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時的「黃金三角」其實是錯誤觀念?上班途中如突遇震災、導致遲到,責任該算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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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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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到一半發生地震,該如何正確避難?如果通勤途中因地震而誤點,可以向公司說明避免被記遲到嗎?有關震災的相關規範與法規,保命避難原則,請看我們的整理說明。

文/《104職場力》小編

台灣地處頻繁發生地震的板塊邊緣,因此不論何時何地、都有可能碰上地震,如果在上班時間碰上地震,該如何自保呢?網路上曾盛行的「黃金三角」理論可行嗎?若是因地震導致出勤的交通發生阻礙,可以向公司提出說明而免除被記遲到、曠職嗎?

以下是 《104職場力》 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內政部消防署以及勞動部針對「地震發生而導致交通意外」的說明,所完成的整理資訊,提供給大家在碰上地牛翻身時可供參考,也請大家注意人身安全,小心提防災害。

延伸閱讀:地震時正在洗澡、睡覺、開車、搭電梯、高樓...要逃還是躲?一文看各種防震應變法

地震發生時,要用「黃金三角」法嗎?消防署:錯誤,建議3動作避難

很多人都接收過網路上流傳的「黃金三角地震避難法」,其中教導大家在地震發生時,要趕快找到可以支撐自己的「黃金三角」躲避處,但其實這個說法並不完全正確,內政部消防署日前也在「即時新聞澄清專區」當中為民眾釋疑。

內容指出:美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總署、紅十字總會、加州州長緊急服務辦公室和許多防災專家都對此一說法的不合理性提出論證。(延伸閱讀:How To Protect Yourself During An Earthquake

真正該在地震發生時做的動作是三個重點:

  1. 趴下(DROP)
  2. 掩護(COVER)
  3. 穩住(HOLD ON)

震發生時,就是三個動作「趴下(DROP)、掩護(COVER)、穩住(HOLD ON)」,保護自己的安全
▲ 圖片來源: 內政部消防署

地震發生時,最重要的是保護自己的安全、減少受傷風險,因此最重要的是快速反應,事前也建議先演練地震的避難路線,或是可準備一些避難包、儲存儲備糧食飲水等等。

延伸閱讀:【地震防災必看】震前預防準備「緊急避難包」、家具、書櫃應固定避免砸傷

什麼情況下的地震,應停止上班及上課?

據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的第6條規定,一旦發生符合以下情況的地震災害,政府機關會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的訊息:

  1. 地震發生後,各機關、學校之房舍或公教員工所居之房屋因受地震影響倒塌或有倒塌危險之虞時。
  2. 地震發生後,各機關、學校之房舍或公教員工住所未達前款之基準,但因受地震影響致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時。

可訂下決定停止上班、上課的權責機關如下:

  • 直轄市轄區之機關、學校,由直轄市長決定發布。
  • 縣(市)轄區之機關、學校,由縣(市)長決定發布。

因此,當地震發生並造成房屋倒塌、有倒塌危險,或是交通、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上班、導致員工有執勤公務的困難時,可停止上班。

延伸閱讀:地震無法準時上班出勤怎麼辦?注意:雇主不可視為遲到曠職

如果上班途中遇地震,因交通中斷導致遲到,可以不算數嗎?

之前在日本曾發生過在早上通勤時間發生地震,由於是規模超過6級的強震,導致交通一度停擺;但交通搶通後,多數的上班族竟努力「衝準時」上班,同樣的事件若發生在台灣,我們該如何處置呢?

根據日前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的說明,表示勞動部過去曾在1985年10月就曾發過函釋,明示:「勞工如搭車上班,途中若發生交通意外而晚到或未到,不可歸責於勞工,除非雇主查明原因不實,否則不得以遲到或曠職懲處員工,此段時間的工資應依合約或工作規則給付,若仍有爭議則由各地勞工局處裁決。」

因此,勞工若在上班途中,即便不是使用公司交通工具,突然遇到天然災害(包括地震、風災、水災、土石流等其他天然災害),遲到並非出自於個人原因,並可提出證明,雇主均不應作曠職或遲到處理,更不可依此扣發全勤獎金,唯遲到(或因此未能執勤)的那段時間,得不發工資。

如勞工因搭乘公共運輸誤點而導致遲到,可要求業者提供誤點證明,員工若能提出有效文件證明「責任並非在己」,則公司不應刁難員工,如有違反勞基法第22條規定,則可開罰雇主2萬至100萬元不等。

延伸閱讀:通勤上班遇交通意外導致遲到,可以跟公司申訴嗎?「誤點證明」該如何申請?

以上資訊提供給大家作參考,也希望職場上的每位工作者在遇到災害時都能平安度過,透過正確的防災觀念,降低災害損失並減少受傷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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