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工作2人做、只領6成薪水的「共享工作」(Job sharing)是什麼?寧願少賺點也要多點生活彈性?|職場熱議

104職場力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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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對於「高工時、長期緊繃」的工作總是敬而遠之,原因在於許多人認為壓力過大的工作環境易影響身體健康,更期待的是取得「生活與工作平衡」。近期在國外興起一份工兩人做的「共享工作」(Job sharing)工作模式,即便是只領六成薪、要跟另一個人共享工作成果,但因工作時間彈性、多出更多私人運用時間,甚至有跨國企業的高階職位也施行?到底「工作共享」有哪些特性、優缺點?企業與員工如要採行要注意什麼?讓104職場力來告訴您!

文/《104職場力》小編

現代人對於「高工時、長期緊繃」的工作總是敬而遠之,不期望因為長期累積的工作壓力而導致影響身心健康,因此很多現代工作非常重視「工作與生活平衡」。近期在在國外興起一份工兩人做的「共享工作」(Job sharing)工作模式,意即「由兩個(或更多)的員工來共同擔任單一職位,彼此分擔工作內容與工時」的模式。

事實上,「工作共享」(Job sharing)或稱「職務分擔」並不是一個新穎名詞,但這個職場趨勢近期受到後疫情時代的工作潮流影響,似乎又逐漸受到許多人的關注、成為想要工作彈性的選擇之一,甚至有跨國企業的高階職位也大膽的施行這種作法。

TIME》時代雜誌即報導了兩位聯合利華(Unilever)資深行銷總監Sarah Hammer及Mimi Su,每到星期三時就結算自己手上的一週工作,接著便將下週的工作職責交付給對方,透過「工作共享」的方式來緩解工作壓力、騰出更多時間與家人共度時光、投入其他有興趣的事物。譬如疫情期間Hammer在工作之餘擔任了孩子讀小學時的教師家長會主席2年。

「共享工作」(Job sharing)是什麼?

共享工作」(或稱職務分擔)這樣的工作安排模式,通常是其中一個職位由兩個或更多的員工共同擔任,一同分擔工作責任與工時。

其實這種模式早在1960年代即受討論與發展,具高度組織責任的職位也在其中,其目的同是讓專業工作者有更彈性的工作機會。起初這現象僅限於政府工作,但1970、1980年代開始蔓延至私營企業,如新聞媒體的報導工作就採用著這一方式。

常見安排是將全職職位的工作時間分成兩個或多個部分,由每個員工負責其中的一部分。例如一個全職職位的工作時間為每週40個小時,在「工作共享」下由兩位員工共同分擔,可能每人工作20小時或雙方協議時間分配。而雇主對於該職位期望、設定的目標依舊不變,但工作共享能讓員工更為彈性的分配該職位職責與日程要求。

然而如此一份工作兩個人做,獲得的薪酬比起全職負責當然有所落差,其他福利如休假、美國的健康保險等也可能較少,端看雇主與員工如何協議。例如開頭提及的Sarah Hammer及Mimi Su各自僅能拿到原本60%的薪水,但她們表示一起工作比一個人工作的效率要高得多,過去一個人可能必須每週工作65小時才能完成這項工作。


「共享工作」的優缺點

企業提供「工作共享」不僅給予員工彈性,亦能作為人才招募、吸引人才、提高留任率的方式之一。

除了舒緩員工壓力,也可以降低優秀人才離職的動機,進一步提高生產力、提高工作士氣。這些彈性也能讓企業聘僱更多員工,使公司運作、業務進行更為連續與順暢。

對員工而言,因為有對方接續工作任務能更靈活運用時間,雙方互相配合不至於出問題時無人解決;當然更有機會實現生活與工作的平衡是「工作共享」最吸引人的地方,降低工作負擔,與家人、伴侶更多時間相處、從事自己有興趣的嗜好,如此對工作滿意度也有所提升。

「共享工作」的缺點

但要能夠順暢進行、接續不中斷、「工作共享」不出差錯,就必須仰賴參與員工如「一個人」一樣有效率的執行該職位職務。每個人個性、工作偏好不同,譬如剛好兩個截然不同的人搭配而在每周交接產生歧異,反而延宕業務進行,變成工作共享的隱憂。

另外的缺點是可能增加企業的管理與培訓成本、需要更多的溝通時間,或者發生績效不公平的狀況。

工作共享、職務分擔 Job Sharing


「共享工作」運用的關鍵

而員工如果有這個意願、企業也想運用「工作共享」時,有一些關鍵和地方需要注意。

1. 要有明確的角色劃分

「工作共享」的職責、時間劃分必須明確,參與員工都清楚了解他們的角色和責任。
indeed一文分享兩種可採用的模式「雙生」(The twin model)及「島嶼式」(The islands model)。前者指的是工作共享的員工執行相同職務並承擔相同職責,像一個團隊共同努力完成工作目標;後者指的是工作共享的員工有不同責任並執行不同任務,根據員工各自的專業技能、優勢互補。

2. 要有明確的工作時間安排

工作時間的安排須明確清楚,確保每位員工都知道何時需要參與工作,避免因時間衝突而引起問題。常見如
A.「同班安排」(Same-shift arrangement)雙方在一周內同樣的時間工作,將一個職位職責同時分給二人,漸少工時;
B.「分日安排」(Split-day arrangement)雙方在同一天但不同的時間工作,較適合有時間要求、需一天長時間工作的職位。
C.「分週安排」(Split-week arrangement)雙方工作時間相同但在一週的不同日期工作,適合工作時間需要彈性的員工。
D.「混和安排」(Combination arrangement)則是根據工作特性需採取較複雜的時間安排。

3. 雙方要同意時間安排、密切溝通合作

最重要的是員工必須選擇合適的夥伴進行工作共享,皆同意工作及時間安排,雙方有效溝通合作,有著互補的技能與觀點,才能確保工作連續性。

另外企業也需定期評估狀況,管理者適時監控、提供資源,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共享工作」目前的侷限性

然而,企業採行「工作共享」或職缺提供這樣的工作模式仍為少數。公司可能認為這種模式難以管理,導致溝通不良或工作流程的混亂。

主要提供企業「工作共享」諮詢與研究的「Work Muse」創辦人Melissa Nicholson估計,現今大約只有20%的美國公司提供工作共享。更進一步,即便有這種選擇,管理階層或人資部門也擔心產生麻煩而不鼓勵這種模式。

此外,對員工來說,要找到合適的夥伴搭配並非一件容易的事,即便找到夥伴、獲得主管與老闆批准,也可能發生最後一刻被人資部門否決而告吹;對求職者而言,要說服公司聘用也是一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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