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為本」從員工需求出發,打造友善職場為當前招募留才、認同企業文化不可忽視的一環。勞動部與教育部等訂定如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補助及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補助方案,輔導雇主並提供相關補助資源,建立一友善職場環境。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
勞動部為協助雇主推動員工「工作與生活平衡」,建立友善勞動環境,支持中高齡員工退休準備與調適,使勞工安心效率工作,提升企業生產力,達到勞資雙贏,特訂定「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
冀望透過宣導理念、協助事業單位建立機制、選拔表揚最佳範例及補助與獎勵,促進「員工效益」、「企業效益」及「國家社會效益」。
勞動部表示112年度「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期限至6月30日止,歡迎企業把握時間踴躍提出申請。
了解計畫補助項目與金費:鼓勵企業推動「工作生活平衡措施」,勞動部112年補助計畫開放申請至6月底|職場新訊
雇主辦理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補助
勞動部說明指出,企業若提供員工托兒服務將有助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及對公司的幸福感,間接降低流動率,增加留住優秀人才的機會。此外,依據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
同時為鼓勵雇主提供、設置相關措施,勞動部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其中相關方案說明如下:
- 雇主如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
- 設置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托育家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等)。
- 新興建完成者:第1年最高補助新臺幣300萬元。
- 已設設置者(或改善與更新),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
- 雇主聘僱或委託托育人員至雇主設置之指定地點提供受僱者子女之托育服務: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
- 提供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之托兒津貼: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
- 申請時間:
- 第1期申請期限:1月1日至2月28日。
- 第2期申請期限:6月1日至7月15日。
了解計畫補助項目與金費:112年第1期托兒、哺乳設施補助元旦開辦受理,雇主首年設置最高可領300萬元、設置後每年最高補助50萬(附申請流程說明)|職場新訊
運動好人才企業動起來
為了推展企業職工運動,促進運動人才就業,教育部體育署推動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提供相關經費補助,鼓勵企業聘用體育運動相關背景專業人員,活化企業人才資源,並推廣職工運動。
企業聘用1名運動指導員,可申請辦理員工運動活動經費最高新臺幣30萬元,同一名運動指導員以申請1次(案)為限,每家企業以申請3次(案)為限,最高新臺幣90萬元。
另企業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1項,申請補助額度得增加新臺幣5萬元;符合2項者則得增加新臺幣10萬元:
- 聘用之運動指導員具「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書。
- 持續聘用運動指導員:非本年度申請之運動指導員於企業連續任職滿兩年(含)以上,以申請日計。
補助項目:
- 自辦運動課程
- 「必要辦理且為主要補助項目」
- 內部員工自行辦理之定期運動課程或運動類社團等常態型活動,如:體適能、瑜珈、有氧課程及各項運動社團活動等。(企業人數未滿10人者,以申請一運動項目為限)
- 自辦運動活動
- 申請金額以總申請補助經費30%為上限
- 內部員工自行或委外辦理的運動活動,如:企業運動會、登山、健行等。
- 非自辦運動活動參與
- 申請金額以總申請補助經費10%為上限
- 購買票券鼓勵員工參與公開的運動賽事或企業內部員工組團參與公開運動活動。
- 如:觀賞職業運動及其他運動賽事或參加泳渡日月潭、鐵人三項、路跑活動及各項球類、單項運動比賽等。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 年 9 月 15 日止(計畫經費用罄則不再受理)。
- 應備文件:
- 運動活動經費申請表
- 運動活動規劃書(含經費概算表)
- 聘用運動指導員之資格條件證明文件影本、及勞保(或職災保險)及健保投保證明文件影本
- 最近一期勞保局投保單位繳費證明書和投保人數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