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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關鍵字『餐飲外送員與平台業者間之契約關係應如何認定?』,共搜尋出2筆資料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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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關係是僱傭?抑或承攬?保證責任是連帶保證?抑或人事保證?

小李幾年前到一家保險代理人公司擔任展業服務人員,招攬保險業務,並與公司簽訂壽險承攬合約書,小李並找了好朋友小吳、小張當連帶保證人。小李因為個性使然,對一些保單的解釋或行銷方式,常常憑自己的解釋吹噓兜售,故業績雖然不錯,但客訴爭議也不少,小李被公司訓誡幾次後,決定離職,因小李在最後任職期間銷售的幾張保單,陸續被保戶要求註銷,公司只好將保戶繳交的保費退還,進而要求小李應返還已領取之佣金,小李離職後始終置之不理,公司遂對小李等3人要求負擔連帶保證責任。小吳、小張認為小李與公司間為僱傭關係,他們人事保證的保證期間已逾3 年,無需再負擔保證責任,拒絕賠償,三方遂對簿公堂。

2020.04.01 | 3633 次觀看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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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外送員與平台業者間之契約關係應如何認定?

(一) 近日以來,餐飲外送平台事業的崛起,造就不少高薪案例,並不斷吸引年輕族群加入成為全職或假日兼職的外送人員,補貼一下微薄的薪資。然而,高薪案例的背後亦伴隨著高度風險,外送人員屢次發生嚴重交通意外,國慶假期間連續發生兩起外送員身亡意外,但因平台業者認定其與外送人員之間屬「承攬關係」,而未為亡者投保勞工保險,導致外送員未能獲得保險給付,使外送平台與外送員之間的法律關係該如何認定,再度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

2019.12.11 | 2367 次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