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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新制懶人包】育兒補助再加碼、高中取消早自習、4歲以上乘大客車強制繫安全道上國道

8月新制

2022年8月1日起上路多項新制度,其中多項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104職場力為您整理相關議題,包括「0-6歲國家一起養」提高育兒補助、就學繳費上限降低;高中早自習不得考試、可於第一節上課前到上課地點即可;4歲以上乘坐客運或遊覽車於國道、快速道路上強制繫安全帶;兒少「異位性皮膚炎」生物製劑納入健保給付;一日遊不得臨時安排購物行程。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0-6歲國家一起養,育兒津貼加碼5000元起跳

8月起,0-2歲選擇公共化、準公共幼兒園托育,其「托育補貼」提升至每月5,500元(公共化)或每月8,500元(準公共);

而2-6歲就讀公立、非營利、準公共幼兒園之「就學繳費上限」降低:

  1. 公立幼兒園:第一胎每月1,000元,第二胎、第三胎以上免費
  2. 非營利幼兒園:第一胎每月2,000元,第二胎每月1,000元,第三胎以上免費
  3. 準公共幼兒園:第一胎每月3,000元,第二胎每月2,000元,第三胎每月1,000元

若選擇自己帶或私立幼兒園,則給予「育兒津貼」:第一胎每月5,000元,第二胎每月6,000元,第三胎每月7,000元。

延伸閱讀:【育兒津貼】8月加碼囉!5000元起跳、2-6歲公立學費降至3000元以下|申請網址、領取辦法總整理


高中生取消早自習、可於第一堂課前到校

教育部於今年03 月 07 日修正「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並於8月1日正式實施,主要措施如下:

早自習不得考試,學生可於第一堂課前到校即可

按新制,每週得實施全校集合活動至多 1 日,如常有的朝會、升旗。而當週其他天數,則應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或是學生在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前到達上課地點即可。

同時也規定學校不得在上午第一節上課以前,對學生實施任何學業成績評量。

原本規定修正後規定
為增進師生互動機會,以利班級經營及生活教育進行,各校得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實施非學習節數之活動,其中屬全校集合之活動,每週以不超過二日為原則;
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培養主動學習,每週至少應安排二日,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並決定是否參加。
各校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每週得實施全校集合活動至多一日;當週其餘日數,應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學生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抵達上課地點即可。
各校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不得對學生實施任何學業成績評量。

課業輔導(第8節)也不得考試

另外,「課業輔導」也就是第八節課、寒輔、暑輔等,規定不得提前講授各該科目教學進度表所定之課程內容,且不得對學生實施列入學業成績計算之評量。

過去常有學校於第八節課安排考試,或是放練習卷於學生座位等方式,教育部國教署長表示不論有無計算分數,繞道考試的行為皆與法規精神牴觸,應落實使學生自主規劃。

原本規定修正後規定
各校實施課輔導,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規定辦理。各校實施課業輔導,依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前項課業輔導,不得提前講授各該科目教學進度表所定之課程內容,且不得對學生實施列入學業成績計算之評量。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第6條:校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每週得實施全校集合活動至多一日;當週其餘日數,應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學生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抵達上課地點即可。各校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不得對學生實施任何學業成績評量。


台鐵恢復全部列車行駛,因應暑期旅遊增開5列次新自強號

台鐵日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乘務人員和站務人員因確診、居家隔離而人手不足,近期在疫情趨緩後,宣佈自8月1日起將恢復全部列車行駛,不過原莒光號82次及81次團體列車,改為不定期行駛。

此外,因應暑期東部旅遊的需求提高,台鐵自8月5日起至8月29日止,將於週五至週一加開台北-花蓮間及台北-台東間新自強號共5列次。

相關列車車次、時刻,請參閱台鐵網站及各車站公告。

▲ 圖片來源:台鐵


4歲以上乘坐大型車上國道、快速道路,強制繫安全帶

2021年立法院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當大客車(包括遊覽車、客運)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乘載4歲以上乘客均須強制繫安全帶,如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將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今年8月1日實施。

此次強制規定4歲以上乘客乘坐大型車(如遊覽車、公路客運等)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必須繫安全帶,如有違反將對駕駛人處以罰緩。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如已盡告知義務,乘客卻仍未繫安全帶時,將處罰該乘客。

此外,如行駛於一般道路,營業大客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2,000元罰鍰(如以盡告知義務而乘客未繫安全帶,同樣將處罰該乘客)。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或大型車乘載四歲以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


一日遊不得安排購物行程,業者未依約、旅客可求償

8月10日交通部訂定「簡易型一日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該簡易型一日遊規範重點在「強化契約審閱規定」、明定「業者應清楚揭露的資訊」、「出發前解除契約的效果」、「旅遊內容變更的效果」及「業者協助處理的義務」。

特別在於第19點規定,旅行業不得於旅遊途中,臨時安排旅客購物行程,或於車上向旅客兜售物品。(但經過旅客要求或同意則不在此限)。

消保官舉例:一日遊常因行程趕、景點停留和用餐時間常受壓縮,因此導遊常會安排土產業者到遊戲上販售商品,或是提前於停留地點提早集合離開,最後導致旅客權益受損。未來將明訂規範,一日遊業者應於簽約前充分向消費者說明契約內容,並且不可「臨時未經消費者同意就安插購物行程」,否則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1條開罰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院消保處也呼籲業者,契約內容應符合該規範相關事項,如果契約內容與規定不合,,經令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主管機關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最高可開罰至50萬元。

消費者保護法》第56-1條: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一項公告之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者,除法律另有處罰規定外,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大學「專案教師」,8月起給薪須比照一般專任人員

根據新聞媒體報導,教育部統計台灣在110學年度共有3899名編輯外的「專任教學人員」(通常稱作「專案教師」),約佔教師總數的8.91%,但高教工會等團體常批評大專院校濫用「專案教師」,以較差的待遇壓搾年輕學者,因此多次向監察院等單位陳情。

因此教育部依據今年5月公告的「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規範專案教師的授課時數、差價、薪酬等均須比照一般專任人員,自8月1日起生效。

同時,教育部也同步說明:學校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保險條例等法規,為專案教師提繳退休金;聘期屆滿未獲再聘的教師,學校應按服務年資發給慰助金。

大學聘用專案教師乃基於專業特殊屬性、產業實務經驗,或是因應未來系所整併及人員離退的短期需求,不可任意採用較差待遇對待年輕學者。預計教育部將於10月蒐集各校資訊,並於年底公告,如有「專任教學人員」認為自身權益受損,可依法請求救濟。


兒少「異位性皮膚炎」生物製劑,8月起納健保給付

由於國內約有30萬名的「異位性皮膚炎」患者,其中有半數在兒童、青少年時期發病,但許多家長擔心使用類固醇會導致學童長不高又變胖,因此導致不少個案不希望採用藥物治療。

台灣皮膚科醫學會在7月下旬時開記者會公佈,宣佈生物製劑8月起將納健保給付,希望能夠協助更多患者有效控制病情、獲得良好生活品質。

過去生物製劑未納入健保給付,是許多病友無法負擔的藥品費用,自8月起將開放12歲至18歲的青少年中重度異位性皮膚炎使用生物製劑,改善因「異位性皮膚炎」所引起的4大共病,包括過敏、感染、慢性病與全身性疾病以及心理精神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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