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朋友如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可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方式除了透過書面郵寄遞交,還能利用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辦。不但不受時間限制,比起書面申請可提早3至5個工作天入帳,省時又便利。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勞保局說明,勞工朋友如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可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方式除了透過書面郵寄遞交,還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除了不用受到時間限制,全天24小時皆可辦理,亦可省去郵資或送件到勞保局的時間,較書面申請可提早3至5個工作天入帳,歡迎勞工朋友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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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可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勞保局會按被保險人尚未請領失業給付(以最後一次失業給付金額為基準)之50%一次發給。
1. 書面申請(郵寄或親自送件):
申請人應於符合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請領條件之日起2年內,檢附下列文件,直接(或郵寄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勞保局收到申請書件後,經審核手續完備符合請領資格將於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
2. 透過網路申辦: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勞工朋友也能利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線上申請,或以自然人憑證設定虛擬勞保憑證綁定於行動電話,之後即使沒有電腦、讀卡機,也可使用行動電話以虛擬勞保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辦津貼或使用其他線上服務。
此外,線上申辦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時,如有填寫行動電話號碼,勞保局會在核發給付的次一工作日以簡訊通知,以利勞工朋友儘早獲知審查結果。
勞保局也提醒,勞工朋友於網路申辦所需資料輸入完成後,請務必仔細核對確認無誤後再傳送,以免因資料錯誤須退回補正或發生入帳失敗等情況而延誤入帳。
另外,如果已經透過網路完成線上申辦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者,即無需另寄申請書件,以避免重複送件而增加審核的時間喔!
為了勞工自身權益,應留意雇主有無依法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如有請領失業給付相關問題,可洽詢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電話:0800-777-888),或勞工保險局(電話:02-2396-1266)。
如有其他「失業給付」相關疑問,也可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