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為1月的所得申報扣繳傷透腦筋嗎?扣繳新制開始適用了嗎?整理相關重點須知,並提供快速完成各項所得申報的方法,包含薪資扣繳、免稅扣繳等,輕鬆匯出成國稅局檔案上傳,還能實現扣繳憑單自動發送,省時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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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說明此新制為114年1月1日起實施,因此申報113年(2024)的各類扣繳都還是按原本規定內容。114年1月1日起的所得才適用新制度喔!
扣繳新制度五大重點:
一、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
由給付所得之事業負責人或機關、團體、學校之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等自然人,改為事業、機關、團體或學校等本身,以使權責相符。
二、增訂扣繳單位給付非居住者:
比照居住者規定, 增訂非居住者扣繳稅款繳納、憑單申報及填發期限,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得延長5日之規定,以減輕扣繳義務人遇連續假期之作業負擔。
三、修正未依規定申報與填發憑單罰則:
賦予稽徵機關得於一定裁罰金額範圍內衡酌具體個案違章情節輕重或可受責難程度,給予不同程度處罰之裁量權,以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四、定明扣繳義務人主體:
為完備法制規定,本次修法定明行政法人給付扣繳範圍所得,及信託行為之受託人因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所為「支出」致有給付扣繳範圍所得,由該行政法人或受託人擔任扣繳義務人。
五、破產財團及執行業務者之事務所非屬給付義務主體:
維持由給付所得之破產管理人及執行業務者擔任扣繳義務人
涵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行為受託人,下列各項所得的相關文件,皆須於114(2025)年2月5日前完成申報程序,向稽徵機關提交所需文件。
若有逾期未申報者,應儘速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補報。符合一定條件者,可減半處罰;當年度所得額在新台幣6萬元以下者,則可免罰。
當雇主及人資要進行所得扣繳申報前,一定要了解薪資所得其中有幾項其實是屬於免稅範圍,包含以下:
薪資所得的扣繳金額會因每位員工的個人條件而有所不同。為了確保申報正確,建議企業雇主與人資依循以下步驟,釐清員工的負擔狀況,並運用2025年最新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計算應扣繳的稅額。
2025年度規定,月薪在新臺幣88,500元(含)以下的員工無需扣繳稅款。月薪超過新臺幣88,500元(從88,501元起計算)的員工,其扣繳稅額將依薪資區間及配偶與受扶養親屬的人數而有所不同。
月薪超過新臺幣88,500元的員工需填寫年度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提供個人基本資料,並列出符合免稅資格的配偶與受扶養親屬名單,以便企業雇主或人資作為扣繳依據。
若員工的狀況有變化,例如結婚、離婚、配偶死亡或受扶養親屬人數增減,需在10日內將異動通知公司或人資,確保扣繳金額能及時調整。
最後,依據員工的每月薪資金額、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數量,對照2024年(113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計算應扣繳的稅額,確保扣繳正確且符合規定。
企業除了要提供上述各類所得扣繳、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等相關文件給國稅局,也須提供員工薪資扣繳及所得扣繳憑單,並應於 2/10 前將扣繳憑單填發給員工。 。
不論是公營事業或私人公司,按月給付給員工的薪資,應要請受領人填報免稅額申報表,依據當年度政府頒布的《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所訂金額來辦扣繳。企業提供給員工薪資扣繳憑單,顯示繳稅額等詳細資訊,以便員工核對。
其實,需要!不過因應數位時代及無紙化趨勢,已修正為「原則免填發,例外予以填發」,而憑單填發單位,可以選擇使用電子方式提供扣繳憑單給員工。
透過完善的人資系統整合,公司可以輕鬆一鍵就將扣繳憑單發送給所有員工。即使製造業員工也許更偏好紙本扣繳憑單,人資系統也能依照需求進行批次發放,提供更方便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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