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常見的誤會:「未滿10人以下的微型企業,免幫員工投保勞保、也不用提撥勞工退休金」,律師直指這是錯誤觀念,現行法規雖指微型企業可「自願」參加勞保,但仍應依規定為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和提撥勞工退休金,只要員工是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就屬勞退新制的強制提繳對象,請別再搞錯囉!
案例說明
社會新鮮人阿光受雇於一家機車行,除了老闆之外,底下只有阿光及其他二名員工,老闆跟阿光說,因為公司只有三個員工,政府沒有強制投保勞保,也不會幫阿光提撥勞工退休金。
僱用員工未滿5人微型企業雇主這樣做真的合法嗎?
法律分析
阿光老闆這樣說是不正確的!
首先,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規定,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事業單位雖得自願參加「勞保」,但依規定應為所屬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只要是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就是勞退新制的強制提繳對象,無論是否在公司投保勞保,老闆都應為您申報參加就業保險以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值得注意的是,預計於1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是以專法形式,將既有職業災害保險規定自《勞工保險條例》抽離,並擴大納保範圍,凡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全部納入強制加保對象,且到職即受保障,即使雇主漏未辦理加保,勞工遭遇職業災害仍然享有保險給付權益。提供職災勞工更周延的保障!
(原文標題:五人以下的微型企業可以不提撥勞退嗎?)
- 參考法條: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31條、勞動基準法第56條、就業保險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