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臺南、高雄、彰化、南投嘉義等縣市採線上教學至暑假,其餘縣市恢復實體課程|各縣市防疫停課措施整理包

COVID-19疫情持續衝擊本土,高雄宣佈高中以下6/19以前暫停實體課程,另外臺中、臺南、南投等現示則是宣佈延長遠距課程至6/17,其餘縣市則多半採6/13恢復實體課程的模式,但仍會隨疫情變化滾動調整。由於國小、幼兒園學童若停課在家則需家長照護,家長可申請「防疫照顧假」(可不支薪),《104職場力》為您整理相關訊息。

文/《職場力》小編 整理

全台各縣市停課措施簡表(持續更新)

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的疫情持續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預估疫情高峰將在2022年的5月下旬達高峰期,為防範疫情在學童校園延燒,因此目前全台各縣市均陸續跟進,宣佈暫停實體課程(改採線上教學模式),以下簡表為目前全台各縣市的停課措施整理,將持續為您更新。

縣市措施時間查詢網址
臺北市北市將在3日完成國小校園疫苗接種,並在6日恢復實體課程,但中、小學經課發會同意仍可持續遠距教學5/23-6/6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新北市府表示,6月6日至10日,340所公私立高國中小,有4成3、146校實施居家線上學習,部分因畢業典禮、接種疫苗,恢復實體上課5/23-6/10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桃園市高中以下及公立幼兒園6月13日起恢復實體上課5/23-6/1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臺中市高中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遠距教學延長至6月30日5/23-6/30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臺南市高中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遠距教學延長至6月24日,重要學習活動得返校5/23-6/2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高中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遠距教學延長至6月30日5/23-6/30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基隆市高中以下學校6月13日起恢復實體課程5/23-6/13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新竹縣高中以下學校6月13日起恢復實體課程5/23-6/13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新竹市高中、國中小及公共幼兒園學生6月13日恢復實體上課5/23-6/13新竹市教育網
苗栗縣高中以下學校、公立幼兒園6月13日起恢復實體課程;私立幼兒園、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安親班)得參考比照辦理。國三得實施線上遠距教學至畢業典禮前一天5/23-6/13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彰化縣高中以下學校暫停實體課程,採線上教學至6月30日5/23-6/30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雲林縣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6月17日起恢復實體課程5/23-6/17雲林線政府教育處
南投縣高中以下學校、公立幼兒園暫停實體課程,採線上教學至6月30日。私立幼兒園在加強防疫措施前提下,可自行決定是否比照辦理。5/23-6/30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嘉義縣高中以下學校暫停實體課程,採線上教學至6月30日5/23-6/30嘉義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嘉義市高中、國中、國小與幼兒園(含附幼)於6月13日恢復實體課程5/23-6/13嘉義市政府教育處
屏東縣高中以下學校自6月13日起恢復實體課;高三及國三學生仍採遠距教學至畢業典禮前1天5/23-6/13屏東縣停課不停學專網
宜蘭縣高中以下6月13日起恢復實體課5/23-6/13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花蓮縣高中以下學校遠距教學持續實施至6月8日,9日恢復實體課。有照顧需求學生仍可到校,學校提供到校營養午餐,並持續提供經濟弱勢學童營養午餐照顧5/23-6/8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臺東縣高中以下學校遠距教學至6月10日5/23-6/10臺東縣政府教育處
澎湖縣高中以下及公幼暫停實體課程至6月10日5/23-6/10澎湖縣政府教育處
金門縣幼兒園遠距教學到學期結束,國小6月13日恢復實體課,國一及國二6月6日恢復實體課,國三遠距教學至畢業典禮前一天,高中職授課形式可比照國中辦理5/23-6/13金門縣政府教育處
連江縣縣內國中小線上教學到6/10,後續視疫情滾動式調整6/6-6/10連江縣政府教育處
▲ 全台鉻縣市停課措施一覽表(《104職場力》製表)

補充說明:高中以下每人可領取4劑家用快篩試劑

指揮中心宣佈,自6/6起,只要是110年學年度在籍的高中、國中、國小及五專前3年學生,每人均可領取4劑的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廠牌為:亞培),以下為相關重點:

  • 免費提供110學年度在學之高中、國中、國小、五專前3年學生每人4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
  • 含110學年度畢業生,若已離校,可回原畢業學校領取,無領取期限。
  • 發放時間:2022/6/6(一)起,由中華郵政陸續寄達學校。
  • 學生可於實施實體課程時,於學校領取。
  • 本次發放不會影響原家用抗原快篩實名制的購買資格,曾購買過實名制快篩之學生,仍可免費領取本次家用抗原快篩試劑。
▲ 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指揮中心


家中有12歲以下學童,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

由於不少家張反應,由於學童若不須實體上課、改採遠距教學在家,由於國小、幼兒園學童(即12歲以下學童,以及國、高中、五專(1~3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若停課在家,依法需家長(不限爸媽)在家照護,家長是否可依法請假?是否仍給付薪水?

勞動部指出,根據規定,如學童因暫停實體課程(或其他防疫需求)導致需成年人在家陪伴照護,家長的其中一人可申請「防疫照顧假」(家長另一人不可同時申請),但因疫情無法歸責於雇主,故不強制雇主支薪。。

  • 符合申請「防疫照顧假」條件
    • 子女須是12歲以下(未滿13歲)。
    • 國高中、五專1到3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
    • 中央(或地方)政府因應疫情宣布停課、預防性停課、改採線上教學,或是接種疫苗等狀況。

由於之前在三級警戒後有部分家長詢問:家中有小學6年級學童但已滿12歲,可否申請「防疫照顧假」?經縣市政府函文勞動部,並與教育部商討確認後,定案作法為:12歲(含)以下,家長只要需要照顧未滿13歲的孩童,均可申請防疫照顧假,意即孩童就算「12歲364天也能申請」。

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根據勞動部的勞動權益說明頁的文章〈防疫照顧假是公假?還是家庭照顧假?〉指出:「防疫照顧假」係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此一特別措施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希望勞雇雙方要共體時艱,共同為防疫而努力。

此一特別措施是因應中小學延後開學或依停課標準停課期間的配套,使有12歲以下子女之受僱家長有多一個請假的選項,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併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

小編劃重點:「防疫照顧假」是家長其中一人可申請的「防疫應變」休假權益,但並非公假,雇主應配合準許、但並未強調應付薪資,故可不支薪。


勞動部提醒:雇主應准假,但可不支薪

針對「防疫照顧假」,勞動部也特別提醒雇主,如員工提出申請應准假,但可不支薪。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說:「防疫照顧假」是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的員工,同時也不可因員工申請「防疫照顧假」而視其為曠工,或強迫勞工自行以事假處理、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於勞工的處分。

同時黃維琛亦提醒,「防疫照顧假」不是勞資任何一方應該單方面體諒的責任,勞工申請「防疫照顧假」時,政府並未強制雇主支付薪資,望勞資雙方都能共體時艱,一起渡過疫情這段期間,為防疫而努力。

小編劃重點:勞動部指出,雇主如因員工請「防疫照顧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而處罰;若強制要求員工必須用特別休假或事假來申請,則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將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的罰款。


教育部提醒:「防疫照顧假」適用對象也包括其餘教育機構

針對延後開學的影響範圍,教育部長潘文忠在出席指揮中心記者會時指出,「防疫照顧假」有權益可申請假期的家長不只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均可。

此外,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若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家長也可比照向僱主申請「防疫照顧假」。

小編劃重點: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也是「防疫照顧假」的適用對象。


防疫期間,受隔離、檢疫者、照顧者可申請「防疫補償」

衛生福利部公佈,下列幾種狀況適用「防疫補償」,可每人按日發給新臺幣1,000元,其中主要可區分為受隔離或檢疫者及其照顧者,以下為重點摘要:

  • 防疫補償範圍
    •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含指定處所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 指定處所居家隔離包括3種經衛生主管單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認定之狀況:在家獲知確診者、解除隔離治療需再 7 天居家隔離之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抗原快篩陽性個案。
    • 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簡稱照顧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以下7種情形:
      1.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包括隔離或檢疫前已提出申請,於隔離或檢疫後,經完成評估者。
      2. 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者。包括隔離或檢疫前已提出申請,於隔離或檢疫後,經完成診斷者。
      3. 接受社區照顧服務(包括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所定社區日間作業設施、社區式日間照顧、機構式日間照顧、家庭托顧或社區居住)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
      4. 所聘僱之外籍家庭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需由家屬照顧者。
      5. 國民小學學童或未滿十二歲之兒童。
      6. 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級之身心障礙者。
      7.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者。
    • 自109年6月17日起,「國人」或「持居留證者」得請領防疫補償。「無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請領防疫補償。有關「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係指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於入境後申請取得居留證,其居留期間和檢疫期間重疊者,得視為「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
    • 此外,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 防疫補償方式
    1. 不管是受隔離或檢疫者或及其照顧者,每人按日發給新臺幣1,000元。
    2. 實際領取日數,原則依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且必須扣除雇主支領薪資日數。如國定假日、週六、週日是勞基法規定的休息日或例假,雇主依法會給薪,不算請假,因此必須扣除。

  • 防疫補償申請期間及方式
    1. 受隔離檢疫者,自3月23日起開放受理申請。
    2. 照顧者,自3月31日起開放受理申請。
    3. 民眾可線上、紙本郵寄或臨櫃等方式提出申請。申辦網址: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
    4. 防疫補償之申請,自受隔離或檢疫結束之日起2年內申請。

哪些人有資格申請「防疫補償」?

換句話說,只要符合以下狀況,均可申請「防疫補償」每日1,000元:

  1. 如果學童學校有人確診被匡列而獲得居家隔離單,可等解除隔離後去區公所或線上填資料,申請每日防疫補償。
  2. 家長如遭匡列,可憑居家隔離單申請每天1,000元的防疫補償。
  3. 家長若因學童被匡列而需要請假照顧(照顧者),只要請公司開立證明,也可以請領一天1000元。

防疫補償金
▲ 圖片來源:衛福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

申請「防疫補償」需準備哪些資料?

只要符合申請資格,在隔離後的「兩年內」均可提出申請,申請方式可透過網路(連結請見下方詳述)、郵寄或臨櫃申辦,以下為您整理需要準備的資料:

  • 身分證:未滿 15 歲者使用健保卡、戶口名簿。
  • 衛生單位開立完整隔離通知書。
  • 孩子或法定代理人存摺。
  • 未滿 20 歲需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非受雇之工作者檢附無工作收入切結書,或有工作者檢附受僱人請假期間無支領薪資證明。

民眾如有疑問,也可撥打【1957】專線詢問,或點選縣市地方政府的詢問網址:各縣市諮詢窗口


【投票】「企業防疫措施」調查:疫情再度發生變化,您的公司會如何因應?

COVID-19疫情不斷變化,您的公司是否會調整現行的營運方式呢?《職場力》邀請您一同加入調查。

若您的公司不幸發生同仁確診,是否依照「九宮格」原則快篩隔離?

若員工因確診被隔離,公司是否提供「防疫隔離假」

若員工並非確診者,但有生活無法自理的家人遭隔離(或學童停課在家),公司是否提供「防疫照顧假」?

您的公司目前落實哪些「職場防疫措施」?(可複選)

若指揮中心未來不再拉高警戒等級(如去年三級警戒模式),公司是否仍有計畫調整上班模式?

面對目前本土疫情的變化,公司是否暫緩人才招募?

公司是否針對家中有高風險族群(包括孕婦、幼兒、長者)的同事,給予特別因應方案?

公司是否主動提供額外的防疫關懷措施?(可複選)

截至目前為止,您認為公司的防疫措施方案可打幾分?(滿分5分)

家用快篩實名制啟用後,您是否順利購入了呢?

本土疫情持續延燒,您是否有親友確診呢?(可複選)


防疫期間,需要大家多一些體諒和互相關懷,良好的職場環境也需要勞資雙方有一定的共識,希望大家在這段期間都能平安健康,一起為防疫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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