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來臨有哪些新政策上路?哪些新制與我們息息相關呢?財政部「新青安貸款」提高額度至一千萬元,也能同時申請內政部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衛福部提供15到30歲年輕朋友免費3次心理諮商;確診陽性輕症自主健康管理縮減至5天;國內線機票價格調降最高可省182元;而北市8/15起亂丟垃圾將從重處罰3600元...等,《104職場力》小編為您整理10大8月新制。
文/《104職場力》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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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安貸款精進方案上路,提供4大優惠方向擴大協助
青安貸款自99年12月推動迄112年6月底止,已協助34萬餘戶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累計核貸金額達1.43兆餘元。
為了擴大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財政部提報「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青安貸款),相關措施包括:
- 最高額度自8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
- 額外增加利息補貼1碼(內政部住宅基金),加上原公股銀行減升半碼措施,優惠共計1.5碼,期間3年
- 延長貸款年限自現行30年延長至40年
- 寬限期自現行3年延長至5年
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開放申請,可與新青安貸款同時申請
內政部112年度「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於112年8月1日(星期二)上午9點起開放申請至112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5點止。
凡家庭年所得及財產符合一定標準,且家庭成員無接受政府其他住宅相關協助即可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最高優惠貸款額度210萬元、新北市230萬元、台北市250萬元,其優惠利率弱勢戶減0.533%、一般戶加0.042%,最長可補貼20年。「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最高優惠貸款額度80萬元,其優惠利率弱勢戶減0.533%、一般戶加0.042%,最長可補貼15年。
而這兩個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與財政部公股銀行的「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搭配使用。
台南市加碼推出6萬元「首次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除此之外,臺南市政府加碼推出「首次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提供一次性補貼6萬元,40歲以下青年可優先通過,申請日期為8月1日至10月31日止。
凡為臺南市民申請內政部「112年度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方案合格者,可再申請「112年度臺南市都市發展局補貼首次自購住宅貸款利息」,惟兩方案截止申請期不同,特別呼籲民眾勿錯過8月份的申請期限。
COVID-19確診輕症,自主健康管理縮短為5天
衛福部疾管署112年8月1日表示,根據監測國內疫情趨緩,評估國內外疫情及疫苗接種等多項數據與現況,經諮詢專家意見後,宣布自本(2023)年8月15日起(以篩檢陽性日為準),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同時軍職人員、公務人員、教師、學生等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無需給予支持性給假措施,請假作業細節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0+n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
8月15日起,「0+n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即自主健康管理至篩檢陰性或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達5天(無需採檢),建議適用對象包含:
- 未符合COVID-19病例定義(併發症)之SARS-CoV-2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民眾。
- 距離發病日未滿5天但已完成治療之確診(併發症)者。
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防疫措施不變,有症狀時在家休息並儘量避免非必要的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
延伸閱讀:
8/15起自主健康管理縮短為5天,新冠肺炎(COVID-19)快篩陽性、確診該怎麼辦?|【2023最新】確診防疫指引
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112.08.15實施)
衛福部「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提供15到30歲每人3次免費心理諮商
為促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協助其調適心理壓力與負面情緒,衛福部規劃「15-30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於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補助15-30歲年輕族群每人3次心理諮商。
心理健康司陳亮妤司長指出,「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的三大重點包括:一、「鼓勵年輕人勇於求助」。二、「尋求及認識心理諮商」。三、「加強高風險個案醫療轉介」。許多年輕人無法處理自己的心理困擾,可能不知道資源在哪,或不了解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服務的效果,不願主動求助。
年滿15歲至30歲有心理諮商需求者,只要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即可補助3次心理諮商費。惟服務機構可另收取掛號費等其他行政規費,衛福部建議於預約時,先向機構確認是否須另支付其他項目費用。
延伸閱讀:每五人有1人身心出狀況,台灣上班族好憂鬱!醫生透「這群人」風險最高
國內線機票價格自8月1日起調降,臺北飛金門最多省下182元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12年7月3日公告,因應航空燃油價格下跌,國內航線運價已達調降門檻,因此航空公司自今(112)年8月1日起調降國內航線全額客運票價。
而旅客如以調整前之票價購買8月1日(含)以後出發航班機票,由航空公司退還差價;若是持調整後票價機票的旅客,因故須提前改為7月31日(含)以前出發之航班,則依所購機票條款及航空公司規定補差價。
華信航空
搭乘「華信航空」請於搭機當日提早1小時抵達機場,由機場櫃檯人員協助辦理新舊票差退補作業。
航線 | 112年7月31日前 原票價 | 112年8月1日起 全額票價 | 差額 |
臺北—金門 | 2,641 | 2,459 | -182 |
臺北—澎湖 | 2,359 | 2,234 | -125 |
臺北—南竿 | 2,226 | 2,149 | -77 |
臺北—臺東 | 2,579 | 2,441 | -138 |
臺中—金門 | 2,422 | 2,286 | -136 |
臺中—澎湖 | 1,753 | 1,668 | -85 |
臺中—花蓮 | 2,626 | 2,472 | -154 |
高雄—金門 | 2,369 | 2,261 | -108 |
高雄—澎湖 | 2,005 | 1,911 | -94 |
高雄—花蓮 | 2,488 | 2,329 | -159 |
立榮航空
航線 | 112年7月31日前 原全額票價 | 112年8月1日起 全額票價 | 差額 |
臺北—金門 | 2,618 | 2,458 | -160 |
臺北—澎湖 | 2,296 | 2,197 | -99 |
臺北—北竿 | 2,197 | 2,102 | -95 |
臺北—南竿 | 2,197 | 2,102 | -95 |
臺北—臺東 | 2,460 | 2,370 | -90 |
臺北—花蓮 | 1,781 | 1,722 | -59 |
臺中—金門 | 2,236 | 2,137 | -99 |
臺中—澎湖 | 1,769 | 1,705 | -64 |
臺中—南竿 | 2,686 | 2,570 | -116 |
高雄—金門 | 2,393 | 2,284 | -109 |
高雄—澎湖 | 1,876 | 1,812 | -64 |
嘉義—金門 | 2,217 | 2,124 | -93 |
嘉義—澎湖 | 1,721 | 1,671 | -50 |
臺南—金門 | 2,231 | 2,135 | -96 |
臺南—澎湖 | 1,697 | 1,643 | -54 |
金門—澎湖 | 1,768 | 1,714 | -54 |
德安航空
航線 | 112年7月31日前 原全額票價 | 112年8月1日起 全額票價 | 差額 |
高雄—望安 | 2,155 | 2,068 | -87 |
高雄—七美 | 2,034 | 1,952 | -82 |
臺東—蘭嶼 | 1,546 | 1,487 | -59 |
臺東—綠島 | 1,130 | 1,100 | -30 |
澎湖—七美 | 1,139 | 1,106 | -33 |
8月1日起新竹縣市「社福卡」點數可搭乘台鐵
「三大生活圈月票」於112年7月1日上線啟用後,台鐵也同時開辦三大生活圈內發行的「敬老卡」、「愛心卡」使用點數乘車。
第一階段開放10縣市後,8月1日起再新增新竹縣及新竹市之社福卡點數可搭乘臺鐵列車。
- 可搭乘之列車:區間(快)車、莒光號、PP推拉式自強號。
- 不可搭乘之列車:觀光列車、團體列車、太魯閣列車、普悠瑪列車、3000型自強號及其他臺鐵局指定列車(具專屬性及不發售無座票之列車)。
根據臺鐵局說明,只要民眾乘車區間在該縣市轄區內起站或迄站均可適用(南投縣不限境內使用),每次乘車點數使用上限依各縣市政府規定,超出部分由電子錢包餘額扣款。
而持社福卡之旅客須經由各車站設有「地方社福卡」專用通道驗票機刷卡進、出站。如未走專用通道,驗票閘門會警示驗票失敗阻擋,不會扣款。
宜蘭縣通勤月票審查通過,預計8月中旬上路
7月21日交通部公路總局審查通過桃竹竹苗生活圈、宜蘭縣(含北宜生活圈)及花蓮縣之通勤月票計畫,其中宜蘭縣政府提出3項月票方案分別為「750元 宜蘭縣境內」、「1,800元 北宜國道客運+臺鐵」以及「2300元 北宜國道客運+臺鐵+雙北公共運輸」。
其中750元宜蘭縣境內市區公車與臺鐵及1800元宜蘭與雙北國道客運與臺鐵月票方案,宜蘭縣政府預計8月中實施;而2300元因涵蓋雙北市區的公車與捷運,須配合雙北作業而預計10月才能上路。
8月1日起4家行動支付可繳納北台8縣市路邊停車費
8月1日起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及苗栗縣等北臺八縣市共同推出「路邊停車費共同繳費平台」,可透過4家指定行動支付APP(Pi拍錢包、街口支付、一卡通及車麻吉)繳納北臺八縣市路邊停車費。
北臺八縣市停車費查詢網頁連結:
8月15日起台北市亂丟垃圾從重處罰3600元
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棄置垃圾包、拋棄菸蒂、違規廣告物等污染行為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依環保署訂定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由地方環保局依污染程度及危害程度裁量6,000元以下罰鍰金額。
臺北市環保局112年7月12日說明,自112年8月15日起將針對違規棄置垃圾包行為採從重處罰,最低罰鍰由1,200元提高到3,600元。
同時有6類環境污染行為也將從重處罰,「拋棄菸蒂」、「於路旁屋外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違規廣告物」、「家畜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未清」、「亂吐檳榔汁渣」及「污染地面、水溝、牆壁其他土地定著物」等6類環境衛生污染行為同步提高罰鍰、從重處罰,以期能杜絕環境污染。
生物可分解塑膠(PLA)免洗餐具自8月1日起納入管制
環保署112年6月29日說明,自今年8月1日起公部門(含政府部門、公立學校及公立醫療院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等8大類管制對象不得提供生物可分解塑膠(PLA塑膠)製成的杯、碗、盤、碟、餐盒及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塑膠內盤等免洗餐具。
如有違反將以《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