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如受聘來臺工作,多數情況下須由雇主聘僱並與簽訂聘僱契約,同時準備相關文件以申請「聘僱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另外部分身分與職業則可由外國人⾃⾏向勞動部申請⼯作許可。《104職場力》為您簡單整理相關職業身分與申請方式,,也歡迎您參考【外籍人士就業】專區,獲得更完整的資訊!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外國人如欲在台工作,多數情況下須由雇主聘僱並與簽訂聘僱契約,同時準備相關文件以申請「聘僱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可委託仲介代辦)。
另外,部分身分與職業則可由外國人⾃⾏向勞動部申請⼯作許可,而不必透過雇主。以下為您整理相關職業身分與申請方式。
工作許可 - 需透過雇主申請
一、外國專業人士
現行開放外國人得在臺從事之工作依照不同工作屬性有著不同資格規範(詳請參考一般外國人在臺工作專區):
「許可期間」為3年,如符合「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則最長為5年。
此外,已在臺讀書之僑外生,雇主欲聘僱其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亦可透過「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制」,只要累積達 70 點的分數就符合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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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一般外國專業人士在臺工作」有哪些申請與聘僱規範?|外籍人士就業
延伸閱讀:公司想聘僱「僑生」、「外籍生」怎麼申請?聘用「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2種申請方式總整理|外籍人士就業
二、學校教師
從事各級學校教學工作,如大專院校、國高中、小學等,而學校教師自107年2月8日起改向教育部申請。
「許可期間」為3年,如符合「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則最長為5年。
線上申請:
三、移工
目前開放移工來臺從事的工作為海洋漁撈工作、家庭幫傭工作、機構看護工作、家庭看護工作、製造工作、外展製造工作、營造工作、屠宰工作、外展農務工作、農、林、牧或養殖漁業工作。
而移工來臺年齡為16歲(含)以上,另從事家庭外籍看護工及幫傭年齡須20歲(含)以上。
詳細移工工作內容及雇主資格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移工事務」之「移工工作資格及規定」。
而行政院核定「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於111年4月30日正式施行,移工在臺工作滿6年以上,如符合薪資與技術條件規定標準,可由雇主申請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每次許可最長3年,期滿可申請展延,且無工作年限的限制。
線上申請:
延伸閱讀:「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上路,開放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職場新訊
四、船員
根據〈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第11條,外國籍船員之服務手冊有效期間為一年,因期滿續僱或變更雇用人,得申請展延一年。
另外外國籍船員須於上船服務前辦妥「任職簽證」、「中華民國船員服務手冊」及「中華海員總工會會員證」。
相關資訊:
工作許可 - 外國人自行申請
而「外國藝術工作者」、「外國專業人才的成年子女」及「僑外生在臺求學期間工讀」,不須經由雇主申請,可自行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
一、外國藝術工作者
外國藝術工作者符合工作資格者,可以不經雇主申請,直接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從事下列藝術工作之一,其「許可期間」為3年:
- 表演及視覺藝術類
- 出版事業類
- 電影、廣播電視及流行音樂類
- 工藝類
- 其他經文化部認定之工作
各類型藝術工作詳細資訊、外國人資格、應備文件與申請表格,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外國自由藝術工作者」專區查詢。
二、外國專業人才的成年子女
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永久居留者,成年子女經內政部移民署認定符合下列要件之一,可以不經雇主申請,直接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
- 曾在我國合法累計居留10年,每年居住超過270日。
- 未滿16歲入國,每年居住超過270日。
- 在我國出生,曾在我國合法累計居留10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
而從事工作類別無限制,亦無許可期限。
詳細資訊、外國人資格、應備文件與申請表格,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外國專業人才成年子女工作」專區查詢。
三、僑外生在臺求學期間工讀
來臺正式入學修習科、系、所課程之僑生、港澳生及外國留學生,入學後即可向機關申請。如來臺學習語言課程的外國留學生,則須修業1年以上才可提出申請。
而工作時間除了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就業服務法》第50條)。
詳細資訊、應備文件與申請表格,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在臺求學期間工讀」專區查詢。
延伸閱讀:「僑外生在臺求學期間工讀」資格規範與應備文件|外籍人士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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