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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掌聲」記錄著台灣土地上的人們,在逆境與苦難中,依然身體力行心中的美好初衷,堅定用生命促動任何改變世界的可能。在風雨拼搏之後,留下溫柔而堅定的永恆信念,這是一股值得被傳遞、被宣揚的普世價值。
疫情嚴峻,許多企業因此調整工作型態,在家工作、遠端作業的WFH模式成為常態,但有勞工提問:公司竟然要求遠距工作期間必須自費購買筆電等設備,這種要求合法嗎?究竟勞工與雇主間基於何種契約關係才需要提供生產工具?WFH設備真的該由勞工自備嗎?
伴隨資訊科技的發展,近年來平台共享與零工經濟的工作型態在全球崛起,食物外送為新興經濟型態產業之一,這產業提供從業人員自主、彈性與便捷的接單模式,讓許多勞工選擇轉職或兼職而投入該產業。食物外送員於交付任務的交通期間,易發生被撞、碰撞等事故災害,亦可能因戶外高氣溫環境,引起熱疾病危害,為避免外送員發生災害,造成家庭及社會安全風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108年10月2日公告實施「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勞動部亦於109年3月2日公告實施「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希望勞資雙方能運用管理作業盤點、強化執行作業的安全意識,並搭配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保障下,建構食物外送員執行勤務的整體安全架構。
雇主若圖規避勞動基準法的適用,而與員工簽訂「承攬契約」,是否真能達其效果?首要區辨承攬契約與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勞動契約,二者有何不同?因此,當事人間所存在的實質法律關係,不能僅以表面上契約名稱為何定之,仍須探究契約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