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到就業服務站申請失業給付時,辦理專員告知我,公司並沒有通報資遣,所以我並不是被資遣的身份。也就是說:有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並不代表有申請失業給付的資格。
我在這間公司任職 1 年以上的時間,期間薪資多次延遲發放,勞健保也是入職後好幾個月才加保。
公司開始積欠薪資時,就要當心了
這篇簡單說明,我在申請失業給付遇到的狀況以及暸解到的新知識,如果你也有相同的困擾,希望我的經驗能幫助到你。
工作就像談感情,一旦某一方違背承諾,就要慎重考慮這段關係。#像極了愛情
當我到就業服務站申請失業給付時,辦理專員告知我,公司並沒有通報資遣,所以我並不是被資遣的身份,也就是說
有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並不代表 就有申請失業給付的資格
p.s. 在網路上查不到資遣的紀錄,因為有個人資料保護法,不管是公家機關或民間企業皆不得外洩個人資料。所以必須透過政府單位查詢及告知。
在離職生效日+1天,再往前推算 10 天,是公司辦理通報資遣的期限
例如:
(8月27日離職 + 1日) ― 10日 = 8月18日要完成通報程序
參考文章: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
公司在積欠保險費用的情況下,就算有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也會影響申請失業給付的資格。
當你的公司開始有拖欠薪資的行為時,就要警覺,事先查詢公司保險費用的繳交狀況,如果真的有欠款,最後還被資遣,連申請失業給付的資格都會沒有喔。
所以知道公司的保險證號,能在勞保局查詢保險費用的繳交狀況,讓自己得以判斷有沒有必要繼續為這間公司付出。
事情已成定局,我只能將遭遇的經歷和得到的知識,化成文字給有看到這篇文章的你。
(原文標題: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不代表公司有通報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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