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警戒二度延長,全國各級學校同步停課至暑假,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相關配套措施總整理|職場新訊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由於本土新冠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案例激增,全國在日前進入第三級警戒,並由於連日來確診病例數、陽性率仍然居高不下,因此行政院於6月7日宣佈將二度延長全國第三級警戒時間,預計將管制至6月28日。

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並讓抵抗力較弱的學生待在家做好防疫,教育部亦正式跟進宣佈,全國停課日期將直接銜接暑假,期間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且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亦同時配合停課,請所有學生停止前往在家學習,家長可視情況請「防疫照顧假」;此外,大學指考暫訂將延期至7月28日~30日舉行,111學測試辦考試則將取消。

以下104職場力為您整理相關最新訊息,請大家注意相關規定。


全國各級學校因應疫情停課至至暑假,採居家線上學習,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

教育部宣佈全國各級學校因應疫情,將二度延長停課時間至7月2日銜接暑假,停課期間採「停課不停學」,將擴充線上教學與學習輔助資源,並輔以各類課程單元學習,以及技術性高中數學、電機和電子群科的核心科目學習資源,居家線上學習,啟動線上學習。「停課不停學」期間,學生應在家防疫不到校。

可能是顯示的文字是「全國各級學校 公私立幼兒園 停止到校上課 延長至7/2(五)休業式」 (五)休業式止 兒童課照中心及補習班 請學生停止前往 在家學習延長至7/2(五) 1 2021/06/07 14:00 」的圖像
▲ 圖片來源:教育部

高中以下學校學業成績評量,將以兩大原則辦理:
☑️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 多元方式進行
☑️評量調整方式同年級、 同科目應具一致性

高中以下學校招生及新生報到,以線上、傳真、郵寄或電話等通訊方式辦理為原則,防疫期間應避免親自到場辦理。

另外會影響大學入學的指定科目考試,則預計延期至7/28(三)至7/30(五)辦理,目前教育部宣佈將以最高防疫規格進行試務規劃:
☑️調降每間試場人數至20人
☑️確保考生間距達1.5公尺以上
☑️試務人員優先施打疫苗,提高防疫規格
(原訂111學測試辦考試取消,大考中心另提供紙本練習卷)

可能是顯示的文字是「指考 延期至7/28(三) 至7/30 (五) 辦理 以最高防疫規格進行試務規劃 √ 調降每間試場人數至20人 �√ 確保考生間距達1.5公尺以上 試務人員優先施打疫苗 提高防疫規格 5 原訂111學測試辦考試取消 大考中心另提供紙本練習卷 2021/06/0714:00 14:00 2021/06/07 」的圖像
▲ 圖片來源:教育部

家長若育有12歲以下兒童或國高中以下身心障礙子女需照顧者,可請「防疫照顧假」。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的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含幼兒園)仍會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

小編劃重點:勞動部日前已指出,雇主如因員工請「防疫照顧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而處罰;若強制要求員工必須用特別休假或事假來申請,則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將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的罰款。


為鼓勵雇主照常給薪,財政部提出「你給薪、就減稅」政策

▲ 圖片來源:財政部

財政部說明,為提高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薪資誘因,並使其積極參與防疫,根據於109年2月25日制定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常稱為紓困特別條例)第4條:就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以下統稱雇主)給付其員工依規定申請防疫隔離假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指揮官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期間之薪資,提供得就該給付薪資金額之200%,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之租稅措施。

而財政部也在臉書說明表示:「雇主給防疫薪,可減稅!」;當員工請「防疫照顧假期間」,只要雇主願意給薪,就能按給付薪資2倍,自當年度所得額中減除,而且「免申請、報稅時附文件即可」。


全國各級學校因應疫情停課居家線上學習之相關配套措施

根據教育部新聞稿指出,相關注意事項為:

一、縣市政府及學校端

(一) 縣市政府盤點各校資訊設備並備妥線上學習所需相關資訊設備,適時調配縣市內資源,並得以跨區、跨校方式協助學生借用所需之學習資源。

(二) 學校盤點校內資訊設備並備妥相關所需設備,提供缺乏資訊設備(如平板、筆電、行動網卡)的師生借用,並以弱勢家庭學生為優先。

(三) 學校教職員工以到校為原則,但學校仍可評估網路頻寬及設備等資源情形,安排教師到校或居家線上教學之人數配置,可採同步、非同步或混成線上教學方式,並善用各項數位學習工具及影片等資源。其中教師居家線上教學者,應以下列情形為優先考量:

  1.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或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
  2. 居住疫情警戒第三級區域。
  3. 需於不同之疫情警戒區域間通勤者。
  4. 懷孕者或有12歲以下小孩需照顧者。

(四) 課程、教學與評量方式,授權學校以彈性多元方式處理,並採從寬認定為原則。

二、家長得比照相關規定申請防疫照顧假

(一) 高中以下學校啟動線上學習期間,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12歲以下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二) 依勞動部規定,防疫照顧假因係防疫應變處置之特別措施,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三) 依人事行政總處規定,家長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各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期間不予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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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生家中若無數位學習設備,可向學校借用;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之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含幼兒園)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

四、居家線上學習期間,請各縣市政府啟動關懷機制,提供高中以下弱勢學生用餐協助。

五、各縣市政府及學校於居家線上學習期間建置諮詢專線,提供家長及教師諮詢及協助,並確實掌握學生健康狀況及學習情形。

【相關問題諮詢電話
高等教育司:(02)7736-5880
技術及職業教育司:(02)7736-5406
終身教育司:(02)7736-5669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02)7736-7431(學前)、(02)7736-7416、(02)7736-7439(中小學)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02)7712-9038


「防疫照顧假」的重要提醒:雇主應准假、不強制給薪

關於「防疫照顧假」,市政府提醒:雇主應予准假,工資部分則未強制給薪,可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同時也呼籲各企業,疫情當前、希望企業多採用居家辦公,並給予勞工在請假上多些彈性、降低企業內部的群聚染疫風險。

同時新北市政府亦提醒:若國小、幼兒園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公私立國小、幼兒園仍提供學生到校接受基本照顧。弱勢學生於停課期間的早午餐補助仍繼續維持,新北市幸福保衛站亦提供 18 歲以下孩童遇急難狀況,需要者可自行前往四大超商免費領取餐點以因應緊急情況。

小編劃重點:「防疫照顧假」是家長其中一人可申請的「防疫應變」休假權益,但並非公假,雇主應配合準許、但並未強調應付薪資,故可不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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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保護好自己,就是對抗疫作出最大的貢獻,我們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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