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評估導入全球最低稅負制 衝擊兩產業

2024-11-04 聯合報記者邱琮皓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財政部正評估完整導入全球最低稅負制,據統計,我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有效稅率約13%,金融、保險相關產業則落在9%至12%左右,皆遠低於全球最低稅率15%的標準,將是未來受衝擊最大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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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資訊中心營所稅統計專冊,2017年至2021年的五年間,我國營利事業全體行業的有效稅率落在11.93%至14.57%之間,皆低於全球最低稅負制(GMT)規範的15%。

進一步觀察行業別,我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約6,179家,2021年有效稅率約13%;金融服務業約2.6萬家、有效稅率9.74%,保險業677家、有效稅率約12%,證券期貨業有效稅率約12.1%。

補充資料:什麼是「全球最低稅負制」(GMT)?

OECD/G20自2019年提出「雙柱方案」(Two-Pillar Approach),此乃是自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1.0以來,國際租稅制度再次之重大變化,可稱之為BEPS 2.0。

方案一:「課稅權的重新配置」(Re-allocation of taxing rights),亦稱為「全球數位稅」。
方案二:「全球反稅基侵蝕」(Global Anti-Base Erosion,GloBE),亦稱為「全球最低稅負制」。

其中方案二是方案一的補充機制,擬針對有課稅權之國家怠於行使「先順位課稅權」(Primary taxing right),或其實質利率低於最低標準之情況發生時,賦予其他國家有權去補徵稅,確保企業繳納最低稅負。

「全球最低稅負制」意在推動一套全球的「最低稅負制+受控公司稅制」,藉以降低跨國集團將利潤移轉至低稅率國家之動機,以及防止國際間進行減稅競賽(Race to the bottom)及實行單方面有害稅收公平之措施。

企業最低稅負稅率修正草案

修法目的避免我國課稅權遭到侵蝕,應收的稅收流入他國國庫的不合理情形。
稅率調整自12%調整至15%。
適用門檻1. 跨國企業集團前四年中任兩年的合併財報的全年收入達7.5億歐元。
2. 境內營利事業適用有效稅率低於15%。
適用家數初估母公司於境內者約22家、於境外者約14家,共36家。
適用時點2025年起上路,2026年申報適用。
▲ 資料來源: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尤其電子零組件,主因享受到的租稅優惠較多,2021年投資抵減稅額達到163億元,在各產業中居冠,導致有效稅率偏低;排名第二的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投抵稅額僅57億元,遠不及電子零組件。

立法院預算評估報告指出,我國營所稅有效稅率持續低於GMT標準,建議財部評估導入合格國內最低稅負制(QDMTT)的可行性。

財政部共有兩大方式因應GMT。首先,今年8月預告修正「我國最低稅負制」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AMT)適用稅率,參考OECD的GMT規範與外界意見,只要符合「GMT適用門檻之跨國企業集團」且「AMT徵收率低於15%」的事業單位,將從2025年開始,調高AMT徵收率至15%。

至於未達兩大門檻的中小型企業、或有效稅率已達15%的大型企業都不受影響,AMT徵收率維持12%。以2022年資料,母公司在境內的事業單位有22家、在境外者有14家,約有36家將調高徵收率。

除了修正AMT稅率,財政部也正在評估《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法,希望完整導入符合國際標準的GMT,維護我國課稅權,包括所得涵蓋原則(IIR)、徵稅不足支出原則(UTPR)以及QDM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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