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112年度勞檢方針:夜間工作、外送作業、影片拍攝列為「特定檢查項目」|職場新訊

勞動部於近日公告「112年度勞動檢查方針」,將近年新興並受許多勞工關注的職場安全議題,如「外送作業」、「職場夜間工作」以及「影片拍攝」列入特定項目檢查。勞動部提醒相關企業應遵循相關指引,落實職場預防措施,一起建立友善安全之工作環境。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近年因疫情盛行的外送行業;職場夜間工作的人身安全事件頻傳以及劇組拍攝影劇之防護,成為民眾、媒體與諸多企業所關注議題。

勞動部於6月21日公告「112年度勞動檢查方針」,即將「外送作業」、「職場夜間工作」以及「影片拍攝」列入特定項目檢查。

112年度勞動檢查方針新增列入

根據《勞動檢查法》第6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參酌我國勞動條件現況、安全衛生條件、職業災害嚴重率及傷害頻率之情況,於年度開始前6個月公告並宣導勞動檢查方針。內容主要為:「優先受檢查事業單位之選擇原則」、「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及處理原則」及「其他必要事項」。

「112年度勞動檢查方針」遂於本月23日依《勞動檢查法》、《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公告,此次監督檢查重點中的職業安全衛生事項,特別將以下4項列入「特定項目檢查」而「大型構造物拆除作業」列入「精準檢查」

  • 影片拍攝之安全
  • 職場夜間工作危害預防
  • 外送作業災害預防
  • 大型構造物拆除作業與營造工程之高風險組拆

1. 影片拍攝之安全

今年3月發生劇組拍攝影集之工作人員不慎跌落溪谷溺水死亡,引起對影視業人員的職場安全問題重視。去年111年度勞檢方針原僅列出「大型活動舞台架設等作業之安全檢查」,考量影視拍攝的工作場域、安全風險性質差異,將「影片拍攝」特別列出為特定檢查項目。

112年度勞動檢查方針影片拍攝及大型活動舞台架設等作業之安全檢查:
「掌握轄區影片拍攝、大型遊樂園、演唱會、跨年晚會及節慶等活動時程,針對從事片場佈置、舞台架設、布景搭建、道具搬運及辦理活動等作業,以是否採取爆炸、火災、墜落、感電、物體飛落、物體倒塌、溺水等災害防止措施為檢查重點。」

2. 職場夜間工作危害預防

超商大夜班店員規勸配戴口罩遭客人攻擊、暴力事件頻傳,使勞工夜間工作之安全保障成為討論焦點。

夜間從事工作,其潛在危害風險可能與白天班有所差異,《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對「輪班」、「夜間工作」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違反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而先前勞動部職安署也發布「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企業須遵循評估行業特性及實際需求,採取適當的預防及控制措施。

此次勞動部即將職場夜間工作危害預防列為明年的特定項目檢查,還請雇主應當落實相關預防。

112年度勞動檢查方針職場夜間工作危害預防檢查:
「針對從事夜間工作之勞工,應以勞工安全為第一優先,並依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之建議事項,就各工作場所實施風險評估,及檢討緊急應變處理程序,配置適當人力,落實勞工相關教育訓練,將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常見災害相關預防措施列為檢查重點。」

3. 外送作業災害預防

據統計,全台外送員從業人數超過10萬人,外送員外送之交通與身心健康安全逐漸受到重視,勞動部在6月17日修正發布「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4.0版),強化食品外送作業安全及提升職災權益保障。

雇主應落實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熱危害防止和勞工身心健康危害等安全管理與預防措施,防止交通事故災害發生,以保護外送員本身及用路人交通安全。

也因此列為112年度勞檢特定項目檢查。

112年度勞動檢查方針外送作業災害預防檢查:
「以是否依本部發布之相關指引,訂定及執行外送作業危害防止計畫,並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提供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等保障、合理派單、危害告知、置備安全帽、反光標示、高低氣溫危害預防及緊急用連絡通訊設備等必要安全衛生防護設施為檢查重點。」

4. 大型構造物拆除作業與營造工程之高風險組拆

而4月連假時發生水泥廠拆除工程倒塌事故,造成高鐵與台鐵百餘列車之運輸影響。

為防止類似情況發生,112年度「營造工程檢查」相較111年度新增了數項,如高風險組拆作業、起重機節塊施工以及按圖施作之查驗機制;而大型構造物拆除作業列入「精準檢查」。

112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 營造工程檢查:
「以預防墜落、感電、倒塌、崩塌、被撞及物體飛落等重大職業災害類型之關鍵性安全衛生設施及交付承攬安全管理事項為檢查重點。對於高風險之安全支撐組拆施工構臺組拆、施工架組拆、模板支撐組拆、鋼構組配、地梁及橋梁墩柱鋼筋組立、橋梁場撐組拆、電梯口及樓板邊緣吊料、使用合梯、移動梯及管溝開挖等作業,應依職安署訂定之檢查重點及注意事項實施檢查。
另對於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之施工架、施工構臺、擋土支撐、模板支撐、梁工程採支撐先進或懸臂工法等以工作車推進及以起重機從事節塊或全跨吊裝工法等方式施工,應查明是否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土壤)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並對於營造作業主管是否管制進入作業之勞工或其他人員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及相關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是否有效,始得進場作業。」

112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 檢查及處理原則「精準檢查」:
「針對石化業歲修及廠區外地下管線施工、維修保養、檢查等作業、局限空間作業、模板支撐、大型施工架組拆作業、異常氣壓作業、危險性設備之相關系統檢修、升降機組裝及維修作業、吊籠作業、塔式起重機升高及拆卸作業、人字臂起重桿組拆作業、大型構造物拆除作業、屋頂相關作業、使用架空索道從事運輸作業、繩索作業及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之主要危害作業等施工期短而又具高危險之作業或場所,要求事業單位事前提報其施工或作業期程有關文件,並依期程實施監督檢查。」


另外勞動部職安署也告訴新聞媒體,為迎向2030年永續發展國際主流趨勢,引領企業自主推動職場健康安全前瞻作為,規劃職業性癌症預防藍圖。112年度的勞檢方針也會加強致癌物質與CMR物質的相關廠場健康危害預防措施之勞檢,列為優先受檢行業。

而勞動部公部112年度勞動檢查方針後,依法(《勞動檢查法》第6條)勞動檢查機構應於三個月內,擬定勞動監督檢查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


公告同時,勞動部也強調「勞動檢查方針」的目的是維護工作者的安全及健康,因此期望事業單位能確實遵守勞動法令,並且為利用有限檢查人力發揮監督檢查之效、統一檢查尺度,會責成各勞動檢查機構和地方主管機關因應方針內容執行。

如企業對勞動檢查存有疑義,也可洽詢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02-8995-6666)或詢問各地勞動檢查機構及地方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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