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後轉職季到來,不少勞工轉換工作跑道,HR在新進員工到職時請務必注意,別以為「把人招進來」就沒事了,現今職場若在新人入職的一個月內未能留下好印象,屆時也不無「落得兩頭空」的可能。專家提醒,「勞工三大保險」是非常基本、勞工又非常在乎的項目,人資應多用點心,避免節外生枝。
文/許朝茂
年後轉職屬於季節性之變動,不少勞工因升遷受阻、年終獎金不符期待、機車主管作風、幾年未調薪、薪資水平低、最低服務年限約束屆滿、考績不公、企業願景不確定、職業不符專業或興趣等。年前已「兵馬未動,糧草先行」遞出履歷表、面試及錄取,年後轉職順理成章。
惟,報到後,相關勞工三大保險,若HR人員未即刻辦妥,將使新進者留下第一壞印象,以現在員工之心理流動速度,明天上班或再面試,何者先到很難預測?
勞工三保險,各有其設計宗旨,均為其職涯期間之保護。前述保險之權益不論當下或長期都不能省。因工前來應徵除重視薪資外,前三項保險是其薪資附加福利,不會等閒視而不見,(部分勞工)尤甚者幾乎認同前三項與薪資同等重要之應徵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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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保險均屬強制性,HR人員應留意投保及保險生效期日,若忽略其保險效力,卻嚴重影響二方之(勞方)權益及(雇主)義務:
勞工於職涯期間難免有風險,所以參加《就業保險法》於非自願性失業期間得申請「失業給付」,以助勞工安然渡過待業期間,而免於財務窘境。
雇主(含企業)即使僱用1名員工,應為其辦理就業保險及災保,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及職保,該保險聚焦勞工風險之保護,不論企業規模均應盡其義務。
就業保險雖針對未退休前期間勞工,分擔其失業風險;但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本保險:
至於部分工時之勞工,若其受僱於2個以上雇主者,得擇一參加本保險。女性視其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需要,得則選擇薪資較高工作投保。
勞工保險歷史多年,也是勞工之寶,「災保法」未實施前,攸關勞工不論普通事故故或職業災害之傷病、失能、「老年年金」、遺屬年金等給付,包辦勞工職涯可能諸多保護。若HR未即時為勞工加保,勞工「神經」非常敏感。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短期間影響勞工「老年年金」,尚難確定;但保險年資,卻直接衝擊退休時申領「老年年金」給付金額。因「老年年金」=Winsa ×1.55% × Yins(Winsa= 平均月投保薪資、 Yins= 保險年資),若勞工轉進之時,HR未立即為其投保,將會影響勞工未來申請「老年年金」給付金額。
「災保法」只要雇主僱用15歲以上勞工,應為其加保,且不論勞工年齡之限制,因職場上職業災害不分年齡的。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為鼓勵高齡者展延職涯,持續留在職場或退休再僱用高齡者,此時不論其年齡高低,雇主應再為其加投災保。尤其面臨高齡者仍持續享有6%新制退休金及職業災害保險之權益。
少子化進而衝擊110年之後人口下降,已儼然是百年人口走向之趨勢。未來約50年百業百工翹盼人力之緊急,其緊急程度愈來愈趨緊。而每年年後季節性之人力流動,正是雇主招募人勵之大好機會。
勞工應徵除薪資外,前述3項保險攸關勞工職涯期間保障及退休後給付,付出關心不輸薪資;若HR人員辦妥3項保險,能留住轉進機率大增,千萬不能掉以輕心。
(原文標題:年後轉職之新進人力,HR人員應辦妥三保險,以顯留才友善之舉)
作者介紹:
●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