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升工作績效不只靠薪資!更要配合「內在動力」

文:小婉家族研究生 郭青樺

原文標題:外部獎勵是否能帶來工作成效?

薪水或許能留住人才,但不見得可以讓員工有高績效,在進行外部獎勵的同時,不可忽視「內在質變」!

疫情後的工作模式受到影響,原有的激勵模式也受到許多挑戰,主因是原本的工作狀態未必能透過既有方式來達成。在受到衝擊而導致產能下降的產業裡,以提升原本的外部激勵模式來搶救,如在相同的工作目標完成下可獲得更多的獎金,事情卻沒有這麼簡單,而多少的獎勵加成才能達到領導者期待的目標績效呢?

Mitchell(1997)提出激勵作用的三項要素,分別為方向性(Direction)、強度(Intensity)、持久性(Persistence),其中強度、持久性是管理者在成本與效益考量上所在乎,獎金與職位晉升等皆為外部引發員工的動機,挑戰的是當外部刺激消失或減弱時,員工持續保有工作熱情與動機的比例,其內在的工作動機則是不因外來的報酬、環境所影響,亦可稱為一種自我發展出來的認知狀態,反映工作者面對工作的態度,其動力來源則與內在獎酬因素程度有關(Brief&Aldag,1977)。

因此在外在激勵實施的同時,更要考量對員工所產生的內在質變為何,可透過以下幾項做法相輔相成:(一)當員工獲得外在獎勵時,協助員工思考其中的價值、意義,並引導再次執行時可從中複製哪些成功經驗繼續運用。(二)設計獎勵達成的過程中,不同的執行過程,讓工作變化豐富,參與者感受到樂趣而勇於挑戰。(三)設定目標時要與員工自身的生活有關,讓完成目標不是關於企業所要,而是自我也參與其中,成就他人的同時也是成就自己。

後疫時代讓人們停下來,也有更多機會反思自我,工作不再只是為了或許財富的行為,管理者也須留意到如何提升員工價值,讓企業保有工作熱情,而內在的價值肯定,絕對是源源不絕的動力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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