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後沒去報到的公司,是否不適合再次投履歷應徵呢?|職涯診所

錄取卻拒絕報到過的公司,是不是都會被該企業的人資列入黑名單呢?職場如人生,變幻莫測。若真的碰上「需要再次向拒絕過的公司叩關」時,到底該怎麼做呢?職場前輩們能給我一些建議幫幫忙嗎?

來源/職涯診所精選問答

拒絕過offer的公司,是否不適合再次投履歷?

之前有二間公司都是董事長面試後直接錄取,但因為小孩接送順路,第一間公司的副總有打來說可以調上班時間,要我考慮三天,但最後選了第二間,婉拒時,副總也有說後面如果不習慣可以打電話問人資還有職缺嗎?

後來發現公司文化和發展不如預期,看到第一間職缺還開著,打去問,人資說請示主管後回覆,之後職缺關閉沒有下文,前幾天在找工作時,看到第一間有來看我履歷,職缺是相似之前的管理職,再投之後未讀,打去問只有說投了後主管覺得合適會通知面試,感覺應該是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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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求職的過程當中,難免會碰上幾間「郎有情、妾無意」的公司,有些人可能會抱持著「有心就能打動人」的理念在試探公司,因此即便是投遞履歷表後沒有回音、或是曾經去面試過未獲錄取,甚至是過一些時日後又看到企業開出相似職缺,就抱持姑且一試的心態去挑戰,但往往會再次收到無聲卡。

而這次提問的求職者,面對的狀況是相似、卻角色有點易處的,「曾經被通知錄取、但未去報到的公司,是不是就不適合再次投遞履歷了?」,企業如果被求職者「拒絕」過,是不是就再也不可能重新接納他成為公司一份子了呢?

我們來看看職場前輩們會怎麼看這個問題!

投履歷到曾經面試過的公司被已讀不回,是被列入黑名單裡了嗎?

不論是求職者還是企業人資,都會在選擇結果揭曉時保留彼此的彈性,因此通常會使用「人情留一線」的方式來作表達,預留未來雙方有可能的合作空間。

但當實際上碰到時,還是會讓不少求職者大嘆:「既然我拒絕過對方,真的還有機會敗部復活嗎?還是只要拒絕過一次之後,就會被列入人資黑名單裡、永不往來了呢?」

職場前輩A:我想HR不通知,可能原因除了你猜測的理由,也有可能已有其他合適人選。

職場前輩B:第一家企業主在之前面談雖然釋出善意,但面對現在這樣的狀況,難免會從風險的角度來評估,我認為這很正常,也建議您不需要想太多。

確實職場前輩們點出一個重點,企業在評估「曾放棄報到、卻又再次登門求職」的求職者時,確實會考量一些穩定性的風險,如果在有其他人選的情況下,難保不會做出較保守的決定;但求職者也不需要因此而氣餒,不要過度在這種情況下鑽牛角尖,而認為自己被列入黑名單之中,進而產生自我否定的負面情緒。

碰到再次投遞履歷的情況,有推薦的「敗部復活」作法嗎?

要再次向被自己拒絕過的對象投遞履歷表,其實是一件需要莫大勇氣的事情,有什麼作法是比較能夠證明自己是真心想為其服務,並且不要被誤會是一個穩定性不佳、三心二意的求職者呢?

職場前輩們提出以下的建議:

職場前輩A:我建議如果你已經問過HR不了了之,如果你有第一間公司副總或主管的email,建議可以直接寫信向其說明,為何當時拒絕offer及為何又離開該第二間公司,我想誠懇說明,且展現你對該公司職務仍有興趣,且說明自己可為公司帶來貢獻,若該公司尚無找到合適人選,也許還有機會!

職場前輩B:當時面談兩家公司的狀況,第一句會問您任職多久,原因是您提到文化&發展性不大,文化或許需要時間去驗證,但發展性就跟定位有關,而這點應該是在面談階段的重點。

遇上這踵情況,確實棘手,若您還是非常希望為這間公司效力,不妨花一些時間主動、積極的說明自己的狀況,包括「當初拒絕的考量」、「為何會想要再作變動、改變當初的決定」,同時最重要的是說明自己對該公司的嚮往,以及自己能夠馬上成為即戰力的規劃為何,增加錄取機會。

既然您曾經有被通知錄取過,顯示在各方面您都是符合該公司需求的人才,剩下需要被證明的,只剩下您有多少「決心」和「誠意」想為該企業效勞。

碰到類似的狀況,前輩們會怎麼推薦下一步該怎麼做呢?

如果真的被企業「已讀不回」再次應徵的訊息,到底該如何規劃下一步呢?要用鍥而不捨的精神再次挑戰,還是應該果斷放棄呢?

職場前輩A:找工作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公司,合情合理但當有兩個選擇時,患得患失人之常情。已有13年工作經驗,二選一經歷也算是經驗。重新投遞履歷,啟動面談機制,這兩家就算學到經驗,時間投注在有機會的公司上,無須浪費時間。

職場前輩B:積極面來看,透過這次的經驗,更明確下一步走法跟轉換成本的衡量,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

除了調整心態去面對下一次的挑戰之外,其實也有職場前輩提醒:應該回頭檢視看看現有的工作(當初選擇放棄A工作而去就職的B工作)是否還有改善的空間,是否一定只能靠離職換工作來解決問題?

職場前輩B:仔細檢視目前這份工作的問題,可否有調整空間,或是與經營高層做友善討論;因為就算您現在要看外界其它機會,面試一樣會遇到這個問題,我相信仍會有面試機會產生,但若這段的考量內容過於空洞,反而是變成取得實質offer的阻力。


因此,我們可以得到結論:如果遇上曾經錄取過、卻未去報到的工作,不論任何理由若想要再次嘗試,建議在投遞履歷時真誠表達自己的狀況,當初為何會做那個決定?考量點為何?現在自己又是何種想法,以及展現自己的誠心與能夠提供的貢獻。

此外,也不用因為結果不盡人意而感到懊惱,最重要的是在選擇中明白自己所追求的事物,每個選擇的考量點,也許會更清楚明白自己追求的職涯方向哦!

祝大家都能找到理想的工作、獲得最滿意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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