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勞動基金虧損引起熱議,而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是為勞工朋友老年生活所作之經濟保障,更需了解相關權益。然經常有規定龐雜難懂,勞動部整理常見的5個勞保年金問題,實務上更清楚相關法令規範及領取差異。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近來勞動基金虧損引起熱議,而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是為勞工朋友老年生活所作之經濟保障,更需了解相關權益。然經常有規定龐雜難懂,勞動部整理常見的5個勞保年金問題,實務上更清楚相關法令規範及領取差異。
勞保年金自 9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老年給付有三種申請項目:「1. 老年年金給付」、「2. 老年一次金給付」及「3.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只要是符合請領資格的人皆可領取,不會因為勞工換工作而有所影響。
前2種是以保險年資區別,年資15年以上(國、勞保年資得予併計)者得請領年金、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金;
第3種是98年1月1勞保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可選擇請領,而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初次參加勞工保險者,不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被保險人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平均月投保薪資採計以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0.775%+3,000元。
●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1.55%。
年滿60歲,而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辦理離職退保則可申請「老年一次金給付」。
平均月投保薪資採計以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 給付金額=平均月投保薪資×給付月數。
如果是在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前,已有保險年資者,則符合以下規定其中一項時,可以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平均月投保薪資按退保當月起前3年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 給付金額=平均月投保薪資×給付月數。
勞保老年年金之法定請領年齡,於98年年金施行時,即定有漸進調高機制,依法將逐步提高至上限65歲(民國115年)。
如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未符法定請領年齡,每提前1年請領,年金給付金額將減給4%,勞工最多可提前5年請領。而老年給付一經勞工保險局核付後,即不得變更。
已申請提前請領老年年金,提前請領後減給比例也不會再變更。譬如到60歲以後,仍然是依照原減給計算後的金額,按月領取老年年金。
另外,如果符合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條件,兒欲延後請領的話,每延後1年,給付金額也會增給4%,最多增給至20%。
不可以。
不論勞工選擇申請年金或一次給付,經勞保局核付後,即不得再變更。
為讓勞工朋友瞭解老年給付請領方式及規定,勞保局提供臨櫃及網路查詢、試算等服務,方便勞工查詢利用,可先試算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或按月領取老年年金的金額,審慎考量何者符合自身需求後,再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已領取老年給付者,不能再參加勞保。
因此如果勞工朋友如再就業,又符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加保規定,可依法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確保工作安全。
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分別由不同法律規範:
「新制勞工退休金」係依據94年7月1日施行之《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所辦理,強制雇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的制度。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勞工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勞工退休金,儲存於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個人退休金專戶」。
而勞工保險中的「老年給付」則是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為保障勞工生活而提供之「社會保險」,凡年滿60歲依規定繳交保險費而有保險年資者,即可在符合一定條件時,依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如果勞工朋友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請領勞工退休金,考量仍可能再就業,可以先不領老年給付,並於工作後,再加保累計勞保年資。
勞動部最後也提醒,如有任何老年給付相關問題,都可向勞保局洽詢(電話:02-2396-1266),或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老年給付常見問答」或「勞保老年給付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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