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1 經濟日報記者廖珮君、戴玉翔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金管會昨(31)日宣布,核准台新金(2887)合併新光金(2888)。雙方合併後,台新金是存續公司,新光金為消滅公司,並從合併基準日起更名為「台新新光金控」,新光金需在合併基準日前30個營業日向證交所申請下市,依此台灣金控家數變為1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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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與新光金昨日發出聯合聲明,強調此案為台灣首宗金融控股公司合意併購案,合併後的新金控將成為全台第四大金控,銀行、保險及證券三大核心業務的市場占有率與規模將顯著提升,進一步成為政府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最佳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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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完全沒有「附條件核准」。換言之,台新金合併新光金,尤其是面對外界質疑恐有龐大增資缺口的新光人壽,台新金在保險局的「五大原則」中,完全說服了金管會。
項目 | 台新金控 (存續公司) | 新光金控 (消滅公司) |
資本額 | 1,407.6億元 | 1,800.9億元 |
總資產 | 3.29兆元 | 5.14兆元 |
2024年獲利/EPS | 200.6億元/1.39 | 204.6億元/1.25 |
子公司 | 台新銀行 台新人壽 台新證券 台新投顧 台新投信 台新創投 台新資產管理 | 新光人壽 新光銀行 新光投信 元富證券 新光金保代 新光創投 |
換股方式 | 以台新金0.6720普通股加計0.175股辛種特別股,換取新光金1股普通股,換算宣佈當日(2024/9/11)每股普通價格相當於每股14.18元。 |
長年來,保險局對審核壽險的買家,有一貫的五大原則,一、買家需財務健全;二、具長期增資能力;三、具專業經營能力;四、長期經營承諾;五、保障員工與保戶權益,外界最關注的是前兩項,買方(指台新金)財務健全與增資能力。
據了解,台新金向金管會提出一份,與新光金合併後的「財務預測」,一開始遭質疑財務預測過度樂觀也不合理,台新金中間積極補件也與金管會多次溝通,最終再給了金管會「增資承諾」,確保當新壽有增資缺口時,台新金需負增資義務後,此案終於拍定。
據金管會審核,台新金在合併新光金後,金控資本適足率(CAR)、雙重槓桿比、及新壽資本適足率(ICS)均都合規,包括CAR逾100%法定標準,槓桿比低於125%及接軌後ICS達100%。
台新金和新光金是各自在2024年8月22日及9月11日董事會通過雙方合併案及修正合併對價契約,以台新金0.6720普通股加計0.175股辛種特別股,換取新光金1股普通股,換算宣布當日(2024/9/11)每股普通股價格相當於每股14.18元,並於2024年10月9日經二家金控股東臨時會表決通過,雙方並同時向金管會申請合併許可,金管會昨宣布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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