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的行事曆出爐後,5月1號「勞動節」剛好碰上星期日,連續兩年的「勞動節」都和週末重疊,您的公司如何因應給予員工假期呢?當法定休假日碰上例假日時,勞工可獲得補休嗎?當天實為假日,還可要求員工出勤嗎?歡迎告訴我們您的答案。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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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份問卷完全匿名)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每年的5月1日為「勞動節」、是勞工應放假之日(俗稱為「國定假日」),雇主應在該日依法給假並支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出勤,則需依規定提供「加倍發給」的薪酬工資。
值得注意的,是連續兩年的「勞動節」都碰上例假日,今年(2021年)「勞動節」適逢週六(休息日)、明年(2022年)則適逢週日(例假日),這兩種特殊狀況會影響員工的薪酬計算,因此不可不慎。
根據勞動部說明:「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應放假之日(俗稱國定假日,但不包括選舉罷免投票日),如適逢勞工例假及因法定正常工時縮減致無須出勤之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補休日期係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議定。」
小編劃重點:國定假日若逢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如雇主另外要求勞工於約定補假日出勤,則依法需提供「加倍發給」的薪酬工資。
51「勞動節」的補假日若勞資雙方約定出勤,由於當天屬「國定假日」,薪酬計算與平日有異。
不論公司與員工約定何日為「勞動節補假」,當天依法應給假給薪,若員工出勤則須發給加倍薪資,意指「除原有工資,當日工資不論工時多久,均統一多給一日工資」。
因此若當天出勤在8小時內,除原有的一日薪資之外,雇主需額外再給付勞工:「平日時薪 x 8小時」的加班費。
小編劃重點:以出勤8小時計算為例
國定假日補假日:原本的一日工資 + 「平日時薪 x 8小時」
5月1日勞動節如碰上星期六(休息日)、星期天(例假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為讓各企業保持彈性,補休日可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勞動部提醒:應確實將調移實施的休假日讓勞工知悉以免造成誤解。
由於部份產業應屬性特別,仍需在假期間堅守崗位維持營運,如餐飲業、客運業、批發零售業、醫療業等等,勞動部特別提醒,請事業單位務必確實保障勞工權益,即便當日出勤、也需依法辦理,並和勞工確實約定補休日。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應將本次的「國定假日補假」排入勞工假期。
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查證屬實可處2萬到100萬元罰鍰。
小編劃重點:雇主若違反相關規定,查證屬實可處2萬到100萬元罰鍰。
勞動節是屬於「受僱勞工」的國定假日,因此簡言之是所有「適用勞基法」的產業適用的假日;反之,如該行業別或工作者並不適用勞基法,則無勞動節的假期。
根據《勞動局勞工保險局》的資料顯示,目前不適用勞基法的行業和工作者為:
※註:
(1)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4條規定,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任(派)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保險(含職業災害)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
(2) 公營事業單位如係勞動基準法之適用行業,有關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除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免提繳外,其餘勞工皆比照一般適用勞基法之行業,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以上資訊就是《104職場力》簡單為大家整理的「如勞動節(國定假日)碰上例假日)的上班、加班注意事項」,請大家務必留意自身權益,雇主人資也要當心公司的假期安排,預祝每一位在職場崗位奮鬥的大家,佳節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