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的中秋節共有4天連假,如事業單位比照政府機關調換工作日,應注意「8週彈性工時」相關程序規範,如未按程序申請恐遭開罰;此外依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付工資,如要求勞工必須於休假日出勤,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相關資訊《104職場力》2021中秋連假出勤薪資計算懶人包都為您整理好囉!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今年的中秋節共有4天連假,許多企業參考「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上班日、因應連假而提前至9月11日(六)補班;但仍有事業單位的勞工並未隨之調整,中秋連假期間仍需出勤。
實務上的薪資計算、休假安排該如何進行?以及請您特別留意,若事業單位希望透過「8週彈性工時」調換工作日(改為9月11日補班、9月20日休假),應先完成相關程序,否則仍有可能被視為違法遭開罰。
所有計薪和休假的注意事項,《104職場力》參考勞動部公告訊息,為您整理如下。
勞動部在最新的新聞稿中說明: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民俗節日「中秋節」(110年9月21日)為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前該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如休假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勞動部提出說明,民間企業如欲比照公家單位本年度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中秋連假的上班日期,可依照「8週彈性工時」的規定,經「有工會者經由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則經勞資會議同意」的程序,將民國110年9月11日的休息日與9月20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
經調整後,9月20日成為休息日,可和此前的例假日、9月21日的中秋節國定假日連為4天連假,但雇主須留意,調動後如需勞工於9月11日出勤,則應視為休息日加班,應給予員工休息日加班費
休息日加班費計算公式:(平日時薪 x 2小時 x 4/3)+(平日時薪 x 6小時 x 5/3)。
請注意!公司務必按照規範程序才可施行「8週彈性工時」,若直接在9月11日(六)請員工於休息日上班,於法應視同加班,應該另外發給員工加班費,否則恐有違法疑慮,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
小知識:8週彈性工時
8週彈性工時容許在8週內的正常工時加以分配(因此休息日可互相挪移),每週工時上限可達48小時、8週內不得超過320小時;每週應至少有1日例假,每8週的例假日及休息日應至少16日。
針對中秋連假期間的工資計算,勞動部也特別提出試算說明:
以一般公司行號的勞雇雙方多半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來試算,並比照「8週彈性工時」形成4天中秋連假之前提下,獲得試算工資。
假設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若出勤8小時,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小編劃重點:以出勤8小時計算為例
9/21(中秋節):原本的一日工資 + 「平日時薪 x 8小時」
9/18、9/20(休息日):(平日時薪 x 2小時 x 4/3)+(平日時薪 x 6小時 x 5/3)
9/19(例假):原本的一日工資 + 「平日時薪 x 8小時」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在9月的30天內需要排入4 個例假日與 4 個休假日,以及本次的中秋節國定假日補假。
如國定假日當日出勤,工資應領兩倍,以8小時為例為「時薪 x 8小時 x2」。
雇主排班時需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國定假日當天遇到休息日、例假,應讓勞工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若國定假日當天為免出勤日(空班),則不用補假。
若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餘工作日放假(當天為上班出勤日),則無須支付雙倍薪水,否則應比照辦理。
小編劃重點:如將國定假日與工作日事先對調,就無需另計加班費,但重點是需要事先和員工協商取得共識。
110年中秋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不論是強制出勤、未依法支付加班費,均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勞工需要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和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如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千萬要小心保護自身的權益哦!
最後,讓我們透過表格,來做一次總複習吧!
日期 | 假別 | 注意事項 |
9月18日 | 休息日 | 如出勤,應獲得加班費 |
9月19日 | 例假日 | 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出勤 |
9月20日 | 休息日 | 如出勤,應獲得加班費 |
9月21日 | 國定假日 | 如出勤,應領兩倍工資 |
以上資訊就是《104職場力》簡單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中秋連假上班、加班的注意事項,請大家務必留意自身權益,也祝大家在這段期間注意防疫平安、留意社交距離,中秋佳節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