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給付」注意事項,HR千萬要避免5大雷區|觀點

「工資給付」為勞資關係最常見的爭議,常見如未全額、直接給付;預扣薪資作違約金、損害賠償;勞動契約終止之工資結算等。整理5大工資給付雷區,企業人資在處理相關薪資事項時,應當多留意、清楚了解勞動法令規定,避免誤觸法規受罰。

文/許朝茂

工資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換言之,工資具有勞務與報酬對價關係。

「工資給付」非雇主給予之恩給,而係勞工與雇主簽訂的勞動契約之約定所提供勞務,工資就是勞工之報酬,則雇主應依規給付工資。

因此,《勞動基準法》規範雇主於給付勞工的工資,立有諸多的規定,無非給予勞工的工資給付較多保障。反之,HR代表雇主給付勞工之工資應完全遵守法定有關工資給付之限制

工資給付嚴謹約束

  • 《勞動基準法》
    • 第22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 第23條: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
    • 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 第22條之1:派遣事業單位積欠派遣勞工工資,經主管機關處罰或限期令給付而屆期未給付者,派遣勞工得請求要派單位給付。要派單位應自派遣勞工請求之日起30日內給付之。
  •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9條:依法終止勞動契約時,雇主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

工資給付埋設五大雷區

工資給付為主要良好勞資關係因素之一,使得雇主不得不多留神;另工資給付不當,勢必會引發之嚴重勞資爭議,HR人員應謹慎跨越:

一、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原則

工資應全額給付給勞工十足之保障。工資全額給付原則,指雇主應遵守勞動契約之工資議定金額,按契約之日期全額(全數)給付。

惟如今工資之內涵愈來愈多樣化,試想雇主遵守全額給付,將勞工工資全數發給勞工;但法令規定勞工分攤費用,再由勞工逐一交給雇主,故全額給付原則已經違反發薪作業及勞務之效率。

因此,唯有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方能解套(請參下表):

代(減)扣費用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費《勞工保險條例》
健保費《全民健康保險法》
就業保險費《就業保險法》
職災保險費《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與保護法》
外勞膳宿費《勞動基準法》
工會經常會費《工會法》
職工福利金《職工福利金條例》
所得稅《所得稅法》
表格製作:許朝茂

工資應直接給付原則,指雇主依照勞動契約之勞務提供者,將工資給付契約之勞務提供者;惟勞工遭遇特殊狀況時,如向雇主借貸、工資匯入配偶帳戶等;則雇主得運用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以省掉直接給付原則之干擾。

二、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違約金發生,可能因勞雇簽有最低服務年限約定,若期限未滿,而勞工主動終止契約而無法完成其提供契約勞務之年限時,此時按照契約之約定,雇主依約要求勞工賠償其違約金。

賠償費用可能因勞工作業上,因疏忽而致機器或設備損壞,雇主得要求勞工按照損壞之機器或設備,扣除其折舊金額,按照餘額賠償。

勞工若有違約金或賠償費用,雇主照理請求支付上述金額;但是,法規要求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因此,雇主有要從勞工工資來支付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前應徵詢勞工同意,因雇主並無權力預扣其工資。遇到此類問題,切忌要應徵詢勞工同意自其工資扣除,並以書面同意書為準,以防日後一方否認而致雇主違規。

三、派遣事業單位積欠派遣勞工工資

要派公司使用派遣勞工,而派遣勞工之工資由派遣公司發給,派遣公司經營正常,派遣勞工之工資給付,因此不用要派工公司擔心。

但是,《勞動基準法》第22條之1規範:若派遣公司積欠派遣勞工工資,經主管機關處罰或限期令給付而屆期未給付者,派遣勞工得請求要派公司給付。

因此,要派公司為因應上述情況之預防措施,包括:

定期詢問派遣勞工工資給付之發給日期、金額正確性、給付全額直接原則等,以確保派遣勞工工資不受其雇主違反勞動契約之規定而受損。

四、結清工資即時給付

雇主終止勞工勞動契約理當「即時」結清工資,做到「銀貨兩訖」。然實務上雇主未「即時」結清工資屢見不鮮,HR人員以定期發薪為由,即使終止勞動契約亦然。

雇主可能誤解或無意願遵守規定,月薪制度乃約定勞工發工資日期;然終止勞工勞動契約屬特殊情況,與月薪制工資定期發給無關。依法終止勞動契約時,雇主應「即時」結清工資給付勞工,未遵守顯然違規。

五、勞工工資清冊

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

發放工資是實際發給勞工之工資,由勞工的工資加項減去工資減項。

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指工資加項(含底薪、津貼、加班費、其他經常性給與);工資減項(含各種保險分擔費用、工會經常會會費、職工福利金、膳宿費、所得稅等),前述二項均需明細。

工資總額指工資加項之總金額,指勞工每月勞務收入。

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配合勞工退休金請求權5年之行使。

小結

HR人員重要任務之一「工資給付」,它與勞資關係、勞工忠誠度等密切相關,也是上述良好循環之要素。HR人員工資給付時,應留意法定之限制,工資給付維持正確及順暢,方可期待有利雇主(或企業)經營績效發揮。

作者介紹:
●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

(原文標題:HR人員工資給付作業,應跨越五大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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