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報導 經濟日報記者許如鎧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勤業眾信私人暨家族企業服務團隊會計師王瑞鴻表示,若家中子女在2023年時,介於18歲至20歲,將因民法下修成年年齡,面對是否讓子女獨立申報,或是將子女列為扶養親屬的選擇題。
依相關法規,家中子女只要成年,就符合獨立申報條件,但若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則可選擇由納稅人列報扶養。
王瑞鴻表示,若可以選擇由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可依照家中的成年子女「有無收入」來決定獨立申報或列報扶養。
王瑞鴻指出,如果子女是全職學生,並無其他收入,對扶養親屬而言,等於多了一個人的免稅額度可扣抵,當父母適用的綜所稅稅率較高時,列報扶養有望享有節稅效果;若子女在學,但有打工收入,則需要考慮單獨申報或是列報扶養,子女若單獨申報,則可多出一筆12.4萬元的標準扣除額。
舉例來說,在2023年時,若甲君家中有乙君、丙君兩名子女,乙君為年滿20歲的學生,且平時有打工收入,丙君是正好年滿18歲且無收入的學生,這時甲君就可以將丙君列報扶養,可增加9.2萬元的免稅額度;而乙君則可視自身收入金額,考慮獨立申報或列報扶養。
至於如何判斷家中子女的納稅義務,國稅局建議,第一步先判斷子女在2023年時的年齡,第二步則是判斷是否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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