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高溫一片橘紅,勞動部職安署於112年6月至9月期間啟動「戶外作業熱危害高風險事業單位專案檢查」,同時修正熱危害預防指引,也提醒雇主應做好各項熱危害預防措施,避免勞工於酷熱時段作業,保護戶外作業勞工健康安全。如未善盡預防責任而使勞工罹災,除了受罰可能需面臨刑責。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全台高溫一片橘紅,部分縣市已出現連續38度高溫,而受西南風影響,台東臺東縣地區已有焚風發生。中央氣象局提醒避免戶外活動,若必要外出時請注意防曬、多補充水份、慎防熱傷害。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表示為避免勞工因高氣溫作業而發生職業災害,於6月至9月期間啟動「戶外作業熱危害高風險事業單位專案檢查」,同時修正發布「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以保障勞工於戶外作業之健康與安全。
此外也提醒雇主應做好各項熱危害預防措施,以避免受罰,如未善盡預防責任而使勞工罹災,可能需面臨刑責,呼籲雇主應特別注意。
勞動部說明,為預防高氣溫環境引起之熱疾病,並使雇主重視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的健康,確實採取危害預防措施,今年特別採取下列2大措施:
除持續強化戶外作業廠場之稽查外,今年度勞動部另外規劃「戶外作業熱危害高風險事業單位專案檢查」,選列高風險之營造工地或從事戶外維修作業之事業單位,各檢查機構將逐一查核其執行情形,對違反相關規定者要求於2週內完成複查,未依規定辦理者,將依法裁處最高15萬元罰鍰,以督促雇主落實勞工健康安全的保護。
為使雇主在危害預防措施的執行上,有更完整的參考依據,勞動部也同步於6月1日修正「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
重點包括雇主應就危害預防及管理措施,訂定熱危害預防管理計畫、視作業現場條件加強作業時間調整、強化體溫、心跳監測及對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之健康管理等,協助雇主妥善規劃及採取熱傷害之預防措施。
職安署表示,過去曾發生勞工從事屋頂太陽能板安裝作業中身體不適,因雇主未採取降低作業場所溫度、調整作業時間等熱危害預防措施,也未立即採取適當緊急處理,導致該名勞工熱疾病不治死亡,而該雇主經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賠265萬元及2個月有期徒刑。
因此,對於從事營造作業、馬路修護、電線桿維修或從事戶外環境清潔等高風險業別,尤其於陽光直射下從事搬運重物、鏟、挖、掘等重體力作業者,因熱中暑的風險非常高,嚴重者甚至造成死亡,更應特別注意勞工健康情形,及避免勞工於酷熱時段作業。
職安署特別提醒雇主,對於高氣溫下作業,應針對勞工實施熱適應訓練,確保勞工對溫濕度的變化具耐受力,同時應落實「多喝水」、「多休息」、「要遮陽」等預防措施、適當調配勞工作業時間及關懷勞工健康狀況,若雇主未依規定辦理者,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因而發生職業災害者,亦會面臨刑責。
另提醒雇主及工作者可運用職安署建置的「高氣溫戶外作業熱危害預警行動資訊網」(https://hiosha.osha.gov.tw/ ),以手機定位取得所在地熱危害風險等級及相關預防資訊,可有效提升熱危害管理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