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鬆綁新制度】確診、快篩陽性該怎麼請假?5大族群最新請假規範總整理|COVID-19輕症免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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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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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宣佈:自3/20起將實行「防疫鬆綁新制」,其中最重要的措施是「確診輕症者免隔離」,搭配日前已實施的「鬆綁室內口罩限制」將持續走向正常生活的步調,但上班族關心的議題除了隔離之外,未來如果快篩陽性、該如何請假休養?防疫隔離假還適用嗎?沒有居隔書該如何提出證明請假?有關這些新制度的假勤問題,《104職場力》為您整理相關訊息。

文/《104職場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正式宣佈,如疫情持續維持平穩狀態,考量國內外的防疫措施,訂於2023年(民國112年)的3月20日起實施「防疫鬆綁新制度」,最重要的改變是「輕症免隔離」,未來確診者(快篩陽性)將採「0+n」的自主健康管理模式,免通報、免居隔,也不再發送居隔通知書。

不少勞工關心:如果免通報、不用居隔,但也不發送居隔通知書,若需要請假休養,該如何附上證明?這樣還能請「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等假別嗎?

104職場力》依據政府機關的公告說明,為您整理幾個常見問答的解答,一次為您釋疑!

「0+n」新制度,5大類人員適用假別:病假、普通傷病假

有關「輕症免隔離」的新制度上路後該如何申請防疫相關的假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統一公佈適用假別,5大類人員包括:一般勞工、軍職人員、公務人員、教師、學生,各有相關規範。

原則上的大方向是:

  • 請假不扣全勤
  • 雇主不可給不利處分
  • 校園(含學生及教職員工)人員建議不到校上課上班
  • 相關指引採建議性質,並無訂定相關罰則。

指揮中心特別說明,由於考量學校單位多為近距離且群聚型活動,教育部另行要求、建議篩檢陽性的輕症或無症狀學生及教職員工,從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要到校上課上班,如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各類對象適用假別總整理

對象適用假別
一般勞工普通傷病假
軍職人員病假
公務人員病假、居家辦公
教師如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請病假
學生病假
學生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

特別要注意的事項如下:

  • 以上假勤的請假證明,建議採「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即可),不須要求出具醫師所開具的診斷證明。
  • 勞工的「普通傷病假」自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 公務人員的「病假」自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考績等次考量。
  • 教師的「病假」自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其所遺留課務則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
  • 學生的「病假」自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 詳細的請假作業細節,仍依各主官機關規定辦理。

0+n各類對象適用假別
▲ 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延伸閱讀:確診輕症者免隔離3/20上路,請假可出示快篩陽性|COVID-19最新防疫規定總整理


「防疫鬆綁新制度」,請假規則常見問答

Q:「輕症免隔離」沒有確診證明,該怎麼請假?

指揮中心指出,自新制開始施行後,如民眾為「確診輕症者」,建議可採「快篩陽性證明」,不一定要提供快篩試劑、即便是照片也可用作證明(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建議:民眾可在請假時同時附上健保卡及快篩證明),未來將不再需要經由醫師認定即可請假。

Q:如果家中有就學中的學生「確診」(或快篩陽性),家長可請假嗎?

新制度下,學生如快篩陽性可在「確診第0日及次日起」,請5天以內的病假,期間不會列入出缺席紀錄。

如學生為符合申請「防疫照顧假」的資格者,則家長也可申請相同天數的「防疫照顧假」。

★ 有關「防疫照顧假」的詳細說明,歡迎參考後文段落詳述。

校園師生0+n適用假別
▲ 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Q:如果確診請假在家休養,可以出門嗎?

新制上路後,雖然「輕症免隔離」採自主健康管理模式,但建議確診者如有症狀就應在家休息、避免不必要外出,應於症狀緩解或無症狀後再安心外出,並請全程佩戴口罩。

Q:所有確診者都適用「免隔離」嗎?

並非所有人都免隔離,此新制度僅適用「輕症」確診者。

如快篩陽性者屬於以下人員,仍建議應儘速就醫:

  • 擁有重症高風險因子的民眾。
  • 65歲以上長者。
  • 孕產婦。
  • 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免疫低下病史者。

此外,如非以上人員,但是出現以下8種症狀也應儘速就醫:

  1. 喘/呼吸困難。
  2. 持續胸痛或胸悶。
  3. 意識不清。
  4. 皮膚、嘴唇或趾甲床發青。
  5. 無法進食/喝水或服藥。
  6. 過去24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
  7. 收縮壓<90mmHg。
  8. 無發燒但心跳>100次/分鐘。

Q:請假後,多久可以解隔離正常出門?

新制度下的輕症確診者雖免隔離,仍要遵守「0+n」的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快篩陰性、或是距離發病日/快篩陽性日達10天,則無需採檢可直接解隔離。


補充說明:家中如有12歲以下學童停課,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

疫情期間不少家長反應,如學童因疫情停課,包括國小、幼兒園學童(即12歲以下學童,以及國、高中、五專(1~3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若停課在家,依法需家長(不限爸媽)在家照護,家長是否可依法請假?是否仍給付薪水?

勞動部指出,根據規定,如學童因暫停實體課程(或其他防疫需求)導致需成年人在家陪伴照護,家長的其中一人可申請「防疫照顧假」(家長另一人不可同時申請),但因疫情無法歸責於雇主,故不強制雇主支薪。。

  • 符合申請「防疫照顧假」條件
    • 子女須是12歲以下(未滿13歲)。
    • 國高中、五專1到3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
    • 中央(或地方)政府因應疫情宣布停課、預防性停課、改採線上教學,或是接種疫苗等狀況。

由於之前在三級警戒後有部分家長詢問:家中有小學6年級學童但已滿12歲,可否申請「防疫照顧假」?經縣市政府函文勞動部,並與教育部商討確認後,定案作法為:12歲(含)以下,家長只要需要照顧未滿13歲的孩童,均可申請防疫照顧假,意即孩童就算「12歲364天也能申請」。

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根據勞動部的勞動權益說明頁的文章〈防疫照顧假是公假?還是家庭照顧假?〉指出:「防疫照顧假」係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此一特別措施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希望勞雇雙方要共體時艱,共同為防疫而努力。

此一特別措施是因應中小學延後開學或依停課標準停課期間的配套,使有12歲以下子女之受僱家長有多一個請假的選項,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併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

小編劃重點:「防疫照顧假」是家長其中一人可申請的「防疫應變」休假權益,但並非公假,雇主應配合準許、但並未強調應付薪資,故可不支薪。


勞動部提醒:雇主應准假,但可不支薪

針對「防疫照顧假」,勞動部也特別提醒雇主,如員工提出申請應准假,但可不支薪。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說:「防疫照顧假」是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的員工,同時也不可因員工申請「防疫照顧假」而視其為曠工,或強迫勞工自行以事假處理、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於勞工的處分。

同時黃維琛亦提醒,「防疫照顧假」不是勞資任何一方應該單方面體諒的責任,勞工申請「防疫照顧假」時,政府並未強制雇主支付薪資,望勞資雙方都能共體時艱,一起渡過疫情這段期間,為防疫而努力。

小編劃重點:勞動部指出,雇主如因員工請「防疫照顧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而處罰;若強制要求員工必須用特別休假或事假來申請,則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將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的罰款。


教育部提醒:「防疫照顧假」適用對象也包括其餘教育機構

針對延後開學的影響範圍,教育部長潘文忠在出席指揮中心記者會時指出,「防疫照顧假」有權益可申請假期的家長不只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均可。

此外,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若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家長也可比照向僱主申請「防疫照顧假」。

小編劃重點: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也是「防疫照顧假」的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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