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聘用精神障礙者的雙贏選擇

文/江綿樺 原文出處/104人資法寶

就業服務法第5條強調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不得對求職人有就業歧視,然現實中身心障礙者想找工作困難重重,其中精神障礙者更是難上加難!

日前有機會與伊甸基金會真福之家(註)交流,社工們介紹協助精障者的過渡性就業方案,其最大的特色(詳如下列)就是讓企業主放心雇用這些精障者,而從這些工作也能培養精障朋友獨立&自立、找回信心!

人員錄用:由社工與企業對齊用人需求,社工依職缺協助企業挑選較合適的精障朋友(每6~9個月換人,以確保精障者個個都有工作機會)

職前訓練:由社工們至職場學習,再教導精障工作者,並由社工訓練至確保能獨立

請假代理:精障朋友請假缺席由社工代班,讓工作不受延宕

這次的交流,我最感動的是社工們在推動過渡就業上的熱情,為了讓精障者順利完成工作,社工們一路相挺協助,而為確保精障者工作狀態正常,若其有狀況不穩,社工會隨時到場處理,因此希望有更多在台北市(松山區尤佳)的工作機會提供,如果你的企業在台北市剛好也有適合的工作(如文書送件、行政、清潔等),歡迎與真福之家聯絡!

註:「真福之家-精神障礙者會所」是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與民間團體首次合作的精神障礙者社區服務方案,委託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導入在美國已推行了六十多年的「會所模式」,服務社區中的精神障礙朋友,強調會所內所有事務皆須由會所工作人員與精神障礙會員肩並肩共同完成,從中慢慢發掘會員更多的潛能與能力,讓人人都能找適合自己的角色與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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