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助理工作重點是什麼?以立法院委員研究室的工作性質來劃分,可以分為「法案助理」與「行政助理」兩方面,本文作者為資深國會助理,分析助理應拒辦的條件,以及助理的法案研究工作7重點,包括:總質詢、一般質詢、法案與政策研究、新聞稿發布……等等。
文/田麗虹
國會助理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是一個陌生又帶著神祕面紗的行業。在一連串爆炸性的新聞中,國會助理的社會形象,似乎有著不少負面的評價。
不可否認的,立法院是一個集權力、金錢與複雜人際網路的地方,而助理又頂著立法委員的光環,在某些事情中扮演了權力掌控者的角色。因此,在權力的誘惑下,不免會使部分助理忘卻應有的職責與社會責任,污染了自己本來的面目。的確,還有哪一個職業,能讓初出茅廬的學生,直接與中央政府一級首長對話;又有哪一個職業,能讓初出茅廬的學生要求公務員為你服務。一個電話,你就能在春節連續假期中,不用預約買到火車票或高鐵票。一個電話,就能不用排隊,買到中央銀行的新春套幣。這些身為助理所帶來的附加利益與價值,真的會讓一個年輕人迷失了自己。
但是,行政機關會畏懼你三分,主要是因為你背後的立法委員的職權,並不是因為你自己本身的能力讓人信服。因此,有些助理會對公務員大小聲,會對公務員拍桌子叫罵,實是不足取的示範。如果卸下立法委員的光環,助理也不過是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助理,其實和一般公務員是對等的,沒有誰高於誰的地位之別。因此,進入國會助理這個行業,首先應有的心態便是,這是一份有著社會責任的工作;而職責便是輔佐好委員,在問政上能有更細緻、更深入的表現。
如果定位助理的角色,我們可以說,他是立法委員的參謀和後勤人員,是政策與法案推動的那隻無形的手。因為你的表現,才使得立委在問政時能凸顯自己的風格;也因為你的表現,才使許多政策與法案,由雛型到實際施行。
而助理,又要具備哪些特殊的條件呢?
其實,因應每個立法委員的問政屬性不同,助理所需具備的條件也各異。如果以一般立法院委員研究室的工作性質來劃分,可以分為法案助理與行政助理兩方面;當然這種分類,對現實的立法院助理的類型,太過於簡單。但是,這兩大類助理,可說是立法委員經常聘用的典型。
法案助理,一般而言,文筆流暢,對時事敏銳,分析事情的能力高強是不可缺乏的要件,但是因應委員問政風格的不同,對法案助理專業的素養也有不同的要求。比如有些標榜著科技形象的立委,他便會要求助理具有高科技產業的專業背景;有些立委主攻社會福利,於是社福相關科系的學生,便是其主要尋覓的千里馬;而問政的訴求在於國土規劃的立委,則會要求助理具有都市計畫、地政等相關訓練;依照目前的助理生態,具有法、政背景的畢業生,是立法院助理的主流。但是立法委員會依本身的問政需求,來組合不同背景的法案助理,使問政效能發揮至最大。
行政助理最主要的要求就是對事情反應快,協調性高,因為行政助理所處理的多是屬於人際關係的工作,例如:選民服務案、行程的安排等等。這些工作通常都需要與人周旋,包括對行政機關的公務員、選民、民間企業、社會團體等等;而且工作內容變動速度很快,所以反應快與協調性高是不可或缺的要件。
當然,從事國會助理這項工作,你和委員的契合度是讓工作能勝任愉快的條件之一,如果你的理念能與委員契合,委員又讓你有高度發揮空間,那當然是最佳狀態,但是,一般而言,這種狀況是可遇不可求的。所以就助理的職責而言,如何配合委員,將委員的理念發揮到淋漓盡致,是一個助理在工作上應有的體認。
要講助理的法案研究工作,必須先來談談立委們賴以施展權力魔法的來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這部依據憲法精神及立法院組織法規定而來的法律,賦予了立法委員行使權力的範圍與正當性,法案助理的所有工作內容都因這部法律而展開,因此身為法案助理的你必須視如家訓聖經,字字熟讀,時時複習,不可或忘。概括而論,助理的法案研究工作主要有以下7項:
根據現行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總質詢分為口頭質詢及書面質詢,其中口頭質詢又可分為政黨質詢及立法委員個人質詢,兩者均以即問即答的方式進行,並得採用聯合質詢,但其人數不得超過3人,在議程順序上則是政黨質詢先於個人質詢。在政黨質詢方面,每位委員的詢答時間為30分鐘,參加政黨質詢的立法委員,由各政黨於閣揆施政報告之前提出名單,但人數不得超過該黨團人數的二分之一。政黨質詢不論在時間上或議題發揮上,都比個人質詢容易吸引媒體注意,因此往往都是登記者眾,而必須由黨團抽籤決定參加者及其發言順序,助理則必須切實掌握議題熱度,結合時事新聞來準備一篇可讓委員充分發揮的質詢稿。
另外,在個人質詢部分,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0條規定,立委個人質詢是依各委員會的種類,以議題分組方式進行,行政院長及與議題相關的部會首長列席備詢。在個人質詢的議題準備上,助理應針對各委員會所執掌的事務,蒐集相關資料,確定議題方向後進行質詢稿的撰寫。
一般質詢亦分為書面質詢與口頭質詢兩大類。
書面質詢可在會期中的任何時間,針對任何議題隨時提出,寫妥送交議事處,成為對行政院質詢的正式議案關係文書,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也應對書面質詢提出答覆。書面質詢原本應該具有一定的效力,但是自早期的「澄社」,到後來的「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也曾一度以書面質詢的次數,做為委員問政良窳的評比標準之一,國會助理開始大量地寫書面質詢做為業績,而行政單位也為應付大量的書面質詢,雇用專人來回覆。這種方式,使得書面質詢成為助理與行政機關間的作文比賽,效力也因此大打折扣。但是對選民而言,書面文字仍然是立委對案件關心的證明。因此,助理仍應定期對時事與委員關心的議題,做成書面質詢。
口頭質詢則是針對院會及各委員會開會時的質詢,但常因官員實問虛答或拒絕回答,使得口頭質詢的效力無法發揮。不過口頭質詢時因為有媒體記者的採訪報導,所以是一個委員增加曝光機會的管道,因此,如何想出一段精采的質詢,成為媒體報導的焦點,是對助理工作的一項挑戰。
法案與政策的研究是法案助理的主要工作。研擬新法案、修正案,或是對於行政院與其他立委提出的法案,做出修正建議,是必要的工作。這樣的工作也是耗費助理最大心力的事情。
在預算法將會計年度改採曆年制之後,每年的9月至12月為預算會期,助理必須針對行政院送交的預算報告書,詳閱之後,為委員做出審查刪減的建議;而審查的技巧,則在後文中有詳細的介紹。
針對特殊的議題,可以召開公聽會或記者會,一方面廣聽各界意見、訴諸輿論,一方面也對行政機關形成一定的民意壓力。
新聞稿的發布是立法委員媒體公關中相當重要的一部分,同時也是助理必須勤練的基本功之一,不論是質詢官員、修法提案或是舉辦公聽會、協調會,如果沒有適時配合新聞稿的發布,委員的一切努力將都只是空山筑音,難為大眾所知悉,因此助理必須扮演立委政績的傳聲筒,將委員的行動轉化為具有報導價值的新聞稿。新聞稿的撰寫須符合新聞寫作格式並掌握媒體興趣,關於寫作技巧則需要在實際工作中不斷的磨鍊。
近年來,由於電視現場 call-in 節目和政論談話性的盛行,上這類政治性談話節目成了各家立委密集曝光的最佳管道。事實上,這類的 call-in 或談話性節目,確實也捧紅了不少立法院政治明星。
如果你的立委老闆剛好是屬於辯才無礙型的「熱人物」,那麼談話性節目無疑將是其展現魅力的舞台,助理則應做好事前的資料準備工作,除了專業的數據資料外,甚至包括字卡、圖表看板等等,讓委員得以在節目中言必有據,充分發揮。
節錄自:博碩文化《國會助理工作手冊 2024最新增修版/田麗虹 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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