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疫指引持續滾動調整中,近期勞動部說明:企業如遇員工染疫,現行規定下是「居家照護7天」後即可出門工作,並未強制要求需要快篩陰性才可返回工作崗位。如勞工為求保險,確診後第8天仍快篩陽性而請假,可向雇主申請「非住院病假」,或事假、特休等假別。
文/《104職場力》
本土疫情持續影響各行各業,日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也染疫確診,解隔離的首日因仍「快篩陽性」並有輕微咳嗽等症狀,故未出席疫情記者會、引發各界熱議:「是否在居家照護7天後快篩陽性,就不該解隔離上班呢?」
對此疑問,代班主持記者會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在疫情記者會中說明,陳時中部長是因記者會屬密閉空間、人員較多,並且擔心記者有近距離採訪的需求,為求審慎故仍採「居家辦公」和「視訊會議」的模式辦公,自主防疫避免出入公共場合、人多場所,以免影響他人。
但指揮中心也明確指出:「企業不須採用相同的高規格模式防疫」,如要求員工須快篩陰性才可復工、完全沒症狀才可上班,現行規定下只要確診者完成「居家隔離7天」即可解隔離、可外出、工作,外界不需要用特例當作通案使用。
同時指揮中心也提醒:如企業員工額外自我要求,只要在不違反相關防疫規定的情況下,都是可接受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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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確診勞工如在解隔離後「快篩陽性」,勞動部也做出實務上的補充說明。
由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未規定確診居家照護完成7天隔離後,必須快篩陰性才可出門(主因為染疫後,可能會持續反複陰陽,但不具傳染性,故並未強制規範),因此若依現行規定,7日後居家照護可直接出門、工作。
勞動部指出:
此外,勞動部特別提醒:不論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期間,勞工都必須向雇主請假,而非「確診後就直接不上工」,若勞工依照合法規定請假,雇主不得無故拒絕給假。
如雇主為求謹慎、要求勞工必須「快篩陰性」才可上班,不應歸責於勞工,如快篩試劑的費用應由雇主負擔(或可採給予勞工有薪假、居家辦公等模式進行),不可拒絕讓確診後康復的勞工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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