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新制懶人包」6000元普發、電價平均調漲11%、不禮讓行人罰3600|職場新訊

6000元全民共享普發現金登記將於4/6日陸續入帳,ATM領現也將自4/10開放。而與民生經濟有關的電價平均調漲11%,但住宅用電700度以下不調整;北北基小黃起跳價漲至85元、北市生育補助加碼,更提醒汽車不禮讓行人將直接開罰3600元。《104職場力》為您整理2023年4月新制懶人包,一次了解最新制度。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6000元普發,登記4/6陸續入帳、4/10起ATM領現

「全民普發6000元」已於3月22日(星期三)上午8點開放「登記入帳」,將於4月6日起陸續入帳。而「登記入帳」持續至10月31日止,6個月內無論在什麼時間點都可上網登記。

另外也提供「ATM領現」方式,4月10日起開放領取。只要至指定金融機構(含郵局)實體 ATM 機臺,備妥您/代領人的提款卡,輸入提款卡密碼後,輸入持卡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居留證統一證號及發放對象健保卡號,交易成功後即可領取現金6,000元。

「郵局領現」則從4月17日起開放領取。備妥本人健保卡(代領則須領取對象健保卡),至郵局臨櫃辦理,領取資格確認及當場核對金額無誤後簽收即可。

而部分特定民眾,如已例行性領取政府津貼或年金者,4月6日起將直接匯入帳戶,補登存摺或「https://6000.gov.tw」官網皆可查詢入帳結果。

以下為您整理相關資訊:

  • 登記入帳
  • ATM領現
    • 領現時間:4/10 - 10/31
  • 郵局領現
    • 領現時間:4/17 - 10/31
  • 直接入帳
    • 免登記,4/6起陸續入帳
  • 特定偏鄉
    • 登記時間:3/20 - 3/25(造冊發放)
    • 4/6起兩週內發放

平均電價調漲11%,住宅用電700度、小商店1,500度以下不調整

3月17日經濟部召開112年第1次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上半年(4月至9月)的電價費率。考量諸多因素後決議平均電價調漲11%,但考量民生、穩定物價及降低用電衰退產業衝擊,住宅用電700度以下、小商店1,500度以下、農漁及學校用電不調漲,而去年下半年用電衰退產業的調幅減半。

另外,高壓及特高壓的產業用電大戶調漲其電價17%;以內需、微中型企業為主,電價調漲10%;產業111年下半年用電衰退10%以上者之產業調幅減半,農漁業電價不調整。

  • 電價不調整
    • 住宅700度以下:約佔93%,1,231萬戶
    • 小商店1,500度以下:約佔84%,76萬戶
    • 學校(幼兒園至大專院校)
  • 電價微調3%
    • 住宅701~1,000度
    • 小商店1501~3000度
  • 電價調漲10%
    • 住宅用電1,001度以上
  • 電價調漲5%
    • 小商店3,001度以上

所有會議詳細之會議紀錄、會議所有討論資料及台電公司各項成本資料皆會公開於網路,民眾可至經濟部或能源局首頁「電價及費率資訊揭露專區」了解相關電價費率資訊。

《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上路,加熱菸每公斤每千支重課1,590元

《菸酒稅法》第7條於2月8日修正公布,4月1日正式施行。財政部也於3月25日配合修正發布「菸酒稅稽徵規則」部分條文。「其他菸品」的菸酒稅應徵稅額按每公斤或每千支從高課徵1,590元

廠商如果有意產製加熱式菸品應依《菸害防制法》第7條第1項規定,先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再向財政部申請新增「其他菸品」產品種類、或設立許可,待於取得換(核)發之菸製造業許可執照後才能開始產製。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菸酒稅稽徵規則」第11條修正規定於4月1日正式施行,紙菸、菸絲、雪茄以外之「其他菸品」如果無法以支數計算者(如粉末狀之鼻菸、小塊或片狀之嚼菸)將以公斤為計稅單位;可以以支數計算(如菸柱狀之加熱菸)則以公斤或千支為計稅單位。但每千支重量如逾1公斤應以公斤計算,如未達1公斤應以千支計算,即取稅額較高者為計稅單位。

舉例說明,如廠商在國內產製核定通過的加熱菸,每千支重量為0.8公斤,因按千支計算之稅額為1,590元,按公斤計算的稅額為1,272元。依上開從高課徵的規定,應以千支為計稅單位。

也提醒有意產製或進口加熱菸,務必依上開規定辦理,並誠實申報。如有疑問可洽詢地方國稅局或進口地海關協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

《菸害防制法》修正上路,加熱菸不得攜帶入境

《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3月22日起施行。衛福部提醒,全面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財政部籲請注意相關規定,特別是旅遊回國時,入境旅客隨身攜帶之菸品品項僅限「捲菸」、「菸絲」及「雪茄」,至「加熱菸」則不得攜帶入境

如有攜帶菸品,務必誠實申報,且不得攜入加熱菸。違反將視攜入加熱菸是否經衛福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而依《菸酒管理法》第46、57條,或《菸害防制法》第26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或5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且沒入、或銷毀、退運該菸品。

汽車不禮讓行人,直接開罰3600元

交通部已完成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附表,提高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不依標誌、標線、閃光號誌停車再開之罰責

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

若不暫停讓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小型車由現行處罰3,600元提高為4,800元、大型車由現行處罰4,500元提高為7,200元(機車維持2,400元)。

北北基計程車,起跳價調漲至85元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新聞稿表示,112年4月1日(星期六)0點起,大臺北地區(北北基)計費基準調整為起程運價1.25公里85元,續程每200公尺5元,延滯計時運價為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每60秒5元(原本為每80秒5元)。另外夜間加成時段(晚上11點至隔日凌晨6點)每趟次加收20元,等同起程運價1.25公里105元。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提醒民眾,搭車時如果遇到計程車收費有任何疑問,可記下車牌號碼及搭車時間、地點等資料,以利後續追查,向公共運輸處洽詢。

機車道路駕駛訓練3小時補助1200元

交通部去年宣布針對考照前參加機車駕訓班並通過考照的民眾,若再參加道路駕駛訓練除了原本參加駕訓班補助的1300元外,再補助3小時道路駕駛訓練1200元,希望提升機車新手防禦駕駛觀念。

台北市生育補助加碼,4月4日以後出生首胎補助4萬元

台北市加碼生育獎勵金,112年4月4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首胎核發4萬元的生育獎勵金

凡新生兒於出生後60日內在台北市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符合以下2個條件,即可一併申請生育獎勵金:

  1. 新生兒之父或母自新生兒出生之日起10個月前至提出申請時,應連續設籍於台北市
  2. 新生兒之父或母申請時設籍於台北市,並自新生兒出生之日起10個月前至提出申請時,連續設籍於新北市、基隆市或台北市者,也視為前項的連續設籍於台北市。

經審核符合申請資格後獎勵金於10天內匯入帳戶(但3天以上國定連假順延),112年4月3日(含)以前出生的新生兒適用修正前的規定,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出生日期第1名第2名第3名以上
112年4月4日以後出生4萬元4萬5千元5萬元
111年3月17日 - 112年4月4日
期間出生
2萬元2萬5千元3萬元
第2名或第3名以後之新生兒,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所從出,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2名或第3名以上子女。
新生兒個數之計算,以在國內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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