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分享公司分紅上看千萬,竟有可能吃官司丟飯碗?|職場熱議

半導體產業前景一片看好,有人分享獎金分紅高達一千萬令人羨慕,但是卻也引來公司關切。難道不行在網路分享薪資明細嗎?原來薪資有關營業秘密?上網亂爆料還可能解僱、吃官司?《104職場力》小編為你整理近來熱議話題。

文/《104職場力

近幾年台灣半導體產業大力發展,迎來一片榮景。不少科技大廠營收創新高,也樂意與旗下員工分享紅利,年終獎金、分紅讓人羨慕不已。

有網友分享在IC設計大廠任職的員工薪資明細,上頭分紅獎金竟高達一千多萬元,至少是薪資30個月甚至50個月的金額。但分享讓人稱羨外,卻也傳出該名員工接到公司約談,甚至有處份的可能。不禁產生疑問:

網路論壇或社群媒體分享薪資明細是不行的嗎?公司可以因此處份員工嗎?

或者有時在工作環境及職場上受氣,分享所見所聞及對上司的抱怨,也有可能丟飯碗或吃官司?讓我們透過時事討論以及《104職場力》的相關文章,我們為您追蹤這個議題。

營業秘密?還記得曾簽過「保密條款」嗎?

在網路上分享有關公司的資訊前,請先停看聽,回想是否曾簽署過保密條款、保密協定?

從法律上觀之,《營業秘密法第2條規定:

「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左列要件者:
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
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由定義可知,公司企業的營業秘密並非僅限研究、發明等單位的相關技術與資訊,其他營業上訊息、公司文件等重要資訊都可能為營業秘密。

而常見洩漏秘密的方式,有「竊取」、「偷拍轉傳他人」、「偷拍傳上網」、「手機拍攝」、「列印」、「傳送至個人電子郵件信箱」、「行動硬碟」、「攜出」等。

可能於簽訂聘僱契約時,企業公司便會在勞動契約中將公司資訊、技術、設計等,甚至是「員工薪資」列為機密事項,而需負有保密義務。若一時不察或疏忽忘記,日常生活中很可能即違反公司契約甚至是法律規定。

再者,業界實務作法除了簽訂勞動契約時規定、公司工作規則規範,也有的透過薪資系統、薪資袋上載明警語「員工薪資資訊屬於本公司所有之營業秘密,員工不得互相談論或以直接間接方式對他人洩漏個人薪資資訊,否則一經查明,因情節重大即予解僱。」之規定及懲處。

或許一時只想與家人親屬一同分享喜悅的心情,但網路無遠弗屆,通訊軟體更是容易一傳十十傳百。下次截圖、拍照並按下傳送前,先想想公司是否有相關規定,以免壞了好薪情更惹來麻煩。

延伸閱讀:營業秘密系列-營業秘密會出現在公司哪些單位?|法務長專欄


上網爆料公司的負面消息,情節重大可能被解僱更吃上官司

有員工看不慣公司置客人衛生而不顧,憤而在網路上爆料這些負面情形,事後被老闆發現而解僱。

或許有人認為伸張正義揭發公司的不對行為而被解僱,也太不合理。

但也和前面所提及「營業秘密」相關。雇主簽訂勞動契約或頒布工作規則時,已明確規定不得未經同意對外散布消息或透露資訊,而向媒體說出不論負面、非負面消息,都可能違反勞動契約。如此雇主即能透過《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將員工解雇。

倘若今天爆料內容更是捏造並非真實?除了前述所及之第4款,還加上第2款「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更嚴重可能違反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或第310條誹謗等妨害名譽罪,而吃上官司。

因此律師建議遇到相同情況時,應先透過公司企業內部管道溝通,若溝通不成,再找主管機關申訴、檢舉,以公權力的方式介入。自身行為符合法律規範時,在法律上才能更站得住腳。

延伸閱讀:一言不合就上網爆料公司?分享工作經驗要小心,匿名發文也有丟飯碗、吃官司風險


論壇上單純陳述事實,多半還是你的言論自由

看完可能認為這樣是不是都不能說了?其實不然。

執業的雷丘律師指出:

在大部分的情況下,只要發言者單純陳述事實,並不是故意辱罵或講述不實言論,法院多半會保障發言者的言論自由。

在合理範圍、不侵犯他人情形下,陳述事實而非恣意謾罵,是屬於每個人的言論自由。又谷歌地圖店家資訊下的評論、104人力網站企業評價、PTT論壇、Dcard大學生愛用平台等,而留下之評論有助於更多人知悉相關資訊,甚至能讓大家篩選優質公司,那就會被視為高價值言論而受保護。

簡言之,只要不憑空捏造事實,不攻擊他人私德或名譽,過度評論或洩漏營業秘密相關資訊,法律上較為站得住腳。

可能會勝訴,但公司依然要告你

儘管高價值言論受到言論自由保障,但有些公司仍舊選擇提起訴訟,隨之而來是一連串訴訟流程,可能一下跑偵查庭,一下要跑刑事庭或民事庭,讓當事者苦不堪言。

或許在法律上站得住腳而勝訴,但前提得忍受為時不短的訴訟時程,所花費之時間與金錢成本也為考量點,有些人便考慮與公司和解,讓人覺得小蝦米終究敵不過大鯨魚。

企業也應當考量公關與雇主品牌

透過訴訟交由法院做出裁定,看來是最公平公正之方式,但也有其他方法能解決。企業應考量的不僅「爭得這一事件勝利」,而是面對這些評論如何扭轉當前印象,提升雇主品牌;而惡意不實言論,當然是導正視聽,駁斥虛假。

若沒有前例可循時,容易愈搞愈糟而不可收拾。強硬態度要求刪文、道歉,甚至讓大眾感受企業大欺小,也給人印象愈來愈差。最佳情形還是都能換位思考、從對方角度理解為什麼、怎樣才是皆能接受的,撇除非得爭個輸贏的想法,創造勞資雙贏局面。

延伸閱讀:網路分享工作心得會挨告嗎?雷丘律師:法院挺你合理靠北慣老闆


以上,就是本次我們針對「上網分享分紅卻惹來麻煩」時事議題所做的法律相關整理,簽訂勞動契約時務必詳加了解合約內容,每間公司企業多多少少都有營業秘密,相關技術、資訊,非經許可切記不能隨意外流。又特別是「薪資」,多數公司也將其規定為秘密而不得隨意揭露。同時在網路發表言論時,也小心為之。

祝福大家都能在求職與轉職路上順遂,發揮最大的職涯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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