是需要扣薪的,而且這七天的家庭照顧假依照法令是併在14天的事假裡計算。
江錦樺提到,其實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有撫育子女員工應該給予假勤上的一些彈性。比如說在子女未滿三歲期間,可以跟雇主討論是否需要每天減少一小時的工時,這一小時雖然沒有薪水,但可以讓員工在家庭這顧上更有彈性。另外也可以跟主管討論調整工作的上下班時間。
在網路上,有不少家長反映自己育嬰假結束後,回到公司卻發現自己被調組了,或者工作內容被更換,因此產生不適應的情況。對此江錦樺表示,勞基法其實有很明確的規範,公司必須讓育嬰留停復職者,必須回到當初申請留停時的原工作崗位。
江錦樺表示,一般企業常見的作法,是若員工留停時間為半年或一年內,改找約聘人力或是由其他同仁分擔工作的方式,來確保復職的員工能保有工作權。
「為什麼實務上大家好像看到會有些困難?大家可以想像,如果小孩一出生就申請育嬰留停,假設申請到最多三年,這期間工作一定不可能空轉,可能已經找其他人員來做了。那等該員工回任時,可能這個職務上的代理人員還是存在,所以實務上一定可能發生回任有困難的狀況。」
江錦樺說,根據法令規定,如果真的發生復職員工回任原職務有困難的情況,公司一定要出於誠意於員工復職前先溝通,而且調任的工作本身,要符合勞基法規定的調動五原則:
若是不符合調動五原則的情況下,員工對於職務調動仍無法接受,則員工可主張資遣(員工可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並請求資遣費)。「當然雙方比較不期待會走到這地步,一定雙方還是希望可以回復原職為第一優先考量。」
江錦樺說:「從現實面考量,主管一定會擔心育嬰留停的員工,復職之後工作以及時間的投入度,以及會不會常常遇到小朋友照護的需求。這我想都是身為主管的立場會去考慮的。還有就是如果員工育嬰留停的時間比較長,也會擔心員工是否能跟上目前的做事習慣與腳步。」
然而江錦樺也提到,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一名育嬰留停後願意再回任的員工,某種程度代表對公司的向心力是好的,且對公司的忠誠度比較高。「其實身為主管,面對回任的員工,應該也要適度地去理解員工目前的身分轉換,需要有多一些照顧的部分,甚至可以提供員工多一些工時上的彈性,讓員工平衡工作與家庭照顧的需求。」
「我認為在一名員工成為爸爸或媽媽之後,在為人處世各方面,應該會跟以前比較不一樣而更圓融。除了可能因為需要在同樣的時間內處理更多的事,而改變思考和工作方式讓效率提升,在思考上應該也會更成熟。」江錦樺說,除此之外,育嬰留停復職的同仁因為家中多了幼兒,經濟負擔增加,也可能因此更認真的去投入以保有自己的工作。
有些因為照顧小孩而選擇辭職的爸媽,在找新工作時可能會擔心雇主因為自己家中有幼兒,而減少錄取的機會。究竟在面試時,是否應該誠實告知面試官自己的情況呢?
「我會建議誠實告知,除了那是一個事實。畢竟找工作你也是要找一個適合你的環境,而不是凡事都需要屈就。」江錦樺表示,如果在面試時隱瞞而加入了該家公司,那同仁與主管就不會預期你會有照顧幼兒的需求,「當你發生比如說幼稚園因腸病毒停課,要請好幾天假,大家可能就更不能諒解。甚至認為為何一開始要刻意隱瞞,對員工來說不見得會有好處。」
然而江錦樺也提醒公司的主管,在面試時不應該去問到面試者是否結婚、是否有小孩等問題,不論主管或人資在面對這些可能有就業歧視的題目時,其實是要非常小心的。比較好的是在討論未來工作安排時,面試人選自己適當的揭露,也可以藉此確認公司是否有彈性工時/班別可以申請,讓自己知道這家公司是否為友善職場。
江錦樺表示,其實如果員工育嬰留停的時間不長就不太需要擔心,但若請假的時間超過一年,可能自己就要做一些準備。「這些準備包含回任之前思考,可能大概半年前就要來思考,以你目前的專長工作領域,市場上是否有些新技術產生?或是新的技能需要學習、補強的?」
江錦樺說,其實就算是在育嬰留停期間,還是可以跟一些專業社團保持關係,在你的工作領內,持續參加該社團的一些活動或做一些學習。
「如果你的小孩不是24小時都需要照顧他,而是有人可以幫忙的時候,那你可以留個一天或半天,和外界學習、成長的團體維持參與。而不要讓自己完全只專注在照顧這件事情,讓自己與外界的互動還是有一定的連結,同時保有管道學習新知。」江錦樺說,其實不管實體課程會線上,盡量不要讓自己好像都只有關在家裡照顧小孩。
另外在回到工作單位前,可以提早至少一個月就先安排孩子的未來去處,也讓小朋友有個緩衝適應期,去適應父母回到職場後自己的新環境與照顧對象。而在上班後,自己手邊有哪些照顧資源(爸爸媽媽?公公婆婆?)也一盤點一下,才不會在孩子的托育場所或照顧者臨時有狀況需要請假時,自己手忙腳亂。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是自己的身心壓力平衡,有些人想要職場孩子都兼顧,這非常好,但要如何讓自己保有適當的喘息空間?」江錦樺說,例如假日偶爾請手邊的照顧資源幫忙照顧個半天、一天,可以跟伴侶去看電影、逛個街,或自己參加一些活動,讓自己的身心做到平衡,才不會壓力太大致工作表現不佳或影響家庭氣氛。
(原文標題:專訪104人資協理:請育嬰假時該結清特休嗎?復職後發現自己的工作遭調動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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