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日起上路多項新制度,其中多項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104職場力》為您整理相關議題,包括新冠疫情「居家隔離取消,同住者0+7自主防疫,確診者5+n、解除健身房、遶境等3劑令、第2階段公費流感疫苗開打、電動自行車上路需掛牌」等。
文/《104職場力》
請大家留意,自民國111年11月1日起,有包括防疫、民生、交通等新制度開始實施,其中最受矚目的是防疫政策調整,「居家隔離」制度將暫時退場;此外也將同步調整包括健身房、團體旅遊、遶境等活動的3劑疫苗限制令。此外包括放寬次世代疫苗的接種對象、第2階段公費流感疫苗開打、電動自行車須掛牌上路等議題。
《104職場力》為您完整整理,歡迎參考利用。
延伸閱讀:11/7起確診者同住接觸者統一採「0+7自主防疫」,持2日內快篩陰結果可外出|COVID-19最新防疫規定總整理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出,自11月1日起實施「第7輪」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此外0-6歲幼兒、65歲以上長者可免費領取1份(共5劑)快篩試劑:
第7輪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凡是持有健保卡或居留證之民眾,均可至藥局及衛生所購買,每輪每位民眾可購買1份5劑,購買份數至多可購買6份(30劑),並可分次(次數不拘)購買(可代購)。
而0-6歲學齡前幼兒及65歲以上長者,民眾可持「2016年9月2(含)以後出生」之學齡前孩童健保卡,及「1957年(含)以前出生」之長者健保卡,至各快篩實名制販售據點免費領取一份5劑家用快篩試劑。
此免費領取份數,不會計算入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的購買資格。
111年度的「公費流感疫苗」分2階段開打,第2階段對象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自11月1日開打,目前共有約4,000多家合約院所及衛生所可提供公費流感疫苗接種服務,衛生局也與全聯福利中心合作,全台全聯部分門市設置疫苗接種站。提醒可與COVID-19疫苗分不同手臂、同時接種。
可透過各地方政府衛生局網頁、疾管署流感防治一網通(https://antiflu.cdc.gov.tw/)、疾管家或1922防疫諮詢專線,查詢鄰近合約院所,再電洽院所預約,以確保可施打到疫苗且節省排隊等候時間。
如有流感疫苗或流感防治相關疑問,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延伸閱讀:打「流感疫苗」可以同時打新冠疫苗嗎?|公費流感疫苗資格、預約懶人包
原先18歲以上可接種Moderna雙價疫苗(原型株+BA.1)作追加劑使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月27日表示,11月1日起提供12-17歲青少年接種追加劑使用,包含尚未接種追加劑(第3劑)及已完成單價疫苗追加劑接種者(第4劑)。
延伸閱讀:【次世代疫苗懶人包】12歲以上以上均可施打!全台各縣市預約、疫苗接種院所
臺北大眾捷運公司提供數種旅客貼心措施,而今年11月1日起於20個車站詢問處試辦提供女性生理用品,讓有緊急需求的旅客免費索取。
本次試辦車站包含:
免費提供生理用品之台北捷運站 |
台北車站 |
市政府 |
忠孝敦化 |
忠孝復興(藍線) |
忠孝新生 |
西門 |
江子翠 |
新埔 |
板橋 |
府中 |
台北101/世貿 |
圓山 |
石牌 |
淡水 |
行天宮 |
古亭 |
頂溪 |
南京復興 |
松江南京 |
中山 |
旅客如在捷運系統內突然有臨時需要,可洽上述車站詢問處人員,索取1片女性生理用品應急使用。
11月7日起,確診者解除7天隔離後,快篩陰性即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而接觸者如同住家人,將全面採行「7天自主防疫」,也不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並改發4劑家用快篩試劑。
自主防疫期間無症狀者,須備有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才可外出,外出時須遵守自主防疫規範,期間也應儘量避免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
延伸閱讀:居家隔離取消、「0+7」新制登場!「防疫補償金」、「居隔理賠」自11/7起退場
宗教活動(遶境、進香團參加成員)、團體旅遊(由旅行社承攬,參加成員彼此之間屬於不特定人士之旅遊)及健身房、八大行業等,自11月7日起取消參與民眾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或快篩之限制。
另外也移除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體溫量測之強制性規範,但各場所(域)仍可視其營業/服務性質及需要,自行決定健康監測之方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月2日宣布,11月14日起確診者(居家照護確診者)採「5+n」新制,隔離5天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結果陰性或距解除隔離日7天。
意即,5天隔離後快篩陰性不僅能外出,同時能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會中指揮官王必勝也提及,如5天之後快篩陽性同樣可以外出,但就必須遵守自主健康管理之指引。
立法院於今年5月4日修正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電動自行車明確定義「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月30日起需掛牌後,才能上路行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微型電動二輪車」定義為: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60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如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偽造、使用他車牌照等不符合法律規定之情形,將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的罰鍰,並禁止行駛。(第69條之1、第71條之1)
如於納管前所購買的合格電動自行車需要領牌嗎?答案是:要!
公路總局提醒,必須於新法施行後2年內,依規定領用並懸掛牌照,否則將處同樣最高3600元之罰緩。
111年度新北市青年租金補貼自11月1日起開放受理申請至11月30日(三)下午5點止。
凡年滿18歲以上,未滿40歲之單身或新婚或育(孕)有未成年子女(胎兒)者,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申請12個月每月最高6,000元之租金補貼。
欲申請及了解相關資訊,請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青年租金補貼」專區、新北市住宅補貼資訊服務網「申請資格與相關注意事項」查詢。
各縣市陸續啟用科技執法取締交通違規,透過AI運算辨識車種、判斷違規行為與路徑,用路人不可不慎。
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資訊,目前設有科技執法設備之路段如板橋新埔捷運站前、汐止區大同路一段(美式賣場附近)及林口區興林路(雙語學校附近),違規停車、不禮讓行人、闖紅燈皆為執法之重,而預計年底將有近20處啟用。
另宜蘭縣政府警察局針對易肇事及違規地點,公告11月1日起啟用9處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取締項目依各路口交通特性不同規劃建置。設置地點一覽表請至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科技執法設備設置地點」查詢。
而嘉義縣政府警察局也公布11月1日起啟用9處路口科技執法,超速、闖紅燈、轉彎車占用直行車道、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自動蒐證取締,遵守號誌遵守交通規則,切勿貪快而釀成交通事故,更傷了荷包。設置地點請至嘉義縣政府警察局「警政消息」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