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充電

2021.11.11 | 1925次觀看

印尼移工重新開放來台!印尼承諾配合我國防疫措施,勞動部自110年11月11日起專案開放|職場新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我國自109年12月4日起暫停引進印尼移工迄今。勞動部與印尼政府召開會議確認,印方已準備防疫工作並願意配合我國相關措施,並承諾嚴格監督仲介公司落實防疫,勞動部經指揮中心同意,自110年11月11日起辦理移工專案引進計畫,並將持續溝通協商泰國、菲律賓、越南等來源國。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我國自109年12月4日起,因考量新冠肺炎的防疫工作而暫停引進印尼移工迄今,考量國內產業缺工問題,以及近期國內疫情降溫,為兼顧國家經濟發展、補充照顧人力的需求、減輕家屬照顧負擔等原因,因此勞動部重新考量引進印尼移工。

日前勞動部與印尼方召開第3次勞工事務工作層級視訊會議,確認印方能落實移工來源國防疫措施,並鑒於印方防疫準備工作已就緒,且承諾將嚴格監督印尼仲介公司落實防疫工作執行,勞動部提報專案引進計畫、送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審核,為兼顧產業及照顧人力需求,訂定110年11月11日起辦理移工專案引進。

自110年11月11日起開放移工專案引進,首波先開放印尼

勞動部表示,近期評估國內整體疫情穩定,各來源國疫情也同步趨緩,為紓緩產業缺工問題,兼顧國內產業及照顧人力需求,已經提報專案引進計畫並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核定。自110年11月11日下午4時起,雇主得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站申請集中檢疫床位,以利安排移工入境。

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https://fwas.wda.gov.tw/

以下資訊根據勞動部新聞稿,因應指揮中心春節返鄉專案,首波開放1,700床:

  1. 勞動部受理申請後,將採入境積分制安排移工入境順序,事業類依移工完整接種疫苗、來源國當地疫情狀況、移工入境後住宿地點環境等項目給予不同配分;家庭類則依接種疫苗及來源國當地疫情狀況排序(積分表如附件),合計積分越高者越優先入境。事業類雇主自即日起,應於移工入境前,先向移工住宿地點所在地之勞工主管機關申請居住地點查核。
  2. 移工機場網站完成積分排序後,將公布申請結果,並通知雇主繳費,完成繳費程序後即確認取得入境床位。
  3. 另自12月15日起,將配合指揮中心提供的集中檢疫床位數,賡續開放移工專案引進,勞動部將確認床位數後,立即公布於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站。


移工入境後的相關管理措施

勞動部特別針對移工入境後的相關管理措施提出說明,請您留意以下事項:

  1. 應配合檢疫 14 日及自主健康管理7日。
  2. 第一階段(自110年11月11日起至111年2月14日前)移工入境全數採集中檢疫,並續在集中檢疫所完成自主健康管理7日。
  3. 另集中檢疫期間雇主若未給薪,移工符合資格,可於檢疫結束後向地方政府申請防疫補償金。
  4.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續住集中檢疫所則為雇主同意專案引進的條件之一,移工雖然未提供勞務,雇主仍應給薪。

另金管會配合移工專案引進,已促請保險業者開發相關醫療保險商品,預定於11月底上市,勞動部將配合指揮中心政策及保險商品上市日期,另行指定日期,要求雇主為移工加保醫療保險,保險期間為移工入境日起30日,保險給付額度為新臺幣50萬元,以支應境外移入確診時之隔離醫療費用。


印尼承諾配合我國防疫措施、協商「零付費」政策

另外,根據日前勞動部新聞稿指出:本次會議由印尼邀請臺方開會,會議由勞動部政務次長王安邦與印尼勞工部總司長蘇哈多諾(Suhartono)、印尼移工安置保護局本尼局長(Benny Rhamdani)主談,會議主要是針對移工專案引進國外防疫準備工作進行討論,另利用有限時間針對印尼零付費政策持續交換意見。

雙方主要著重於國外防疫準備工作進行討論,並逐項檢視國外防疫措施,經由本次會議與印方及臺方駐印尼代表處確認均可配合辦理,其中項目包括:

  • 國外仲介公司應訂定防疫計畫,該防疫計畫須經印尼主管機關查核符合規範後出具相關證明。
  • 臺方駐印尼代表處審核移工入國簽證程序。
  • 印方提供47家PCR檢驗機構名單。
  • 印方承諾將嚴格監督該國仲介公司落實防疫措施。

此外,印方為積極恢復移工輸出,於國外防疫準備工作展現高度配合,並已邀請臺方駐印尼代表處人員一同前往國外訓練所進行訪視,藉由實地勘察瞭解印方準備工作。

另外,本次會議協商印尼「零付費」政策,雙方同意合作加強防疫,優先處理重新開放印尼移工來臺議題,落實印尼移工來臺前檢疫措施,優先鼓勵移工完整施打疫苗,加強印尼仲介監督管理,杜絕檢測不實造成破口,俟疫情結束再重新討論移工費用議題。


雇主應依 「聘僱移工指引」規定,落實防疫措施

由於勞動部認可,因印方承諾可配合我國相關防疫措施,因此才可快速通過專案計畫、開放引進印尼移工。勞動部指出,除印尼之外,其餘如泰國、菲律賓及越南等國,勞動部將持續透過外交管道進行研商,於確保防疫得以落實執行之前提下,儘速開放引進移工。

勞動部提醒,移工入境後,雇主仍應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規定,落實防疫措施,善盡雇主管理責任。有關移工專案引進及相關防疫措施,勞動部將於第一階段實施期間,視專案執行成效及移工入境確診情形,滾動檢討。

相關疑義請參考勞動部移工專案引進計畫問答集


最新HR新知,【人資充電】上都有!

★ 小編精選專欄,趕快追起來! ▶ 點我馬上去

推薦閱讀:

追蹤【104職場力】粉絲專頁、職場更給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