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說的「裸辭」是指一名工作者在還未確認下家工作前就直接辭職的舉動,這種不考慮後路、毅然決然離開工作崗位的作法儘管存在風險,但常被離職者用作突破現況、鞭策自己的方式,「裸辭」後若找不到工作怎麼辦?我們該效法嗎?
裸辭的心態是甚麼?有更心動的工作?想背水一戰?又或者只是想逃避現階段的困境?今天來聊聊辭職這件事。
這幾天看了一部由中國大陸製作的職場綜藝節目《令人心動的offer》,講述一群法律系畢業的學生,來到中國最大的律師事務所爭取一份夢寐以求的機會。從面試的過程當中塞選合格的人選進入實習階段,再經過層層考驗,最終選出三名正式錄取的初級律師。
每位面試者都學經歷和現場表現都不容小覷,競爭相當激烈。其中有位面試者較為特殊,他是大學畢業後才由商學轉念法律,並在畢業後於小間的事務所工作,因此他的年齡相較其他人,稍微年長一些。在面試時,這位面試者坦承自己
「為了這個機會向原本的公司請辭了。」
此發言引起了各位面試官的注意,紛紛對他的「裸辭」感到訝異,畢竟這只是面試階段,這麼做幾乎是給自己斷了後路。
有位面試官提出了一個問題:
「你覺得自己比其他人強在哪裡?為甚麼我們要錄取你?」
他回答自己有更多實習的經驗,上一份工作在行業內叫得上名字的律所擔任律師助理,對於這個行業有一定程度的熟悉和了解。目標明確、行動力強、有相關工作經驗,這些正是他最強的競爭優勢,也難怪他能夠很堅定的裸辭,依他的實力這樣的選擇並非毫無退路。
但是現實生活中,能夠這樣說辭就辭的人實在少之又少,沒有足夠的存款和能力,不敢輕易冒險。因此,在你厭倦了原本的工作環境,想要逃離不喜歡的人事物,要先問問自己:「我的競爭優勢是甚麼?」
成年人的世界裡,沒有那麼多童話,也沒有那麼多逆襲。
未來的路可以越走越穩,越走越踏實。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在決心辭職以前,最重要的一點我認為是「決定好新的目標,充分準備好該具備的能力」,雖然YC並沒很多工作經驗,但也經歷過職場上的去留抉擇,留下和離開都會有種種考慮因素,
「想要跟允許」是不同的,前者是願望,後者是前景。
過去我在準備留學時,有位老師對大家說過一段話,我受用至今。
:你為甚麼沒有被錄取?明明面試官說你的履歷相當漂亮,給他們留下深刻印象,最後卻還是說「考慮後會再通知。」而不是問「甚麼時候可以開始上班?」
你很優秀,但你只有90分,前面還有拿著100分的人在跑著,所以還是被放在了第二順位,這麼一來你其實就跟60分的人是一樣的了。
一樣都沒有拿到入場卷。
因此,想要挑戰更強的關卡,必須整體升級,準備好,就行動吧!
謝謝。
(原文標題:【職場】裸辭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