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數計時!勞動部辦理之「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及「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受理時間將至110年9月30日截止,請符合申請資格得民眾把握時間上網申請,逾期者將不予發給!
文/《104職場力》
「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根據勞動部的說明:受理期間至110年9月30日截止,符合資格條件但尚未提出申請的民眾,請把握時間上網申領,逾期者,將不予發給。
主要受益勞工需具備以下條件:
由於基於資源有限,勞工不得重複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補貼或津貼,以下舉兩種狀況為例「不再給予補助」:
本次放寬申請補助之對象,受理申請期間至今(110)年9月30日止。
勞動部新聞稿中也對領取方式作出說明:
為讓符合本計畫資格的受僱勞工能儘快領到這份生活補貼,同時避免因請領作業引發群聚效應,影響防疫工作,本次申請作業依循行政院補助「從簡、核發從速」之原則,採線上申請,以下為申請方式:
此外,如您符合資格但無法上網、無金融機構帳戶或有其他原因無法順利透過線上申請者,亦可電洽「0800-885-123」免付費諮詢專線,將另外提供紙本申請管道。
如需進一步了解本計畫,可至 勞動部官網/疫情紓困專區 查詢,
亦可撥打「0800-885-123」免付費諮詢專線洽詢。
符合上述說明資格的勞工,政府將發給一次性補貼,金額為新台幣1萬元。
符合上述說明資格的勞工,可於申請截止日前備妥以下3種文件
本補貼採「網路申請」,請至指定網站(https://mol-10000.wda.gov.tw)線上申請。如符合資格但無國內金融機構帳戶,可請親友協助上網確認入帳資訊;若有無法上網、也沒有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可電洽服務專線(0800-885-123),會由專人提供協助,經確認民眾申請資格會提供紙本申請書,民眾填妥紙本申請書後,可郵寄至居住地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分署申請,後續會郵寄支票或匯票給民眾。
提出申請待審查通過後,直接撥款至勞工本人金融機構帳戶。
根據勞動部說明,「薪資所得減少證明」可採用以下幾種方式提供:
特別提醒您:「薪資減少證明文件」最重要的是必須足以佐證您在5、6月期間的薪資給付情形。
如您提供薪資單,多半上已載有含姓名或身分證字號、事業單位公司名稱,及薪資月份、給付金額等項目;若您提供銀行薪資轉帳紀錄則須「含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不必經過雇主蓋章;若您提供的是由雇主另行開立的薪資減少證明,裡面需載明勞工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事業單位公司名稱,及薪資月份、給付金額等項目,必須蓋公司章以供確認。
勞工只要符合本補貼的資格條件,其計薪方式為何,並無限制,因此若是按件計酬、按時計酬者均可申請。即便是「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符合本計畫資格條件也可申請。
但請注意,符合就業保險投保對象的受僱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就業保險,雇主應核實申報所屬勞工的月投保薪資。現行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24,000元,全時受僱勞工之每月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如投保薪資未達24,000元則無法申請本補貼,因此雇主如未依法投保,可洽勞保局(02-23961266)處理。
勞動部說明:本補貼計畫規定同一受僱勞工僅發給一次生活補貼,因此不可請領2份「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
完整39題「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Q&A,請參考勞動部說明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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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間,需要大家多一些體諒和互相關懷,良好的職場環境也需要勞資雙方有一定的共識,希望大家在這段期間都能平安健康,一起為防疫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