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為加強照顧弱勢族群,推出「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方案」,國民年金保險的被保險人在114年10月31日(含)以前,繳納112年4月至12月國保保險費,政府依規定加碼補助自付保險費50%。以一般被保險人最多9個月計算,可以省下5,337元。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根據勞保局新聞稿,3月2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除了6000元普發現金外,衛生福利部為加強照顧弱勢族群,推出「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方案」,依規定補助繳費的國保被保險人自付保險費50%。
盼於疫後經濟復甦階段,減輕被保險人之保險費負擔,同時也鼓勵儘早繳納、累計保險年資,獲得如老年年金、生育、身心障礙、喪葬與遺屬年金等相關給付保障。
國民年金保險的被保險人在114年10月31日(含)以前,繳納112年4月至12月國保保險費,政府依規定補助自付保險費的50%。
國保被保險人不用提出申請,勞保局會主動比對戶政及相關社會保險資料後,並辦理加保及計費作業。
在今年(112)年5月、7月、9月、11月及明(113)年1月底陸續寄發的繳款單中,即會直接顯示政府加碼補助的50%金額。
因此,被保險人自付金額已自動減免一半,僅需繳納加碼補助後的每月自付額。
如以一般被保險人112年4月至12月國保保險費(最多補助9個月)計算,原需負擔10,674元,政府補助50%後為5,337元。
被保險人身份 | 被保險人 每月應負擔金額 | 加碼補助後 每月自付額 |
---|---|---|
一般民眾 | 1,186元 (60%) | 593元 (30%) |
中低收入戶 | 593元 (30%) | 296元 (15%) |
身心障礙者 - 中度身障 | 593元 (30%) | 296元 (15%) |
身心障礙者 - 輕度身障 | 889元 (45%) | 444元 (22.5%) |
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 - 所得未達1.5倍 | 593元 (30%) | 296元 (15%) |
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 - 所得未達2倍 | 889元 (45%) | 444元 (22.5%) |
如有任何相關疑問,可電洽勞保局諮詢專線(02)2396-1266 轉6066;或至勞保局網站「國民年金」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