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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1 | 5014次觀看

「勞保生育給付」,出生即可線上申請,補助金額、申請方式、申請網址總整理

勞保生育給付自110年12月29日起新增便民服務,透過「個人化資料自主應用(MyData)平台」下載「出生通報資料」傳送至勞保局,即可不用另補具出生證明書,線上完成「勞保生育給付」的申辦。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勞保局e化服務升級,自110年12月29日起,勞保局針對「勞保生育給付」的線上申請作業再作調整,新增開放被保險人線上申辦生育給付時,可連結至國家發展委員會建置之「個人化資料自主應用(MyData)平台」同意下載「出生通報資料」傳送到勞保局,即無需另補具出生證明書,快速又方便。

個人化資料自主應用(MyData)平台 出生通報資料

新生兒出生即可申請「勞保生育給付」,全程線上申辦免書證!

原本的的「勞保生育給付」已於104年1月開放從勞保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線上申辦,但若是被保險人尚未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或胎兒係屬死產,勞保局在受理後需要民眾另以書面通知補送證明文件;有些被保險人還必須等到辦理出生登記後,才可進一步審核。

現在為提升民服務效能,自110年12月29日起,只要是在國內生產,即便是未幫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的被保險人,只要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勞保生育給付」,同意將「個人化資料自主應用(MyData)平台」之「出生通報資料」傳送到勞保局,即可完成申請手續,歡迎多加利用。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保生育給付申辦」:線上申辦說明


「勞保生育給付」相關規定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所提供的「勞保生育給付」,對象都以母親為主,關於補助金額、申請方法等詳細內容,我們為您參考勞工保險局的相關說明,一次統整資訊如下:

申辦資格與給付金額

  • 請領資格
    •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上述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 給付金額
    • 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60日。
    • 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 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因軍公教身分請領國家給與之生育補助請領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

申辦流程(線上、臨櫃、郵寄)

  1. 線上申辦
    1. 請登入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2. 選擇「申辦作業」/「勞保生育給付申辦」,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
      • ※臨櫃、郵寄及線上申辦等申請方式只須選擇一項辦理即可,如重複送件因須併案審查,反而會增加核付時間。
  2. 臨櫃申辦
    1. 備妥應備文件。
    2. 填寫好申請書。
    3. 以臨櫃送交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 ※另外也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之出生登記同時申請,僅須備妥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資料,由本人親自或填妥委託書委託他人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
  3. 其他申辦方式(郵寄申請)
    1. 備妥應備文件。
    2. 填寫好申請書。
    3. 以郵寄送交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應備物品 (線上、臨櫃、郵寄)

  1. 線上申辦
    • 自然人憑證。(※被保險人如尚未完成新生兒出生登記,勞保局將另行通知補送出生證明書。)
  2. 臨櫃申辦
    1. 必備: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 選備
      • 嬰兒出生證明書(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免附)。
      • 死產者,應檢附醫院、診所或領有執業執照之醫師、助產人員所出具之死產證明書(需載明產婦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懷孕週數或最終月經日期、死產日期及原因)。
  3. 其他申辦方式(郵寄申請)
    1. 必備: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 選備:
      • 嬰兒出生證明書(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免附)。
      • 死產者,應檢附醫院、診所或領有執業執照之醫師、助產人員所出具之死產證明書(需載明產婦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懷孕週數或最終月經日期、死產日期及原因)。

作業天數

勞保局受理後,如經審核手續完備符合請領資格者,會於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

特別提醒

  1. 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其夫不得申請配偶生育給付。
  2. 被保險人流產、葡萄胎及子宮外孕者,不得申請生育給付。
  3. 生育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名詞解釋:早產為胎兒產出時妊娠週數20週以上(含140天)但未滿37週(不含259天)。如妊娠週數不明確時,可採胎兒產出時體重超過500公克但未滿2,500公克為判斷標準。

參考資料與聯絡窗口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
電話:(02)23961266 #1460、1468
傳真:(02)23920235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最後,勞保局特別提醒,勞保生育給付除了使用本人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外,還能出具同意書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辦、書面送件或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各項申請管道只要選擇一項辦理即可,若已完成網路申辦的被保險人,不用再另寄送申請書件到勞保局,以避免重複送件而增加審查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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