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icon 職場力

應用行銷招募的「雇主品牌」,早在二十年就有原型

文:104雇主品牌團隊 編輯整理

雇主品牌幫助企業吸引人才與留任。104身為雇主品牌的專家,透過這篇文章讓你了解,看似近幾年才開始在台灣萌發的一個新觀念「雇主品牌」,但在國外已經有二十幾年的歷史。

將行銷應用在徵才與留才

早在 1996 年,雇主品牌這一概念就由提姆.恩伯樂(Tim Ambler)與西蒙.巴羅(Simon Barrow)合著的〈雇主品牌〉一文首次提出,他們藉由行銷學理論,將行銷應用在徵才與留才,定義雇主品牌為:「由雇用企業所認可的一種雇用關係,並提供功能性、經濟性與心理性的綜合利益。」

提姆.恩伯樂和西蒙.巴羅看到了不同的機會:利用品牌行銷吸引員工加入企業,可以進一步擴大企業的願景,而且有助於建立更高的員工敬業度。

接下來的幾年,其他學者紛紛提出類似的看法:

經過了這麼多年,在許多學者的研究與提出相關的論點後,雇主品牌的概念也日趨成熟。從這些學者的研究裡,我們可以看到一些關鍵字:獨特、形象、印象、利害關係人、功能與情緒利益、吸引力、留任⋯⋯。綜合上面的學者論述,濃縮成簡單的一句話就是:

雇主品牌幫助企業吸引人才與留任。

雇主品牌執行要點:別讓好人才,最後決定去競業工作

有時候 HR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不錯的人才,但這個人才拿到了好幾個 offer,最後決定去競業工作。明明自己公司的薪酬很有競爭力,為什麼他還是去競業呢?

答案有可能就是在「雇主品牌」上,你真的應該開始經營「雇主品牌」了。

看完這篇文章,你可以開始嘗試:

更多【雇主品牌】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