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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0 | 1983次觀看

「異地就業」幫你工作速成(下)

許朝茂顧問

「異地就業補助」措施,大大減輕著急再就業且接受異地就業引發的成本,著實觸動其「驛動」的心!

異地就業搬遷補助金申領條件

有意願異地就業,重新步入職場者,為失業期間連續達3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離職被保險人,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並符合下列搬遷及就業條件,得向就業當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核發搬遷(租屋)補助金: (一)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 (二)因就業而需搬離原日常居住處所,搬遷後有居住事實。 (三)就業地點與搬遷後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內。 (四)連續30日受僱於同一雇主。

換言之,有意願異地就業者,搬遷與租屋均可申請補助金,居住無慮,同樣須符合上述之條件,同步申請核發租屋補助金。

三種補助金發給標準

異地就業者可視其異地就業的居住或通勤方式各有所不同組合,最單純者若採行直接通勤者,則得依通勤距離申請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按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核發:補助金最長發給12個月。

30公里未滿50公里者,每月發給1,000元、50公里未滿70公里者,每月發給2,000元、70公里以上者,每月發給3,000元。

若因距離過遠或居家不便者,採取搬遷及租屋方式,則得申請異地就業搬遷及租屋補助金。但異地就業者實際搬遷及租屋後且就業連續30日受僱於同一雇主,方得申請搬遷及租屋補助金。

搬遷補助金發給標準,按申請者搬遷費用收據總額核實發給,最高發給3萬元。租屋補助金,按申請者房屋租賃契約租金總額之60%核實發給,每月最高5,000元,最長12個月。

適用《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實施辦法》對象為年滿18歲至29歲,其補助金亦同。視其採行異地就業組合,或通勤有就業交通補助金,若搬遷及租屋則可申請搬遷及租屋補助金。

小結 脫離職涯困境有諸多替代方案,其中異地就業有助求職者能離開現有職場或長期習慣,對求職者重新打開職涯前景有益無害,無訪試試。

本文作者許朝茂顧問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與教育訓練講師 文化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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